¶ 02514 自來水用延性鑄鐵管件(DI)
¶ 1. 025142 自來水工程用鑄鐵閥栓盒規範 V2006.11.07.doc
自來水工程用鑄鐵閥栓盒規範
1 通 則
1.1 本章概要
1.1.1 自來水工程用鑄鐵閥栓盒分為「固定式」及「可昇降式」兩種,採購規格採固定式閥栓盒時適用本規範1~5節之規定,採購規格採可昇降式時閥栓盒之重量及昇降量另依6.1節之要求辦理。
1.1.2 說明有關自來水工程用鑄鐵閥栓盒(包含制水閥盒、消防栓閥盒等)之供應、試驗及相關規定。
1.1.2 交貨地點:〔甲方倉庫或指定工地〕。
1.2 工作範圍
1.2.1 承包商應提供自來水工程用鑄鐵閥栓蓋、蓋座及其附件之供應,並完成器材之試驗、管理維護等工作。
1.3 相關章節(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CNS 2869 B2118 球狀石墨鑄鐵件
(2)CNS 4993-A2071 下水道用人孔蓋
1.4.2 社團法人日本水道協會(JWWA)
(1) JWWA-B104
(2) JWWA-B105
1.5 資料送審
1.5.1 承包商於製造前應檢附製造圖(註明各部份尺度、材質等,閥栓蓋與蓋座之重量表,閥栓蓋明顯適當位置,應加鑄自行設計之產品標誌,以別於其他廠商製造者。唯各部份尺度須符合本規範之要求。)、安裝、施工細則等資料3份,以供審核。
1.5.2 承包商提出之設計圖雖經甲方審查合格,承包商仍應負責其製交之產品,如日後保固期限內裝置現場、發生破裂、翹起或彈脫、異音等情形時,依第1.7.4節規定辦理。
1.5.3 圖面審查時,基於事實需要必須修改或訂定者,甲方有權要求承包商配合需要修改或訂定,承包商應依修改後之認可圖製交。
1.5.4 承包商產品若有涉及侵犯專利或智慧財產權時,應由承包商自行協商並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不得以資料業經甲方審核為由要求免除法律責任。
1.5.5 交貨過程中,承包商之產品若有涉及侵犯專利或智慧財產權之疑慮時,為使本採購案順利完成驗收結案,以便交工地使用,有關與本項相關之材料款額經計價後,甲方得予保留(保留期間不計利息),俟司法機關判決確定承包商無侵權責任後,再依規定辦理歸還事宜。
1.5.6 同一規格產品經甲方審查合格且未變更設計者,經取得甲方證明,爾後得免再審查。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1.6.1 器材運送過程應注意安全並符合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1.6.2 器材之儲存如置室外應設有適當之保護措施。
1.6.3 器材之吊放點及支撐點,不得使用尖鉤,以防損壞,且裝卸及放置時應避免器材相互碰撞、損及保護層。
1.6.4 器材應妥加包紮以防運搬時受損
1.6.5 器材之吊放作業前應先檢查起重機具、吊鉤(防滑舌片)、鋼索等設備之安全性,使可進行吊放作業,吊放作業進行時應禁止人員進入吊舉物下方與禁止人員進入有碰撞危害之虞之作業範圍內,且不得乘載或吊升(降)勞工從事作業。
1.7 保 護
1.7.1 承包商如使用專利產品者須負責保護甲方,不受任何侵害專利權或商標權之請求與訴訟傷害,或任何專利使用之糾紛與耗費。契約支付金額應被視為包括所有專利權、授權費或屬於此類問題之所有費用,承包商並不得以訴訟為由要求延期交貨。
1.7.2 廠商交貨時應提出品質保證書,保證所製交之閥栓蓋組能符合本規範之要求。
1.7.3 本閥栓盒(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產品應投保產品責任意外險新臺幣壹仟萬元且每年投保連續二年 (承包商交貨時,應提出第一年投保證明文件)。
1.7.4 本產品保固期限二年,期限內發生破裂、翹起、彈脫或產生異音等,承包商應在甲方通知之規定期限內,免費更換符合本規範之良品(施工費用由承包商負責)及負責賠償意外事故衍生之損失或賠償。若係產品設計不當,承包商亦不得以因設計圖面經甲方審查認可為由,而拒絕負責,所有意外事故之損失或賠償,承包商仍應負全責,並應無條件全部更換符合本規範之良品(施工費用由承包商負責),且該項設計不當產品,甲方爾後不予採用。
2 產 品
2.1 用途及功能
2.1.1 閥栓盒安裝於基座上面,提供車輛行駛其上時能保護其下之閥栓。
2.1.2 標示:每個閥栓蓋之外表,須用凸鑄之方法標明自來水用之文字或CIS標誌、製造廠商名稱或其商標、製造年月或製造編號(或流水號)等字樣。
2.2 材料及設備
2.2.1 材料及構造:
(1)盒蓋及盒座均採用球狀石墨鑄鐵鑄造,材質機械性質應符合CNS 2869 B2118之FCD500-7規定
(2)閥栓蓋表面蓋徽之形狀及尺寸及閥栓蓋表面花紋須照設計圖所示鑄造。
(3)閥栓蓋與本體組合應採凹槽、鎖扣、扣環、活扣、卡環、卡榫等或其他同等功能(註:為避免日後維修困難,閥栓蓋與框蓋本體間不得採螺絲或螺栓固定之設計)之附屬鎖固裝置,以確保接合後,閥栓蓋不致因車輾造成翹起、彈脫或異音等現象。
(4)產品應有防跳脫固定鎖設備,且經車輛輾壓後,其鎖固功能不得鬆弛。上述為防止翹起或彈脫、產生異音之機件,應採用SUS304以上之不銹鋼材質製造,以防止機件生銹失效。
(5)鎖(鉤)孔宜透空並儘量採上窄下寬設計以防異物卡孔阻塞。
(6)閥栓蓋與蓋座或墊座之接觸面應以車床及切削加工機等機械車(刨)平,使確實吻合,且啟閉容易,各個體之外緣亦應倒角,避免傷人。
2.2.2 塗飾:依CNS 4993規定辦理。
3 檢 驗
3.1 所有檢驗項目(可現場檢驗之項目除外)由承包商會同送往甲方指定之公立機關、學術機構或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合格之檢驗機構辦理檢驗,並提出報告書,其檢驗費用均由承包商負擔。
3.2 採樣頻率
鑄鐵閥栓盒組以每20組為1批(不足20組者視為1批),每批抽取1組辦理檢驗其外觀、形狀、重量及尺度;再以每50組為1批(不足50組者視為1批),每批抽取1組辦理檢驗其靜載重。須全數合格方得使用於本工程,否則整批閥栓蓋廠商負責回收,並在甲方監視下磨去蓋徽,以防再被冒用。
3.3 檢驗標準:
3.3.1 外觀檢查(尺寸容許差):
(1)制水閥盒:
A型式:Φ300m/m以下,24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B型式:Φ350m/m以上,39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項目 |
鑄件尺寸(mm) |
容許差(mm) |
閥盒蓋外徑 |
閥盒蓋外徑(A型)200 閥盒蓋外徑(B型)320 |
公差 - 0.1 ~ - 1.0 |
閥盒蓋座內徑 |
閥盒蓋座內徑(A型)200 閥盒蓋座內徑(B型)320 |
公差 +0.1 ~ +1.0 |
(2)消防栓盒:
A型式:單口消防栓盒,70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B型式:雙口消防栓盒,96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項目 |
鑄件尺寸(mm) |
容許差(mm) |
消防栓蓋外徑 |
消防栓蓋(A型)550*350 消防栓蓋(B型)760*460 |
公差 - 0.1 ~ - 1.0 |
消防栓蓋座內徑 |
消防栓蓋座(A型) 550*350 消防栓蓋座(B型) 760*460 |
公差 +0.1 ~ +1.0 |
(3)其他尺寸允許公差:
項目 |
鑄件尺寸(mm) |
容許差(mm) |
其他鑄件長度 (依廠商所提經甲方認可之設計圖尺寸要求) |
L≦100 |
±1.5 |
100<L≦200 |
±2.0 |
|
200<L≦500 |
±2.5 |
|
500<L≦1200 |
±3.0 |
|
其他鑄件厚度 (依廠商所提經甲方認可之設計圖尺寸要求) |
T≦10 |
±0.5 |
10<T≦50 |
±1.0 |
|
50<T≦100 |
±2.0 |
3.3.2 靜載重試驗:比照CNS 4994規定辦理
(1)閥盒蓋:
A型式:閥盒蓋組合後於閥盒蓋中心以15cm×10cm載重板徐徐施壓,施壓接觸面襯厚6mm橡膠),直至受測試件之荷重測試至2.5噸時,不得有裂痕發生。
B型式:閥盒蓋組合後於閥盒蓋中心以25cm×15cm載重板徐徐施壓,施壓接觸面襯厚6mm橡膠),直至受測試件之荷重測試至6.5噸時,不得有裂痕發生。
(2)消防栓盒蓋:
A型式:閥栓蓋組合後於閥栓蓋中心以40cm×15cm載重板徐徐施壓,施壓接觸面襯厚6mm橡膠),直至受測試件之荷重測試至10噸時,不得有裂痕發生。
B型式:閥栓蓋組合後於閥栓蓋中心以60cm×20cm載重板徐徐施壓,施壓接觸面襯厚6mm橡膠),直至受測試件之荷重測試至22噸時,不得有裂痕發生。
3.4 檢驗合格證明
設備器材進場交貨前,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承商應提出製造之買賣收據、合約(影本)或出廠證明及最近六個月內之公立檢驗(或其他學術研究機構),依本規範3.3之標準檢驗合格證明(正本)各一份供核,否則不得交貨安裝,如因此延誤工期概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3.5 本器材得依採購法採不低於原設計功能之同等品(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本標準圖要求),惟應於交貨前檢附設計圖等資料函送甲方認可後方允使用。
4. 安裝測試(無關交貨;施工時再由監造單位驗證)
4.1 防異音功能測試:每組閥栓蓋整組組立且完成回填及鋪面後實施,測試時需採用20噸卡車以至少20km以上時速進行輾壓(來回各1次),輾壓時閥栓蓋及蓋座不得有金屬碰撞之異常聲音,不合格者廠商應無條件予以更換,若閥栓所在巷道太小或閥栓所在位置無法以20噸卡車進行輾壓,經本公司工程司代表同意可改採較小噸數之卡車進行輾壓測試。
4.2 防彈脫功能測試:每組閥栓蓋整組組立且完成回填及鋪面後實施,測試時需採用20噸卡車以至少30km以上時速進行輾壓(來回各1次),輾壓時閥栓蓋不致因車輾造成翹起彈脫等現象,不合格者廠商應無條件予以更換,若閥栓所在巷道太小或閥栓所在位置無法以20噸卡車進行輾壓,經本公司工程司代表同意可改採較小噸數之卡車進行輾壓測試。
5 計量與計價
5.1 計 量
5.1.1 鑄鐵閥栓盒按組(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為計量標準,並以實做計量。
5.1.2 本項作業之附屬工作除另有規定者外,將不予計量,其費用視為已包括於整體計價之項目內。如材料之檢驗、防異音、防彈脫功能測試、機械(刨平)加工、環境安全維護等費用等。
5.2 計 價
5.2.1 鑄鐵閥栓盒如單獨採購時,按契約以組為單價給付,如附屬於基座時,依其規定。
5.2.2 付款單價已包括供應所用之人工、材料、保險、管理、利潤什費與附帶設備、運輸、試驗、專利費、防異音、防彈脫功能測試、機械(刨平)加工等及為完成本工作所需費用在內。
5.2.3 經判定因品質不佳而致須改善,並經甲方同意者,其一切費用由承包商負責。
6 其它
6.1. 當採購之閥栓盒規格須具昇降功能之需求時另規範如下:
(1)制水閥盒:最大昇降量應達10公分以上(含),最小微調量應能小於2公分以下(含)。
A型式:Φ300m/m以下,29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B型式:Φ350m/m以上,47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2)消防栓盒:以最大昇降量應達6公分以上(含),最小微調量應能小於2公分以下(含)。
A型式:單口消防栓盒,84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B型式:雙口消防栓盒,115kg以上(含閥栓蓋、蓋座及附件等)。
自來水工程用鑄鐵閥盒示意圖
自來水工程用鑄鐵消防栓盒示意圖
註:以上閥栓盒各部標示之尺寸,除特別註明外,均以公釐為單位表示。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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