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892 反光導標
¶ 1. 02892 反光導標 V201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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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892 章 反光導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反光導標施工相關規定、本項工作應依照設計圖所示,本規範及工程司指示,供給及裝設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 1.2 工作範圍 包括柱桿基礎、管柱、鑄鋁、反光片、反光紙施作。 1.2.1 反光導標第一類,A 型。 1.2.2 反光導標第三類(路堤、路塹),B 型。 1.2.3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欄),C 型。 1.2.4 危險標記第一類(路堤、路塹),D 型。 1.2.5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欄),E 型。 1.2.6 危險標記第三類(路堤、路塹),F 型。 1.2.7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欄),G 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893 章--號誌 1.3.2 第03050 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228 一般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樹脂板 02892 02892-1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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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892 章 反光導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反光導標施工相關規定、本項工作應依照設計圖所示,本規範 及工程司指示,供給及裝設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 1.2 工作範圍 包括柱桿基礎、管柱、鑄鋁、反光片、反光紙施作。 1.2.1 反光導標第一類,A 型。 1.2.2 反光導標第三類(路堤、路塹),B 型。 1.2.3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欄),C 型。 1.2.4 危險標記第一類(路堤、路塹),D 型。 1.2.5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欄),E 型。 1.2.6 危險標記第三類(路堤、路塹),F 型。 1.2.7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欄),G 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893 章--號誌 1.3.2 第03050 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228 一般用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樹脂板 02892 02892-1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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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NS 2253 鋁及鋁合金之片及板 (3) CNS 4345-1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第1 部:玻璃珠型 (4) CNS 4345-2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第2 部:微稜鏡型 (5) CNS 7884 車輛用照明與信號設備 (6) 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7) CNS 8507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皮膜 (8) CNS 11111 鋁及鋁合金鉻酸鹽表面處理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無縫熱浸鍍鋅黑色鋼管規範 (2) ASTM B.108 356-T6 鑄鋁合金規範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 1.5.2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柱桿基礎所用之水泥混凝土應使用210kgf/cm2級混凝土,並應符合第03050 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之要求。如設計圖另有規定時,亦可使用其他級別之混凝土。 2.1.2 鋼管柱應符合ASTM A53 標準重量Schedule 40 鍍鋅鋼管,或經工程司認可之同等品鋼板所製成之鍍鋅鋼管。鋼管表面應加塗刷一底二度之黑、黃相間各為10cm 寬,45°斜角之油漆或黏貼相同顏色、規格之反光紙。 2.1.3 鑄鋁為ASTM B108 356-T6 鋁合金,表面需噴黃色漆料。 2.1.4 反光片之材料為壓克力塑膠或反光紙,壓克力塑膠應符合CNS 2228 之規定。反光片之反光強度應符合CNS 7884 內A‧B1 等級之規定。 02892 02892-2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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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NS 2253 鋁及鋁合金之片及板 (3) CNS 4345-1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第1 部:玻璃珠型 (4) CNS 4345-2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第2 部:微稜鏡型 (5) CNS 7884 車輛用照明與信號設備 (6) 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7) CNS 8507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皮膜 (8) CNS 11111 鋁及鋁合金鉻酸鹽表面處理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無縫熱浸鍍鋅黑色鋼管規範 (2) ASTM B.108 356-T6 鑄鋁合金規範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 1.5.2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柱桿基礎所用之水泥混凝土應使用210kgf/cm 2級混凝土,並應符合第 03050 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之要求。如設計圖另有規 定時,亦可使用其他級別之混凝土。 2.1.2 鋼管柱應符合ASTM A53 標準重量Schedule 40 鍍鋅鋼管,或經工程司認 可之同等品鋼板所製成之鍍鋅鋼管。鋼管表面應加塗刷一底二度之黑、 黃相間各為10cm 寬,45°斜角之油漆或黏貼相同顏色、規格之反光紙。 2.1.3 鑄鋁為ASTM B108 356-T6 鋁合金,表面需噴黃色漆料。 2.1.4 反光片之材料為壓克力塑膠或反光紙,壓克力塑膠應符合CNS 2228 之規 定。反光片之反光強度應符合CNS 7884 內A‧B1 等級之規定。 02892 02892-2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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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鋁板應符合CNS 2253 有關規定。所有鋁板表面均須作陽極處理,陽極氧化皮膜應符合CNS 8507 之規定,其皮膜厚度為0.014mm 以上。 2.1.6 A 型反光導標牌面附底座為不銹鋼材料應符合CNS 8499 規定,並使用不銹鋼膨脹螺栓固定。 2.1.7 反光紙須符合第02891 章「標誌」之反光紙相關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於備料及豎立前,承包商應提出施工製造圖交工程司審核,說明導標構造物及所需反光導標之尺度、大小、間距、柱高與螺栓佈置、佈設位置等,經工程司同意後始可辦理。 3.1.2 反光導標設施之形式、大小與顏色,應符合設計圖所示規定。 3.1.3 反光導標應參照設計圖,依工程司指定之地點設置金屬柱桿或托架。反光片與鑄鋁底板(或反光紙與鋁板)應於柱桿設置後,反光導標面與行車方向成90°,若在曲線上應加以調整,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安裝。 3.1.4 螺栓孔可以鑽孔方式,鑽至所需之尺度。若衝孔之直徑等於擬衝孔之金屬之厚度,則亦可以衝孔方式鑽孔。 3.1.5 鋁材表面於油漆前應先以鉻酸鹽作表面處理,鉻酸鹽表面處理應符合CNS 11111 之規定辦理。 3.1.6 鋁不可與鋼鐵直接接觸放置,除非鋼鐵係鍍鋅或經工程司認可塗有紅丹底漆及兩層鋁漆者。 3.1.7 支柱基礎混凝土澆置後,應加修飾,使與地面齊平。所有柱桿均應垂直豎立,其容許傾斜度自3m 高之頂上量下,不得超出鉛垂線1cm。 3.1.8 反光紙之檢驗依CNS 4345-1 或CNS 4345-2 之規定辦理,其讀值以CNS之規定為標準。 02892 02892-3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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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鋁板應符合CNS 2253 有關規定。所有鋁板表面均須作陽極處理,陽極氧 化皮膜應符合CNS 8507 之規定,其皮膜厚度為0.014mm 以上。 2.1.6 A 型反光導標牌面附底座為不銹鋼材料應符合CNS 8499 規定,並使用不 銹鋼膨脹螺栓固定。 2.1.7 反光紙須符合第02891 章「標誌」之反光紙相關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於備料及豎立前,承包商應提出施工製造圖交工 程司審核,說明導標構造物及所需反光導標之尺度、大小、間距、柱高 與螺栓佈置、佈設位置等,經工程司同意後始可辦理。 3.1.2 反光導標設施之形式、大小與顏色,應符合設計圖所示規定。 3.1.3 反光導標應參照設計圖,依工程司指定之地點設置金屬柱桿或托架。反 光片與鑄鋁底板(或反光紙與鋁板)應於柱桿設置後,反光導標面與行 車方向成90°,若在曲線上應加以調整,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安裝。 3.1.4 螺栓孔可以鑽孔方式,鑽至所需之尺度。若衝孔之直徑等於擬衝孔之金 屬之厚度,則亦可以衝孔方式鑽孔。 3.1.5 鋁材表面於油漆前應先以鉻酸鹽作表面處理,鉻酸鹽表面處理應符合CNS 11111 之規定辦理。 3.1.6 鋁不可與鋼鐵直接接觸放置,除非鋼鐵係鍍鋅或經工程司認可塗有紅丹 底漆及兩層鋁漆者。 3.1.7 支柱基礎混凝土澆置後,應加修飾,使與地面齊平。所有柱桿均應垂直 豎立,其容許傾斜度自3m 高之頂上量下,不得超出鉛垂線1cm。 3.1.8 反光紙之檢驗依CNS 4345-1 或CNS 4345-2 之規定辦理,其讀值以CNS 之規定為標準。 02892 02892-3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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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反光導標應依設計圖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依實際設置之各類型數量分別按處數計算。 4.2 計價 反光導標付款方式應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每處之單價給付。此類給付應包括按設計圖之規定及工程司指示所須供應及設置反光導標之一切必要或有關之材料、人工、工具、設備等費用,其中包括基礎之開挖、混凝土之澆置、修飾、養護、支柱之豎立或附掛與反光導標之製作、安裝以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必要附屬工作。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反光導標第一類,A 型 處 反光導標第三類(路堤、路塹),B 型 處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欄),C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一類(路堤、路塹),D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欄),E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三類(路堤、路塹),F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欄),G 型 處 〈本章結束〉 02892 02892-4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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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反光導標應依設計圖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依實際設置之各類型數量分別 按處數計算。 4.2 計價 反光導標付款方式應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每處之單價給付。此類給付 應包括按設計圖之規定及工程司指示所須供應及設置反光導標之一切必 要或有關之材料、人工、工具、設備等費用,其中包括基礎之開挖、混 凝土之澆置、修飾、養護、支柱之豎立或附掛與反光導標之製作、安裝 以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必要附屬工作。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反光導標第一類,A 型 處 反光導標第三類(路堤、路塹),B 型 處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欄),C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一類(路堤、路塹),D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欄),E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三類(路堤、路塹),F 型 處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欄),G 型 處 〈本章結束〉 02892 02892-4 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