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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704 章
閉路電視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在說明閉路電視(CCTV)監視設備及其附件之設計、製造、供應、
安裝及測試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攝影機單元
1.2.2 錄影功能
1.2.3 放影功能
1.2.4 儲存裝置
1.2.5 彩色監視器
1.2.6 控制主機
1.2.7 [影像信號傳輸設備]
1.3 相關章節
1.3.1 第 01330 章--資料送審
1.3.2 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
1.3.3 第 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
1.3.4 第 16132 章--導線管
1.3.5 第 16133 章--電氣接線盒及配件
1.3.6 第 16140 章--配線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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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相關準則
1.4.1 美國電視系統委員會(NTSC)
1.4.2 美國電子工業協會(EIA)
(1) EIA RS-232 使用串聯二進位交換之資料終端設備與資料
傳輸設備間的介面
(2) EIA RS-422 作平衡電壓數位介面電路的電氣特性
(3) EIA RS-485 使用串、並聯二進位交換之資料終端設備與資
料傳輸設備間的介面
1.4.3 美國電機電子工程師協會(IEEE)
(1) IEEE 802.3 乙太網路技術標準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提送審查應依據第 01330 章「資料送審」及本章之規定辦理。
1.5.2 品質計畫應依據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之規定辦理。
1.5.3 施工廠商必須於採購前提供設備型錄、規範及技術資料,以供審查。
1.5.4 施工廠商必須於設備安裝前提供下列資料..
(1) 如採用外貨時需提供進口證明。
(2) 原廠製造年份證明,保用年限證明,供應年限 5 年證明。
(3) 系統架構圖。
(4) 工程相關之施工製造圖,如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及管線配
置圖等。
1.5.5 廠商資料
(1) 器材型錄、器材規格技術文件。
(2) 器材型錄、器材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器材
型錄上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3) 須列出操作維護所需之備品表,表中須列出品名、零件編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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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品質保證
1.6.1 品質保證之執行應符合閉路電視(CCTV)監視系統設備及其附件相關準
則之要求,並應依據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第 16010 章「基本電機
規則」相關規定進行測試。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交運之器材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器材及
包裝應有清楚之標示,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組件編號及型
式。
1.7.2 施工廠商須以防止損壞的方式管理產品,將器材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
全之場所。
1.8 保固
1.8.1 工程保固期限及材質的保證期由契約規定之。
1.8.2 在保固期間,如因器材、設備或施工不良而發生故障、漏電或損壞等情
事,施工廠商應即免費修復或依規範所訂規格另行更換新品。
2. 產品
2.1 系統構成
本閉路電視監視系統係由攝影機單元、錄影功能、放影功能、儲存裝置、
彩色監視器、控制主機、[影像信號傳輸設備]、[ ]設備所組成。
2.2 設計要求
2.2.1 設定
可以經由系統設定所欲監看之攝影機畫面。
2.2.2 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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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操作輸入[密碼]後,無論畫面名稱或時間、日期皆可由系統功能
鍵盤直接修改、設定及輸入,並可以儲存於儲存裝置。
(2) [每一畫面應具有監看區之 I.D 代號]及[區域位置名稱]。
(3) [每一畫面應具有即時時間、日期顯示]。
2.2.3 監看
(1) 常態監看:採[ ]畫面分割監看。
(2) 鎖定監看:若發現異常狀況,可鎖定該畫面,以便作適度處置。
2.2.4 操控
(1) 可以經由系統設定所欲監看之攝影機畫面。
(2) [左、右迴旋]。
(3) [上、下俯仰]。
(4) [伸縮鏡頭遠/近]。
(5) [聚焦]。
(6) [ ]
2.2.5 影像儲存裝置,應可依需要設定錄影時間。
2.3 材料及設備
2.3.1 各攝影機單元應配合設計圖說
(1) 攝影機分別採用屋外型 IP[65] 含以上,屋內型,各部分之規格如
下:
A. 攝像元件:採用[1/3]吋 CCD(Charge Coupled Device),彩色、
黑 白 或 [ ] 吋 CMOS(Complementary Metal-Oxide
Semiconductor) ,彩色、黑白。
B.解析度:分別採用[768(H)*494(V)]pixels 以上。
C.最低照度:分別採用[2]lux,若採紅外線攝影機則為[0.1] lux。
D.訊號雜音比(Signal To Noise Ratio)
:分別採用[46dB]以上[(A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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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
E.背光補償功能:具背光補償(Back Light Compensation)功能。
F.輸入電源..110V,AC,60Hz。[或自備 Power Supply]。
G. [OSD]:[ ]。
H.[ ]
(2) 電動伸縮鏡頭: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各部分之規格如下
A.放大倍數..[10 倍]。
B.焦距長..[6~60mm]或[5.8~58mm]。
C.最大透光比(Maximum Relative aperture)..[f 1.4]以下。
D.配合攝影機取像尺度水平視角(Horizontal Viewing Angle)廣
角時..[40°]以上,望遠時..[4.7°]以下。
E.具有自動光圈(Auto IRIS)特性。
F.鏡頭口徑..配合攝影機。
(3) 電動旋轉台: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各部分之規格如下
A.最大轉動角度與旋轉速度
1. 左右方向..水平可達[340°]以上。
2. 上下方向
a. 屋外型:可達[90°]以上。
b. 屋內型:[60°]。
3. 轉動速度..水平[5 度/秒]以上,垂直[3 度/秒],或水平
垂直共[2.7 度/秒]。
4. 可由功能鍵盤配合微電腦控制主機進行遙控操作。
B.承載重量
配合施工廠商提供之相關設備,至少須可承載如下..
a.屋外型..[35kgf]以上。
b.屋內型..[5kgf]以上。
C.電源..110V,AC,60Hz。(或自備 Power Supply。)
D.工作溫度..[0°C~48°C(屋內可降為 4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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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材質構造..機體及所有零件由[鑄鋁合金]或[具有抗腐蝕性之鋼
組件成型];[耐候型有防雨防濺防銹之處理]。
(4) 攝影機防護罩
A. 防護等級..屋外專用型需具備防雨防塵功能,IP [65]含以上。
B. 裝於屋外之防護罩必須加裝遮陽板,雨刷及自動散熱風扇。
C.材質:外殼須為耐天候、防銹防腐蝕之鋁合金或不銹鋼材質所構
成之成品。
D. 內部空間以能擺放攝影機,鏡頭及配件為主,並具可拆卸之攝影
機固定板。
(5) [控制]
A.接受控制主機指令,控制旋轉台之[上下][左右]移動,伸縮鏡頭
之[Zoom][Focus][ ]及[補助接點]。
B.具有通訊介面[RS-422][RS-232][RS-485][ ]。
C.具有現場測試功能,以便現場維修保養時,提供測試功能用。
D.[具有旋轉台自動/間斷旋轉功能]。
E.[ ]
2.3.2 錄影功能
(1) [可全日 24 小時錄影]。
(2) [可依各類警報信號錄影]。
(3) [可區段時間錄影]。
2.3.3 放影功能
(1) 可依照索引記號及時間自動尋片功能。
(2) 可以向前/向後邊看邊找。
(3) 具暫停畫面功能。
2.3.4 儲存裝置
(1) 影像錄放設備
A. 類比訊號
a. 訊號位準:[1.0] Vp-p,[75]Ω,不平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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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輸出水平解析度:[彩色[ ]條以上][ ]。
c. 訊號雜音比:[ ]dB 以上(Video)。
d.壓縮模式:[ ]。
e.儲存裝置容量:[ ]。
B. 數位訊號
a.壓縮模式:[ ]。
b.儲存裝置容量:[ ]。
C. [ ]
2.3.5 彩色監視器
(1) 螢幕種類:液晶螢幕。
(2) 螢幕尺度:[ ]對角線長[ ]吋。
(3) 解析度:[ ]像素以上。
(4) 輸入訊號:[ ]。
(5) 電源:[ ]。
(6) 具有螢幕顯示(OSD)設定調整功能。
2.3.6 控制主機
2.3.6.1 [矩陣式]
(1) 控制主機以微處理機為基礎,具[選擇視訊][遙控][警報處理][字
幕][ ]處理,所有設定操作可由功能鍵盤來執行。
(2) [系統做資料修正時,可經由功能鍵盤作修改]。
(3) [對每一輸入之攝影機畫面可加上時間、日期之顯示,任何畫面在任
何監視器上所顯示之時間必須同步,每一畫面必須具有監看區域
I.D 及區域位置名稱[中文繁體][ ]顯示,以便使用者快速辨認其
安裝位置,字幕可由使用者經由系統之功能鍵盤直接設定及修改,
字幕須可為中文繁體、數字符號及英文排列組成]。
(4) [控制主機內部具有 CPU 模組、電源供應器及視訊輸入,具有
[RS-232][RS-422][RS-485][ ]直接連接功能鍵盤及其他配屬器
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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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由[功能鍵盤][系統軟體][ ]可建立攝影機間群組關係,監視器
可顯示至少[ ]個畫面輪跳,[每一監視器可設定不同之畫面群
組]。
(6) 系統容量
A.影像輸入:最少[ ]個。
B.影像輸出:最少[ ]個。
C.遙控攝影機組:[ ]組。
D.[警報輸入點]:[ ]點。
(7) 具有停電備援(back up)內部設定資料達[ ]小時以上之能力。
(8) 視訊控制選擇器
A.控制鍵盤具有攝影機、監視器編號之選擇控制。
B.控制鍵盤可做畫面選台,監視器選擇及攝影機之上、下、左、右
和電動鏡頭之焦距、光圈、伸縮(Up、Down、Left、Right、Focus、
Iris、Zoom)之控制及系統程式設定。
C.採用[RS-232][RS-485][ ]通訊方式及控制主機連線使用。
D.控制鍵盤具有使用者密碼輸入式優先權啟動保護裝置。
E.[ ]
(9) [ ]
2.3.6.2 [網路式]
(1) 支援網路攝影機、網路快速球攝影機、NVR 主機、伺服器、[ ]
等影像來源。
A.網路即時影像輸入、錄影及顯示。
B.可支援熱插拔抽取硬碟。
C.支援多個網路攝影機同時回放。
D.內建[100][1000][ ]M 網路。
E.錄影可自行設定排程時程。
F.每迴路錄影方式須可採[警報、位移偵測、排程、手動、即時][ ]
錄影,並可調整暫存預錄警報及位移偵測之錄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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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每迴路錄影速度最高可達[ ]。
H.每迴路錄影解析度[ ]。
I.[儲存設備須有 RAID 備援裝置]。
J.[支援多螢幕顯示]。
K.[內建雙電源機制(Redundant Power Supply)]。
(2) 放影
A.搜尋
每迴路可依[時間/日期搜尋、事件搜尋][ ]。
B.每迴路放影解析度[ ]。
C.每迴路放影[ ]張/秒。
D.倒轉倍數[1x,2x,4x,8x,16x,32x][ ]。
E.快轉倍數[1x, 2x,4x,8x,16x,32x][ ]。
F.多路放影[ ]迴路。
G.[遠端影像調閱]。
(3) 影像輸入
A.支援數量[ ]迴路以上。
B.攝影機名稱[ ]字元。
C.[可設定電子地圖]。
(4) 影像輸出
A.輸出迴路[ ]。
B.分割畫面[4、9、16、36][ ]。
C.解碼[ ]。
D.支援多螢幕,最多可達[ ]迴路同時顯示。
(5) 週邊
A.鍵盤控制器[ ]通信協定。
B.[PTZ 鍵盤]。
C.[聲音:即時監聽、錄音]。
(6) 系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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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報表。
B.警報、全設定記錄、全操控記錄報表,並可由 HTTP 或 USB 轉出。
C.使用者管理、使用者操控認證,可設定權限。
(7) NVR
A.影像輸入[ ]迴路。
B.最高網路傳輸量[ ]Mbps。
C.支援內建硬碟[ ]。
D.支援外部硬碟[ ]。
E.備份媒體[ ]。
F.放影
a.放影解析度[ ]。
b.每迴路放影[ ]張/秒。
c.倒轉倍數[1x,2x,4x,8x,16x,32x][ ]。
d.快轉倍數[1x,2x,4x,8x,16x,32x][ ]。
G.影像輸出端子
HDMI、VGA、[ ]。
H.影像輸出
a.輸出迴路[ ]。
b.分割畫面[4、9、16、36][ ]。
c.解碼[ ]。
d.支援多螢幕,最多可達[ ]迴路同時顯示。
I.影像處理功能
a.影像處理功能及影像凍結。
b.輸出迴路[ ]。
c.分割畫面[4、9、16、36][ ]。
J.管理功能
a.自我偵測。
b.NVR 內部溫度偵測、風扇損壞偵測及硬碟存取速度偵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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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錄影天數計數及動態自動計數器。
d.[ ]
K.警報/事件
a.警報/事件:警報輸入[ ]點。
b.警報輸出(NO/NC):[ ]點。
c.動態偵測。
d.事件:外部警報觸發、斷訊偵測、停止錄影、電源、位移偵測
排程錄影、登錄、HDD 硬碟格式化及硬碟錯誤。
e.[警報 Email 傳輸、警報觸發 Email 及 JPEG 電子照像夾檔]。
f.[可定址週邊遙控器]。
L.週邊
a.P/T/Z 可透過 HTTP/RS-485 傳輸及操控鍵盤控制器。
b.[ ]
M.軟體
a.備份管理員:備份管理員可進行多 NVR FTP。
b.檔案下載。
N.[ ]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施工廠商應於施工前實地丈量並應繪妥施工製造圖,以確認可正確地安
裝及符合安裝所需之空間需求。
3.2 安裝
3.2.1 本系統各設備間之電源控制、監視及視頻訊號之傳輸方式需依圖說及相
關規定等完全提供,以達成系統之完整功能。
3.2.2 視頻信號以同軸電纜、光纖、網路線及控制信號以隔離電纜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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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附屬工作
3.3.1 全區監視攝影機之架設與支撐固定工程。
3.3.2 各攝影機各設備間之訊視迴路與操作迴路之管線鋪設工程。
3.3.3 各攝影機操作迴路電源之管線鋪設工程。
3.3.4 管線鋪設時必要之開孔、埋件及復舊等工程。
3.4 竣工
3.4.1 施工廠商須於驗收前依甲方之指示提供[5]份文件,如下述..
(1)器材操作維護手冊。
(2)器材規格技術文件。
(3)工作相關之竣工圖,如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及管線配置圖
等。
(4)提送訓練計畫書,計畫書內容應包括訓練課程、訓練時間、訓練地
點及負責訓練人員等,送甲方認可後實施。
3.5 檢驗
3.5.1 依施工廠商所提之現場檢驗計畫,經甲方核定後據以實施,檢驗結果需
符合本章規範之要求。
3.5.2 設備安裝、檢查後,所施行現場試驗,應證明該設備及組件之功能符合
要求,試驗結果如發現缺陷、或不合於本規範或設計圖說所示之處,施
工廠商遵照相關規定,立即改善。
3.6 訓練
3.6.1 施工廠商於本工程竣工完畢後,經洽甲方決定適當時間,依照所提送並經
核准之訓練計畫書實施訓練。
4. 計量與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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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計量
依契約有關項目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契約有關項目以一式、實作數量、契約數量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
試驗、檢驗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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