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936 植物保護
¶ 1. 02936 現地植物保護 V2017.1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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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936 章
現地植物保護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在施工界限內或周邊受指定保護之喬木、灌木或植栽區,於施
工前圍設現地植栽保護區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章工作係指受指定保護之喬木、灌木或植栽區之圍設現地植栽保護區
等相關工作。
1.3 資料送審
1.3.1 品質管制計畫
1.3.2 施工計畫
施工廠商於施工作業開始前,應提送現地植栽保護計畫,經工程司核可
後方可執行。
2. 產品
2.1 材料
係指為所指定保護之喬木、灌木或植栽區等,於施工期間應以施工圍籬
或依圖說指定之方式圍界並保護的工作所需之一切材料;皆由施工廠商
自行選用,惟在施用前應經工程司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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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 確認範圍
施工廠商於施工作業開始前,應先會同工程司辦理現勘,依設計圖說或
現勘結論確認現地植栽保護範圍,該範圍內禁止工程擾動及破壞。
3.2 圍設範圍
確認現地植栽保護範圍後,施工廠商應依圖說規定方式,以黃色警示帶
或核可之方式圍設範圍,並掛牌禁止車輛、機具及人員進入,藉以避免
造成植栽毀損。
3.3 現地植栽保護區存證及維持
圍設現地植栽保護區後,施工廠商應會同工程司針對現地植栽保護區範
圍全面拍照存證,以作為日後施工期間現地植栽受損時對施工廠商求償
之證明。施工廠商並應持續保持現地植栽保護圍設方式良好及警示說明
文字之清晰。
3.4 保護範圍變更
如因工程施作空間之需求,擬調整現地植栽保護區範圍時,須經工程司
同意後始得辦理。
3.5 查驗
施工期間施工廠商不得造成現地植栽保護區內植栽之破壞及毀損,工程
司得定期或不定期辦理現地植栽保護查驗,查驗項目包括現地植栽保護
區內之草地、地被及喬灌木等無遭受施工之破壞,如有不符規定者應依
工程司指示加以改善。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圍設現地植栽保護區」項目,以[式][ ]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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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計價
「圍設現地植栽保護區」之給付單價,包括全部人工、材料、機具、設
備、動力、運輸、指定保留物之保護措施及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
費用。
4.2.1 本章之工作依工程價目單所示之契約單價計價。
4.2.2 損害賠償依傷株幹徑每 25mm 新臺幣 3,000 元計算,並自契約計價款項中
扣除。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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