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921 噴植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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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921 章
噴植草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噴植草工法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草種槽溝式客土植生
1.2.2 草種擋土柵客土植生
1.2.3 草種掘穴填土植生
1.2.4 攀繞植物 L 型植生
1.2.5 格床式客土植生
1.2.6 舖植草皮
1.2.7 綠化帶植生
1.2.8 階梯或壟帶泥漿噴植工法
1.2.9 植草養護
1.3 相關準則
1.3.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CNS 5610 L3080 非織物檢驗法
(2)CNS 2339-1 L3050-1 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 1 部:纖維鑑別
(3)CNS 2339-2 L3050-2 纖維混用率試驗法-第 2 部:纖維混用率
1.3.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792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Density and Specific
Gravity (Relative Density) of Plastics by Displacement
(2) ASTM D638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Tensile Properties of
Plastics
(3) ASTM D695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Compressive Properties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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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gid Plastics
(4) ASTM D790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Flexural Properties of
Unreinforced and Reinforced Plastics and Electrical Insulating
Materials
(5) ASTM D256 Standard Test Methods for Determining the Izod
Pendulum Impact Resistance of Plastics
(6) ASTM D2240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Rubber
Property—Durometer Hardness
(7)ASTM D648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Deflection Temperature of
Plastics Under Flexural Load in the Edgewise Position
1.4 資料送審
1.4.1 品質計畫
1.4.2 施工計畫
1.4.3 施工製造圖
提送各型預鑄構件之施工製造圖、廠商製造證明、與安裝計畫書。
1.4.4 廠商資料
1.4.5 各種材料應提送樣品[2 份][ ]。依 02900 章第 1.3.5 及 1.3.6 款規
定辦理。
1.5 品質保證
1.5.1 材 料 樣 品 應 送 往 經 政 府 機 關 、 大 專 院 校 設 置 之 試 驗 室 或 符 合 CNS
17025(ISO/IEC 17025)檢驗,其所需檢驗費用已包括在相關單價內,業
主不另編列單價項目。
1.5.2 預鑄混凝土構件之製造許可差依 CNS 之規定。
1.6 維護及保養
1.6.1 植草應予維護及保養,其存活率應至達到[90%][ ]。。
2. 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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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材料
2.1.1 草種及攀繞植物
施工廠商應依照契約圖示使用草種。如契約及圖說未規定使用草種種
類,擇用之草種及攀繞植物應為本地生長或適於本計畫區域內生長者為
原則,可使用之草種如下:田邊草、果園草、蜈蚣草、克育草、星草、
百喜草、百慕達草、蟛蜞菊、肯塔基草、賽芻豆、假儉草、黑麥草、地
毯草、兩耳草等;攀繞植物如蓮草、牽牛花、台灣葛藤、木玫瑰、地錦、
四季果等。
2.1.2 肥料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依據地質、植栽之性質選用肥料種類及使用量。
肥料使用前施工廠商應將肥料使用說明書及使用量等相關資料文件送工
程司核准後始可使用。肥料分有機肥及化學肥兩種,有機肥採用已發酵
之豬糞、雞糞或垃圾肥;化學肥用台肥 1 號、5 號或 43 號複合肥料,各
種肥料之用量依不同地質及綠化方式而不同。
2.1.3 客土
植生所需之客土,採用[pH 值 5~7][ ]之砂質壤土,除工程司指定或
提供料源採取地點外,施工廠商可自覓料源擇取適當之壤土,必要時並
可摻加[pH 值為 5~7][ ]之河砂拌和使用。壤土所含雜草、雜物及粒
徑[2cm][ ]以上之石子必須篩除。
2.1.4 噴播草種用之植生層及基盤
植生素為包括肥料及化學乳劑之混合物,於加水及草種拌和後,噴播於
坡面形成植生層。基盤係以含有植物纖維、人造纖維、保水劑、根瘤菌、
肥料、壤土及黏著劑等材料之纖維土,噴播於岩盤坡面上,作為草種生
長用之養份,其配合比例及草種種類由施工廠商提出,經試噴良好及工
程司認可後使用,但草種用量不得少於[0.02kgf/m2][ ]。
2.1.5 地工織物(非織物)
(1)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非織物纖維之主要成分聚乙烯,最小寬度
為[4.5m][ ]以上,品質須符合下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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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 目 | 單 位 | 要 求 | 試驗方法 |
|---|---|---|---|
| 拉力強度 | kgf/cm2 | 80 | CNS:5610 L3080 |
| 破損前延伸率 | % | 40~100 | 同上 |
| 撕裂強度 | kg | 40 | 同上 |
| 透水係數 | cm/sec | 2×10_-2 | 同上 |
| 材質 | PP+PE | 同上 | |
| 單位重量 | g/m2 | 190 以上 | 同上 |
| 厚度 | mm | 0.8 以上 | 同上 |
(2) 非織物依據[CNS 5610 L3080][CNS 2339-1 L3050-1、CNS2339-2 L3050-2][ ]辦理檢驗。
¶ 2.1.6 植生網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植生網採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質料, 2 重量須在 廠製1 次成型網片,植生網之規格依設計圖所示,每m [0.35kg][ ]以上。其材質需符合以下規定:
| 試驗項目 | 單 位 | 試驗方法 | 試驗要求 |
|---|---|---|---|
| 比 重 | ASTM D792 | 0.95±0.01 | |
| 抗張強度 | kgf/cm2 | ASTM D638 | 220 以上 |
| 壓縮強度 | kgf/cm2 | ASTM D695 | 280 以上 |
| 伸長率 | % | ASTM D638 | 500 以上 |
| 彎曲強度 | kgf/cm2 | ASTM D790 | 200 以上 |
| 衝擊強度 | kgf/cm2 | ASTM D256 | 13 以上 |
| 橡膠硬 度之 硬度計 試驗 法 | shore D | ASTM D2240 | 60 以上 |
| 熱變形溫度 | °C | ASTM D648 | 80 以上 |
3. 施工 02921 02921-4 營建署第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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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施工方法
3.1.1 草種槽溝式客土植生
(1) 本植生工法係用於填方坡面。施工時應先將坡面修整完成,再沿等
高線依設計圖說間距、尺度、角度挖掘槽溝。槽溝內須先堆放有機
質肥料(每公尺長約堆雞糞 0.47kg),再填滿砂質壤土。
(2) 經擇取運至工區之草種應儘速種植,其間距為沿槽溝每隔 25cm 種
植[1 束][ ],每束約[3~4 株][ ],並加蓋稻草蓆及灑水濕
潤。
3.1.2 草植擋土柵客土植生
(1) 本法適用於較長之填土邊坡或崩坍區邊坡之植生綠化。固定擋土柵
之材料,原則上在土質邊坡採用萌芽樁及雜木樁;遇有岩盤時,則
可改用[19mmψ][ ]錨筋植入地表約[60~80cm][ ]。
(2) 於邊坡打樁或鑽設錨筋前,應先將坡面浮石清除,並稍加修整。
(3) 萌芽樁之樹種應為易萌芽之榕樹、九芎、黃槿等,所採木樁直徑應
為[4cm][ ]以上,長度為[75~95 cm][ ],樁材需整齊筆直,
不得有明顯之彎曲情形。
(4) 萌芽樁之採伐與打樁間隔時間應儘量縮短,不可超過 4 天,木樁打
設前應先將樁頭削尖,並放置於植物荷爾蒙(如愛多收)溶液中浸
1 分鐘,以促進根原體之形成,提早發芽。
(5) 萌芽樁及雜木樁打設時,應從坡底沿等高線每隔 1m 打 1 排,打入
地表深度[60~80cm][ ],樁距 50cm(萌芽樁及雜木樁交互打植)
木樁露出整坡後之坡面約[15cm][ ]。打樁時須以適當方式保護
樁頭,若發生破裂情形時,裂開部分須加予鋸除。
(6) 每 1 排樁打設完成後,再安裝植生網及非織物,並回填砂質壤土。
(7) 於打樁及編柵覆土後即可植生,草種依工地工程司指示。植生後坡
面應並加舖稻草蓆,以防止表面沖刷流失。
3.1.3 草種掘穴填土植生
(1) 本植生工法適於較高陡之邊坡,植生草種為山豬耳等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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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坡面修整完成後,依圖示於坡面下每隔 70cm(中心至中心)交錯挖
1 植穴(30cm(直徑)×25cm(深)),並回填約 0.45kg 已發酵之有
機質肥料,再用壤土填滿穴孔。然後於每孔種植 3~5 株之植生草
種,再施加 0.08kg 之複合肥料。種植完成後之餘土應予運棄。
3.1.4 攀繞植物 L 型槽植生
(1) 本施工法適用於設計圖所示種植攀繞植物位置之邊坡底部或中間
平台。施工時應設置 L 型 R.C.槽(或漿砌石槽),並於槽內填置已
完成篩分之砂質壤土(每立方公尺壤土中摻加有機質肥料 25kg,複
合肥料 5kg)。槽內栽植間距約為 10cm 之攀繞植物,並使其攀繞於
架設在邊坡之綠色植生網生長。
(2) 攀繞植物之種苗應選擇適合本地區植生且攀爬能力較強之植物(如
牽牛花、木玫瑰、地錦、台灣葛藤等)
,其種類除契約另有規定外,
應由施工廠商提出,並經工程司同意後使用。種植範圍除工程司另
有指示外,應按設計圖規定辦理,另種苗長度在地面上部分至少應
[25cm][ ]以上。
(3) 沿 L 型槽距牆邊 10cm 處應種植一排攀繞植物,間距為 20cm,使攀
繞植物沿外牆攀附,以遮蓋外露之混凝土或漿砌石表面。
(4) L 型槽有 R.C.槽、水溝加蓋式 R.C.槽及 20cm 漿砌石槽等 3 種,依
設計圖說施工。其中水溝加蓋式 R.C.槽,為因應日後清理水溝需
要,必須間隔設置,其間隔長度依設計圖說施作。
(5) 槽內填土寬度在底部至少應有[40cm][ ]以上。
3.1.5 格床式客土植生
(1) 本工法採用之鍍鋅鋼線網及錨筋,只需鍍鋅即可,不必檢驗鍍鋅
量,其尺度及裝設位置需符合設計圖規定或工程司指示。錨筋採用
[13mm∮][ ]鋼筋,錨筋入岩至少[50cm][ ]深。
(2) 鋼線網格床安裝固定後,回填客土並稍加壓平,填土厚度至少[10
cm][ ]。客土之成份為立方公尺砂質壤土摻加已發酵之雞糞有
機肥[25kg][ ]及台肥一號肥料[5kg][ ],並經拌和均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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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3) 邊坡覆土完成後,應噴播植生素及草種於坡面,並覆以稻草蓆。
3.1.6 舖植草皮
(1) 在坡面較為平緩及平台地區,如土質肥沃時可採用此法直接舖植草
皮。在舖植草皮前應先鋤鬆表面土壤約 10cm 深,俾利草皮生長。
(2) 草皮大小,舖植間距及草種,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每塊草
皮面積至少應有[15cm×15cm][ ],厚度至少[2cm][ ],每塊
草皮淨間距為[5cm][ ]。
3.1.7 綠化帶植生
(1) 綠化帶(Green Carpet)
A. 規格
在雙層直絞梳毛纖維中間夾佈高密度根系發達之草種、植生基
材、高分子聚合物、利土媒(G.P.K)等,呈薄型毯狀物,使成
人造天然草皮培養基。
B. 成份
a. 雙層直絞梳毛纖維:含[45%][ ]以上之天然纖維,並應符
合 中 華 民 國 國 家 標 準 [CNS 2339-1 L3050-1 、 CNS2339-2
L3050-2][ ]檢驗標準。
b. 草種重量:每平方公尺[8g][ ]以上。
c. 利土媒(G.P.K):每平方公尺[10g][ ]。
d. 高分子聚合物:每平方公尺[3g][ ]。
(2) 施工方法
A. 整地:視現場地形將擬舖植之土地鋤鬆,清除石塊、雜草等雜物,
並在表土上每平方公尺用有機質肥料 1kg、複合肥料 0.05kg 與土
壤均勻混合,再加以整平。
B. 舖植:綠化帶於舖植時應平舖,不得拉寬或拉長;舖植時兩道綠
化帶間須有[5cm][ ]以上之重疊,並應注意保持直線及自然
滾舖;舖後須以約 25cm 長之#12 鐵絲製成∩形加以固定,鐵絲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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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土中約[10cm][ ],每平方公尺使用[4 支][ ]鐵絲。固 2 之堆肥][5mm 厚之薄砂均勻][ ]覆蓋在綠化 定後應以[1kg/m 帶上,並視施工現場之情況,於必要時加蓋稻草蓆。
¶ 3.1.8 階梯或壟帶泥漿噴植工法
(1) 本法適用於較不良植生之惡劣地質,如礫石層、軟岩、破碎岩及較 陡之岩盤坡面。 (2) 使用設備及材料 A. 機械式攪拌桶[1 組][ ]。 B. 特製泥漿噴漿機及空壓機[1 套][ ]。 C. 纖維壟帶:以尼龍編織成網,包裹植物纖維及固型長效性肥料。 D. 固定錨筋:主釘∮10mm 長40cm,補助釘∮10mm 長20cm。 E. 泥漿混合料:使用材料規定配比如下表
| 項 目 | 單位 | 數 量 | 說 明 |
|---|---|---|---|
| 壤土 | m3 | 1.00 | 砂土約佔 80%,黏質土約佔 20% 混合,其 pH 值以±6 為宜。 |
| 土壤改良劑 | kg | 20~30 | 以有機材質為主,視壤土成分 增減之。 |
| 黏著劑 | kg | 1.0~1.5 | 無分害之植物性黏劑,視壤土 成分增減之。 |
| 加勁長纖維 | kg | 8.0~15.0 | 以植物性細長纖維為主,用量 視壤土成分及岩面坡度長度而 定。 |
| 化學肥料 | kg | 4~6 | 使用台肥 1 號、5 號或 43 號複 合肥料。 |
| 草種 | kg | 1~2 | 草種包括百慕達、百喜、肯塔 基、綠柏、黑麥、地毯草、白 花 3 葉等,視施工地點之標高、 地理環境特性等選用最適宜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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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之單一草種或混合草種使 用。 | |||
|---|---|---|---|
| 水份 | kg | 400~600 | 以拌和後之坍度為20~25mm 為 準,視岩面坡度坡長調整坍度。 |
(3) 施工步驟 A. 先將坡面上之浮土、鬆石、雜草、雜木等予以清除,整理成一較 穩定之坡面。 B. 將事先製妥之階梯壟帶展開,使壟帶之固定部朝上沿坡面水平方 向舖設,利用主錨釘與補助釘貼舖於岩盤坡面上。應使壟帶服貼 於坡面上而不懸空。 C. 用泥漿混合料(依據本款(2)(E)之規定配比)攪拌均勻後,以泥 漿噴漿機噴佈於舖設有階梯壟帶之岩盤面上,使泥漿全面包覆於 整個岩盤面及壟帶外表面,形成無數小平台,而有利於植物生長 之環境面積。 D. 若因施工地區之天候炎熱,環境地質等條件較為惡劣,不利於植 物生長,則可於階梯壟帶內加裝特製之軟性養護管,並於噴布泥 漿之前予以接通成網狀分布。因養護管外壁設有平均分布之細小 滴水孔,孔徑在[0.5mm][ ]以下,養護期間得以稍許之壓力 輸送水分,使水分緩慢滴出而濕潤壟帶內之植物纖維,並使植生 草種得以完全吸收水分與養分,而加速其發芽成長。上述加裝養 護管之施工計畫,施工廠商應事先取得工程司之同意認可後辦 理。 3.1.9 植生網舖設時,應以尼龍繩綁附於預先埋設之#3 鋼筋掛鉤上,並使其與 岩盤面或噴凝土面之距離約[5cm][ ]。鋼筋外露部分須以同色油漆塗 刷2 度,且植生網搭接長度應在[15cm][ ]以上。 3.2 養護 3.2.1 養護工作應於噴植完成後即日開始,養護期為契約全部工程完成後,驗 02921 02921-9 營建署第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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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合格之次日起算一年。俟養護期滿後,施工廠商與工程司雙方須再次
會同辦理查驗作業,經查驗合格後,始得解除施工廠商之養護責任。
3.2.2 養護期間,施工廠商應隨時注意植物生長及天候情況,作必要之加水濕
潤及追加養分。原則上每 3 個月追肥 1 次,使用台肥複合肥料,每次使
用量為 0.05kg/m2。
3.2.3 施工廠商應確保全草種植生應達 90%以上,攀繞植物植生應達 80%以上,
並且生長良好,無病蟲害及枯萎現象。養護期間如因施工廠商工作不力,
致使植草枯萎或雜草過長時,施工廠商應於接獲工程司通知日起 7 日
內,派員辦妥各項補植或修剪工作,其所需之費用已包括在各單價內,
施工廠商不得另要求計價補償。
4. 計量與計價
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草種及攀繞植物在養護期滿後,應辦理成活覆蓋率
驗收。
4.1 計量
4.1.1 本章各式植生法分別按有關契約以單位面積平方公尺計量。
4.1.2 覆蓋率之標準為草種植生應達 90%以上,攀繞植物植生應達 80%以上,如
未達標準即依比率折減計量(例如草種植生覆蓋率僅達 85%時則計價數
量=完成數量×85÷90),但如未達規定覆蓋率之 50%時不予驗收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各式植生法分別按有關契約單價以單位面積平方公尺計價。單價已
包括植生所需之相關草種、肥料、整坡、開挖、填土、格床、鍍鋅鋼線
網、錨筋、萬能網、非織物、木樁、養護、檢(試)驗及其他為完成本
工作所需之一切工料費用在內。
4.2.2 攀繞植物 L 型槽植生以實做並經認可之長度按契約單價以公尺計價,單
價內包含壤土回填、種苗、栽種、施肥、追肥養護等一切工料費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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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L 型槽或漿砌石槽所用之混凝土、鋼筋及漿砌石等,則另依相關規定
計價。
4.2.3 施工廠商如使用涉及專利權之設計、設備、材料、工法等,應合法取得
專利所有人之同意,其費用已包含於各工程項目單價內,不另編列項目
給付。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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