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105 管材
¶ 1. 15105 管材 V2013.01.03.doc
第15105章 V3.0
管材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建築物、構造物和各類的(電氣管線除外)管線設施之產品、施工、檢驗以及基本安裝方式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不銹鋼管
1.2.2 延性鑄鐵管
1.2.3 球狀石墨鑄鐵管
1.2.4 聚氯乙烯(PVC)硬質管
1.2.5 高密度聚乙烯(HDPE)塑膠管
1.2.6 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膠管
1.2.7 內襯聚氯乙烯(PVC)塑膠硬質之鋼管
1.2.8 銅管
1.2.9 鋼管
1.2.10 各類管件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5091章--鋼結構銲接
1.3.4 第15223章--不锈鋼管及管件
1.3.5 第16010章--基本電機規則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98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 CNS 2334 飲水(自來水)用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接頭配件
(3) CNS 2456-2 輸水用聚乙烯塑膠配管系統-第2部:管
(4) CNS 2474 銀焊料
(5) CNS 2475 銲錫-化學成分及形狀
(6) CNS 2780 球狀石墨鑄鐵管及管件檢驗標準
(7) CNS 2943 螺紋式展性鑄鐵管件
(8) CNS 4053 自來水用硬質聚氯乙烯塑膠管
(9) CNS 5127 銅及銅合金無縫管
(10)CNS 6224 聚氯乙烯黏著劑
(11)CNS 6331 配管用不銹鋼鋼管
(12) CNS 6445 配管用碳鋼鋼管
(13)CNS 10808 延性鑄鐵管
(14) CNS 11612 機械開槽式管接頭
(15)CNS 11774 自來水用內襯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之鋼管
(16)CNS 13158 自來水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膠管
(17)CNS 13346 自來水用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塑膠管接頭配件
(18) CNS 13474 化學工業及一般用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ABS)塑膠管及接頭配件
1.4.2 美國標準協會(ANSI)
(1) ANSI/ASME B16.3
(2) ANSI/ASME B16.23
(3) ANSI/ASME B16.29
(4) ANSI/ASME B32
(5) ANSI/ASME C700
(6) ANSI/AWWA C111
(7) ANSI/AWWA C151
(8) ANSI/AWS D1.1
(9) ANSI/ASME D2466
1.4.3 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2) ASTM A74
(3) ASTM A120
(4) ASTM A234
(5) ASTM B88
(6) ASTM B306
(7) ASTM C425
(8) ASTM C564
(9) ASTM D1248
(10) ASTM D1785
(11) ASTM D2235
(12) ASTM D2241
(13) ASTM D2680
(14) ASTM D2729
(15) ASTM D2751
(16) ASTM D2855
1.4.4 美國銲接協會(AWS)
(1) AWS 5.8
1.4.5 主管機關頒佈實施之法令規章和技術規則
1.4.6 經由工程司核可之其他國家標準
1.4.7 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有效且適用時,經工程司核可後適用於本章之相關規定。
1.4.8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10105章 管材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送審應依據本規範第01330章「資料送審」及本章之規定辦理。
1.5.2 品質管理計畫書應依據本規範第01450章「品質管理」之規定辦理。
1.5.3 施工計畫
(1) 檢討設備配置,提供設備檢討資料。
(2) 設備材料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3)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1.5.4 施工製造圖
(1) 廠商應於簽約後30日,提送套施工製造圖送工程司審查,經工程司核可後據以施工。
(2) 系統架構圖:標示每項設備的尺度與組件,顯示特製的結構固定與支持裝置、配件及連結之詳圖。
(3) 工作相關各項設備之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管線配置圖、設備基礎等。
(4) 產品單:依據施工製造圖所列各項設備組件,列出零件編號。
1.5.5 廠商資料
(1) 設備型錄、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2) 原製造廠產品出廠證明
(3) 檢驗合格證明
(4) 若為進口貨,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提交海關進口證明書
(5)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6) 須列出1年份操作維護所需之備品表,表中須列出品名、零件編號、單價及數量。
1.5.6 樣品
依據設計圖所標示之設備每一項目,提送樣品1份,樣品數量已包含於契約總價內,不另計量計價。
1.5.7 廠商必須於驗收前依工程司之指示提供文件,如下述..
(1) 系統操作手冊及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2) 系統架構圖、系統維護手冊。
(3)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4) 工作相關之竣工圖,如接線圖、安裝圖、平面佈置圖及管線配置圖等。
1.6 品質保證
1.6.1 焊工資格檢定: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技能檢定合格。
1.6.2 需符合本規範第01450章「品質管理」及第16010章「基本電機規則」相關準則規定辦理。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管件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壓力等級。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之標示,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組件編號及型式。
1.7.2 廠商須將材料儲存於清潔、應保持乾燥,並與地面、土壤隔離。
1.8 現場環境
1.8.1 標高:海平面1,000m以下。
1.8.2 相對濕度:20~80%(屋內)
20~95% (屋外)
1.8.3 溫度:0~40°C(屋內)
0~50°C (屋外)
1.9 保固
1.9.1 廠商對本器材設備之功能除另有規定者外,自正式驗收合格日起保固1年。
1.9.2 廠商應於工程驗收後一週內出具保固保證書,由工程司核存;在保固期間如因器材設備瑕疵或施工不良而故障或損壞,廠商應即免費修復或更換新品。
2. 產品
2.1 材料
2.1.1 管材類別
管材使用之種類及尺度應符合設計圖說之規定,其材質則須符合相對應標準之規定。各類管材常用之等級標準列述如下,同一配管系統不得混雜使用不同等級之管材。
(1)不銹鋼管
A. 不銹鋼管:應符合CNS 6331 及參照本規範第15223章「不銹鋼管及管件」,除另有規定外50mm及以下者使用Sch.40,65mm以上者使用Sch.20管。
B. 管配件:不銹鋼,除另有規定外,50mm及以下者使用螺紋式管配件,65mm以上者用對接焊管配件。
C. 接頭:除另有規定外,50mm及以下者採螺紋式接口,65mm以上者採對接TIG電銲接口。
(2) 延性鑄鐵管
A. 鑄鐵管:應符合CNS 10808 之規定。
B. 管配件:延性鑄鐵材質。
C. 接頭:承口及插口,使用壓接式符合ASTM C564之合成橡膠墊片。
(3) 球狀石墨鑄鐵管
A. 石墨鑄鐵管:應符合CNS 2780 之規定。
B. 管配件:石墨鑄鐵材質。
C. 接頭:承口式橡膠聚圈式、承口螺絲接合固定式、凸緣式。
(4) 聚氯乙烯(PVC)硬質塑膠管
A. 聚氯乙烯(PVC)管:應符合CNS 4053 之規定。
B. 管配件:聚氯乙烯(PVC)硬質,符合CNS 2334之管接頭配件。
C. 接頭:採用符合CNS 6224 黏著劑接合。
(5) 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
A. 聚乙烯(PE)管:應使用符合CNS 2456 規定之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
B. 管配件:聚乙烯(PE)材質。
C. 接頭:對接溶焊、套接電溶接合。
(6) 自來水用ABS管
A. ABS管:應符合CNS 13158之規定。
B. 管配件:應符合CNS 13346之規定。
C. 接頭:ABS專用膠合劑接合。
(7) 內襯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之鋼管
A. 塑膠管內襯鋼管:應符合CNS 11774之規定。壓力等級不小於10.5kgf/cm2(約150PSI)。
B. 管配件:展性鑄鐵加聚氯乙烯塑膠內襯管配件。
C. 接頭:凸緣接口、機械開槽式管接頭。
(8) 銅及銅合金無縫管
A. 銅管:應符合CNS 5127 之相關規定。
B. 管配件:ANSI/ASME 16.29鍛銅材質。
C. 接頭:使用符合CNS 2475之焊錫進行焊接或CNS 2474銀硬焊接合。
(9) 自來水用PE管
A. PE管:CNS 2456-2、ASTM D1248 TypeIII、IV高密度聚乙烯塑膠管。
B. 管配件:PE
C. 接頭:對接溶銲、套接電溶接合。
(10) 碳鋼鋼管(鍍鋅)
A. 鋼管:CNS 6445 B級、ASTM A53或A120,壁厚SCH.40。
B. 管配件:CNS 2943、ANSI/ASME B16.3展性鑄鐵螺紋式,及ASTM A234鍛鋼銲接式。
C. 接頭:管徑50mm及以下之管線採螺紋式接合,管徑65mm以上之管線採CNS 11612機械開槽式接頭接合、ANSI/AWS D1.1銲接接合。
(11) 自來水用PVC管
A. PVC管:CNS 4053、ASTM D1785 SCH.40、ASTM D2241,管線/管壁厚應不小於相當10.5kgf/cm2 (約150 PSI)之壓力等級。
B. 管配件:PVC硬質,CNS 2334、ANSI/ASME D2466管接頭配件。
C. 接頭:CNS 6224、ASTM D2855溶劑接合。
2.1.2 接管管件及墊料
(1) 管套節(Union)
管徑50mm及以下者配至機器設備或水箱時,或與使用螺紋接口之閥等連接,或日後須拆卸保養之處,均應使用管套節,管套節應按設計圖說規定使用,並符合下列規定。
A. 展性鑄鐵管套節
鋼管用,工作壓力為8.8kgf/cm2(125 PSI)及以下者,使用10 kgf/cm2級,工作壓力為8.8kgf/cm2(125 PSI)以上者,使用17.5kgf/cm2(250 PSI)級,鍍鋅鋼管則應採用鍍鋅品。
B. 銅管套節
青銅黃銅製,壓力等級:10kgf/cm2(150 PSI),螺紋接口或套焊接口。
C. 隔電管套節(Dielectric Union)
使用於不同金屬管(如銅管與鋼管)之連接,以防止因電位差異而產生腐蝕,一端為鍍鋅或電鍍螺紋端口,另端為銅焊端口,附不滲水隔離層。
(2) 凸緣(Flanges)
管徑65mm以上者與機器設備水箱連接,或日後須拆卸保養之處,均應使用凸緣,凸緣應按設計圖說所示使用,並符合下列規定:
A. 焊接管
鋼質焊頸凸緣,工作壓力為8.8kgf/cm2(125 PSI)及以下者,使用10kgf/cm2(150 PSI)級,工作壓力為8.8kgf/cm2(125 PSI)以上者,使用20kgf/cm2(300 PSI)級。
B. 螺紋管
使用於螺紋接口管線及鐵管之凸緣及凸緣管件,其材質應為鑄鐵,標準型、超重型。
C. 銅管
使用硬焊接合之滑入熔接銅質凸緣。
D. 隔電凸緣
為防止電蝕,不同金屬連接時須藉由非導電材料之隔離,使不同金屬間完全地絕緣。
(3) 密合墊料(Gasket)
A. 一般規定
a. 所使用之密合墊須適合系統之壓力溫度及使用場合,且其安裝須依照製造廠之建議為之。
b. 以凸緣連接兩種不同材質時,凸緣間須裝用絕緣質密合墊,套管及墊圈以及相對的螺帽螺栓等。
B. 橡皮密合墊
a. 250mm及以下各型管子使用紅色橡皮滿面襯墊者,厚1.5mm。
b. 300mm及以上各型管子使用紅色橡皮滿面襯墊者,厚3mm。
c.油管及天然氣管使用合成橡膠滿面襯墊者,厚1.5mm。
2.1.3 熱水管材應於管材表面給予連續之保溫被覆,其材質應經工程司認可。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施工前應赴現場瞭解環境,並徹底檢查工作情況和施作細節。
3.1.2 管端須整孔並去除毛頭,且應將管平口端修成斜角。
3.1.3 組合前先去除管內外之銹皮及雜物。
3.1.4 準備管線與設備連接用之凸緣及管套節。
3.2 施工期間之防護措施
在整個管路施工期間以及每日工作結束時,須對所有管路開口予以覆蓋及適當防護,以預防濕氣、髒物或其他污物進入管路。
3.3 管材之組合製造
3.3.1 一般要求
(1) 管材之組合製造,應考慮以儘量減少現場焊接為原則。
(2) 焊於管上之吊環,裝保溫材料用之鞍,應使用與管材相同之材料。
(3) 管材切割須平整,避免損傷管件。
A. 鑄鐵管須使用鋼鑿,沿管壁逐漸鑿截,務使斷口平直,勿使破裂。
B. 鋼管須使用切管機或管子割刀,斷口應用銼刀或刮刀銼平。
C.硬質塑膠管須使用鋼鋸截鋸,斷口應用銼刀銼平。
D.切斷之剖面不得變形,端面須與軸心垂直。
(4) 除有規定外,不得採用短徑彎頭(Short Radius Elbow)。
(5) 工廠組合之管線,運往工地前,應予以清潔,其後管端應用厚金屬板,予以點焊封蓋,在未作最後焊接時,不得拆除。
3.3.2 不銹鋼管之接合
(1) 螺紋接合(50mm及以下)
請參照第15223章不銹鋼管及管件,將管端切割平整,修去毛邊,並清除銼屑及灰塵,使用適當之螺紋紋割工具,絞割成帶斜面之管螺紋,接合時,先將螺紋表面淨潔,在公螺紋部分貼上聚四氟乙烯(PTFE) 膠帶、塗氧化鉛與甘油之混合劑,加繞油麻絲塗含石墨之潤滑油、其他經工程司認可之螺紋接合劑,旋入母螺紋予以絞緊,以防漏水。螺紋之深度,長度應合於標準規定,管子接合後露出管外之螺絞數,不得超過三條。
(2) 對焊接合(65mm以上)
不銹鋼管之焊接應採用氬氣(TIG)焊接,並依據第05091章「銲接」之規定施工。除應慎選焊工及焊條外,應注意管材之焊前處理。管壁厚3mm及以上者,應開V形焊口。對接焊深度約為板厚之1/2。V形開口焊接深度與板厚同。焊縫應連續,不得中斷,首尾銜接應重疊至少10mm。焊接凸緣時,管插入凸緣其管端應與底部保持與管壁同厚之距離,凸緣面與管接觸部位應作開口,兩面焊接,凸緣一面焊於管端,另一面焊於管外壁。
(3) 壓著接合
不銹鋼管切割後須將斷面遺留之碎屑清除,然後插入接頭,插入接頭前先檢視接頭兩端是否有橡膠墊圈,然後再持平插入以免損傷橡膠墊圈。管端確實插入接頭之定點位置後,再使用壓著專用工具使之確實壓接完成。
3.3.3 鑄鐵管之組合
應依設計圖說規定,採用雙封壓縮式模鑄合成橡膠墊圈或其它合成橡膠墊片,並將承口清潔處理,管件相互對準,填入合成橡膠墊圈或墊片,以工具壓實予以緊密。
3.3.4 ABS及PVC管之接合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將管材端部以砂紙磨平,如端點有油脂,用丙酮或氯乙烯拭淨,塗以黏著劑接合,插入套接管件,稍待硬固即可。
3.3.5 高密度PE管之接合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廠商應選用下列一種接合方式:
(1) 先於插接管端用銼刀挫成圓錐形,再將雙圈連接環以銳角面向管口方向插放於活套接頭之V字型溝槽內。於插接管上註明插入深度記號,並依設計圖示預留伸縮間隙。在插接管與雙圈連接環上塗上經工程司核可之潤滑劑或肥皂水,並將插接管插入活套中,調整其長度至所註記號為止。
(2) 採用合成橡膠墊圈或其它合成橡膠墊片接頭,應按設計圖說規定將承口清潔處理,管件相互對準,填入合成橡膠墊圈或墊片,以工具壓實予以緊密。
(3) 使用機械開槽式管接頭,應按製造廠建議,先在管端車製管端槽,將橡膠墊圈滑套於管端,覆上罩殼用頭帽螺栓鎖緊固定之。
(4) 電熱銲套接管
應按製造廠家建議,先將管子端部以砂紙磨平,如端點有油脂,用丙酮或氯乙烯拭淨,插入電熱銲套,插入時管子端不得有水,接上控制器二次線,按下電鈕待熱銲套接點旁之兩支凸棒自動擠出,且指示燈熄滅,表示銲接已完成,即可移去控制器。
(5) 對銲接管
應按製造廠建議,先將管內外油污等雜物清除乾淨,置於熔銲機上,將銲接面削平並與管中心線垂直,消除切削殘渣,將兩管對成直線後,插入加熱板予以加熱,待管端軟化,管徑80mm及以下之管軟化長度約1.5mm,管徑80mm〜150mm管軟化長度約3mm,管徑150mm及以上者軟化長度約4.5mm,可按經驗酌予調整,軟化後移開加熱板,將兩管對接,施以適當壓力使之結合,待冷卻後打開管夾自機取下,檢查熔接情形是否良好,如銲接不良應予切除,重行按上述程序重行再銲。
3.3.6 銅管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以採用套焊接頭為原則,50mm及以下之冷熱水管及排水管使用軟性鍚焊,其餘及高溫高壓管則採用硬性銀焊或磷銅焊。焊接時先自離焊接部10~30mm處均勻地預熱,接著在接合部位用火焰迅速加熱至焊接所需溫度(軟焊200~300°C,硬焊約700°C),在焊接部位塗上焊藥,暫時移開火焰,將焊條尖端抵住接合口,令其焙熔並滲透至管與接頭間之間隙內,作成牢固之結合。
3.3.7 主、幹管接合處,於管徑達D=200mm以上時,以音響扭力板手進行扭力磅數之測試(依據螺栓直徑之大小決定扭力磅數),以避免過緊導致材質受損、破裂與造成洩漏。
3.4 管線之安裝
3.4.1 一般規定
(1) 廠商應在施工前,充分了解工地情況以及與其他工程間之關係,對有衝突之處,應與有關人員協調,作適當之調整,並需符合本規範第01330章「資料送審」規定提送施工製造圖,經工程司核准後施工。如因疏忽及缺乏協調而蒙受損失,應由廠商自行負責,不得要求追加工程價款或補償。
(2) 管線應盡可能採直線配置,避免不必要之偏位或交錯,以及凹陷及造成氣囊。管線排列應與樑柱及地坪保持平行以及適當之斜度,傾向洩水或排氣位置,預留空間以便安裝保溫材料,並考慮閥及管配件之檢修通路。如閥及管配件安裝於未露明處所,須預留檢修門(孔)。
(3) 安裝管線須能允許膨脹或收縮,無應力作用於管子、接頭或所連接之設備上。冷(熱)水管、蒸汽及冷凝回水管等,其直線長度超過30m時,應設置伸縮環或膨脹接頭。並符合第01330章「資料送審」及本章規定提送施工製造圖,經工程司審核認可後施工。
(4) 所有水管,應於必要高點裝設排氣閥,低點裝設洩水閥。
(5) 所有與機器設備相連接之管子或管線日後有拆卸保養顧慮處,應採用管套節或凸緣連接,不同材質之金屬管,使用隔電管套節。
(6) 管線穿越牆面或地板者應設置套管。
(7) 管線進入建築物內前以及各歧管之起點,應設置隔離閥,以利日後維修,但另有規定者除外。
(8) 若水管下方有配電盤、變壓器、馬達起動器或其他電氣電子設施,須設置一不銹鋼滴水盤於水管下方,滴水盤須設一排水口及必要之排水管,將水排至指定位置。
(9) 銲接歧管以及使用銲接管件改變管路方向,必須使用肘管及T形管。
(10) 地下金屬管須防蝕包覆。
(11) 管線油漆需符合本規範相關章節規定辦理。
(12) 所有管線須有良好的支撐,並應考慮設備的振動、流體溫度及壓力。
(13) 同一配管系統不得混雜使用不同等級之管材。
3.4.2 管材之安裝應依據該工程契約之規定辦理,並於完成後進行系統測試。
3.4.3 碳鋼鋼管之接合
(1) 螺紋接合(管徑50mm及以下之管子)
將管端切割平整,修去毛邊,並清除銼屑及灰塵,使用適當之螺紋紋割工具,絞割成帶斜面之管螺紋,接合時,先將螺紋表面淨潔,在公螺紋部份塗氧化鉛與甘油之混合劑,加繞油麻絲、塗含石墨之潤滑油、其他經認可之螺紋接合劑,旋入母螺紋予以絞緊,以防漏水。螺紋之深度,長度應合於標準規定,管子接合後露出管外之螺絞數,不得超過三條。
(2) 對銲接合(管徑65mm以上之管子)
應按銲接規範,慎選銲工及銲條,注意銲接管材之處理,管壁厚3mm(1/8in)及以上者,應開V形銲口,銲接時應注意銲接深度,銲接前及銲接時管件間必須對準,使對接管子之偏位不超過管壁厚之20%,使銲接處不會承受應力。銲縫應連續,不得中斷,首尾銜接應重疊10mm。銲接凸緣時,管插入凸緣其管端應與底部保持與管壁同厚之距離,凸緣面與管接觸部位應作開口,兩面銲接,凸緣一面銲於管端,另一面銲於管外壁。
(3) 機械開槽式接合
在鋼管端頭按製造廠規定,壓製出安裝罩殼所需之溝槽,並校正無訛後,使用適當之潤滑油、刷塗於橡皮墊圈外部、管端及外殼內部等處,以防止橡皮墊圈在裝配時受損,並幫助校正位置。先將橡皮墊圈套於管端,將兩根管子對齊,使橡皮墊圈置於兩管端槽之中間位置,注意橡皮圈應伸入管端槽,次將罩殼裝於橡皮圈上,並確定與管端槽鍵好,裝上螺栓及螺帽予以均勻上緊,使金屬與金屬完全接觸。注意不均勻上緊會傷及橡皮墊圈。
3.4.4 承插式鑄鐵管之組合
應按選用鑄鐵管型式採用下列一種接合方式:
(1) 採用雙封壓縮式模鑄合成橡膠墊圈或其它合成橡膠墊片,應按製造廠建議行之,將承口清潔處理,管件相互對準,置入合成橡膠墊圈,以工具壓實予以緊密。
(2) 鐘口型承插式鑄鐵衛生排水管,使用填鉛密塞接合,先用油麻絲絞成繩狀、嵌入鐘口、打緊填實,灌入熔鉛、用鋼鑿打實,鉛厚不得少於25mm,鉛面不得低於承口3mm。
(3) 酸性溶液排水使用鑄鐵衛生排水管及管件時,承口下半部應使用特別處理之耐酸性材料打緊填實,頂部使用25mm厚溶鉛打實。
3.4.5 套接式鑄鐵管
應選用下列一種接合方式:
(1) 使用合成橡膠墊圈及不銹鋼管夾時,應按製造廠建議行之。將管端磨平、滑套入合成橡膠墊圈,再將不銹鋼管夾與護板組件,覆罩於橡膠墊圈外,予以鎖緊。
(2) 使用機械開槽式管接頭,應按製造廠建議,先在管端車製管端槽,將橡膠墊圈滑套於管端,覆上罩殼,用頭帽螺栓鎖緊固定之。
(3) 使用於酸性溶液排水應加耐酸性內襯。
3.5 檢驗
3.5.1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管材 |
管徑 |
|
應符合設計圖說之規定 |
每批進料100支管抽驗1支 |
|
管壁厚度 |
||||
|
材質 |
3.6 訓練
3.6.1 廠商於本工程測試完畢經洽機關決定適當時間,負責提供人員訓練,訓練機關指派之操作及維修人員。
3.6.2 在訓練開始前一個月提送訓練計畫書,計畫書內容應包括訓練課程、訓練地點及負責訓練人員等送機關和工程司認可後實施。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依契約項目計量,備品數量予以計量。
4.2 計價
4.2.1 依契約項目計價,備品數量予以計量。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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