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12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
¶ 1. 07112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 V2010.07.01.doc
第07112章V2.0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防水水泥砂漿粉刷之材料、施工與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使用於混凝土或所有圬工地坪、牆面、天花平頂表面等處之防水水泥砂漿粉刷。
1.2.2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亦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4211章--砌紅磚
1.3.4 第04220章--混凝土磚
1.3.5 第09220章--水泥砂漿粉刷
1.3.6 第09310章--瓷磚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61 卜特蘭水泥
(2) CNS 381 建築用生石灰
(3) CNS 785 水硬性水泥凝結時間檢驗法(吉爾摩氏針法)
(4) CNS 1010 水硬性水泥墁料抗壓強度檢驗法(用50mm或2in.立方體試體)
(5) CNS 2533 天然橡膠乳液
(6) CNS 3001 圬工砂漿用粒料
(7) CNS 3763 水泥防水劑
(8) CNS 10012 聚氯丁二烯合成橡膠乳膠檢驗法
(9) CNS 10639 水泥混和用聚合物擴散材料
(10)CNS 13961 混凝土拌和用水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C270
1.4.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7112章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
1.5.2 施工計畫
1.5.3 廠商資料
包含防水劑之相關資料及出廠證明文件。
1.5.4 水泥、砂、細粒料、水、石灰及防水劑、其他化學摻料等相關之技術資料及證明文件。
1.5.5 樣品
擬採用之防水劑或化學摻料產品之樣品各3份。
1.5.6 實品大樣
防水水泥砂漿產品、製品或現場整體單元,除另有規定外或工程司認為必要時,得要求廠商製作實品大樣,經核可後方得大批製作。
1.6 品質保證
1.6.1 試驗用防水水泥砂漿試體抗壓強度之試驗證明文件,應依據CNS 1010與ASTM C270之相關規定。
1.6.2 經工程司核可後之防水劑或混合料,應提出產品出廠證明正本,以保證其品質。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防水劑應以原製造廠密封包裝,包裝上應印有製造廠商名號、產品型式、重量及其使用期限。
1.7.2 袋裝水泥應儲存於屋內,與邊牆之間應留至少10cm寬通路並應置於高出地面至少12cm且通風良好之場所。水泥堆放高度不得超過10袋。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水泥砂漿
(1) 水泥:應符合CNS 61之規定。
(2) 粒料:應符合CNS 3001之規定。
(3) 水 :應符合CNS 13961之規定。
(4) 石灰:應符合CNS 381之規定。
2.1.2 添加劑(水泥混和使用)
(1) 水泥防水劑:水泥防水劑之使用應符合CNS 3763之規定。
(2) 聚合物擴散材料
A.水泥混和用橡膠乳液、樹脂乳液等聚合物擴散材料之使用應符合CNS 10639之規定。
B. 橡膠乳液:聚氯丁二烯合成橡膠乳液依CNS 10012規定,但天然橡膠乳液應依CNS 2533規定辦理。
C.樹脂乳液:依CNS 10639之規定辦理。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砂漿拌和
除另有規定外,均用1份水泥、3份砂、化學摻料與水泥比例為10%(以容積比例計)之配比加適量水並依化學摻料製造廠商之施工手冊規定拌和至適用稠度。一次拌和量以能於一小時用完為止。
3.1.2 砂漿應於拌和後達初凝前(約1小時)舖置於砌築面上,其舖置應注意使所砌單元與下方砌築面及與先前砌築之同一層鄰接單元能確實黏結。
3.1.3 粉刷工作不得曝曬於烈日下,如為室外應搭蓬。氣溫30°C以上時不可施工,須經工程司許可採取適當防護措施始可施作。如為室內之粉刷工作,其進行中及完成後均應保持對流通風。但在施作中及施作完成48小時內應避免乾熱氣流吹襲。
3.1.4 防水劑與水泥或水之混合配比及實際使用量,應符合製造廠商提供之施工說明書之規定。
3.1.5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至少應分兩層施工,粉刷之厚度應依設計圖說所示,且每層粉刷之厚度不得超過1.5cm。
3.1.6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完成後,必須充分養護。
3.2 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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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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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和防水劑之水泥砂漿 |
水泥凝結時間試驗 |
CNS 785 |
初凝在1小時以後;終凝在10小時以內 |
數量未達200 m2時應檢送出廠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免檢驗。 數量達200~1,000 m2檢驗一 次。 數量超過1,000 m2時,每1,000 m2加驗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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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性試驗 |
CNS 3763 |
不得發生膨脹性龜裂或變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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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壓強度試驗 |
CNS 1010 |
摻和防水劑者與未摻和者之試體強度比應達8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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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水試驗 |
CNS 3763 |
摻和防水劑者與未摻和者之試體吸水比應在0.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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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試驗 |
CNS 3763 |
摻和防水劑者與未摻和者之試體透水比應在0.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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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 水泥灰漿 |
抗彎強度 |
CNS 10639 |
40kgf/cm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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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壓強度 |
100kgf/cm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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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強度 |
10kgf/cm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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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水率 |
15%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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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量 |
30g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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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變化率 |
0~0.15%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依設計圖所示作為面層使用時,以平方公尺計量;若作為底層或其他使用時不予計量,應包含於相關工作項目中(如瓷磚等項目)計量。
4.2 計價
防水水泥砂漿粉刷依設計圖所示作為面層使用時,以平方公尺計價;若作為底層或其他使用時不予計價,應包含於相關工作項目中(如瓷磚等項目)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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