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823 人造橡膠支承墊
¶ 1. 05823 人造橡膠支承墊 V2010.07.01.doc
第05823章 V2.0
人造橡膠支承墊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人造橡膠支承墊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材料規格
1.2.2 產品檢驗
1.2.3 安裝及施工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8499 冷軋不銹鋼鋼板、鋼片及鋼帶
1.4.2 交通部
(1) 公路橋梁設計規範
1.4.3 美國道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公路橋梁標準規範
1.4.4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D395
(2) ASTM D412
(3) ASTM D429
(4) ASTM D573
(5) ASTM D746
(6) ASTM D1149
(7) ASTM D2240
1.4.5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5823章 人造橡膠支承墊
1.5 資料送審
1.5.1 橡膠支承墊產品說明書、檢驗合格證明書
廠商於訂約後應提供產品製造廠出具之產品規格及檢驗與試驗規範說明書,及檢驗合格證明書等文件,於施工前送請工程司書面核可。
1.5.2 施工計畫書
2. 產品
2.1 材料
2.1.1 人造橡膠支承材料成份中之橡膠含量不得少於60%。
2.1.2 支承人造橡膠材料規格應符合本規範、交通部公路橋梁設計規範及AASHTO 公路橋梁標準規範有關之規定。
2.1.3 支承所使用不銹鋼材應符合CNS 8499 304之要求。
2.2 工廠品質管理
2.2.1 橡膠支承墊檢驗,必要時,工程司得派員進行製程取樣及檢驗。
2.2.2 厚度1.25cm以下之人造橡膠墊,可用薄片疊合(laminated)而成,或全部用整體人造橡膠墊按規定一次製成。
2.2.3 厚度超過1.25cm之人造橡膠墊,應用薄片疊合製成。薄片疊合製成之人造橡膠墊,為人造橡膠與金屬片相互疊合黏結而成。
2.2.4 包覆金屬薄片之各邊外緣應以不小於2mm厚之人造橡膠層包覆。
2.2.5 人造橡膠薄層厚為1.25cm±3mm,各人造橡膠薄片層之厚度,其許可差不得超過3mm。整個人造橡膠墊厚度之許可差,應使任一層金屬片之各點與墊之上下平行平面之許可差不超過3mm。
2.2.6 墊之總厚度不得小於設計圖所示之厚度,亦不得大於規定厚度6mm以上。又每墊總厚度之許可差不得超過3mm。
2.2.7 墊之長寬與設計圖所示之尺度許可差亦不得超過3mm。
2.2.8 有金屬片之墊件應全部經過塑造定型(Molded)。人造橡膠墊可先製成大片,然後切成需要之尺度,切取時應避免材料加熱,並應保持光滑之邊緣而無扯破或產生鋸齒狀,儘可能使材料之損害減至最小。
2.2.9 定型完成之墊件(Molded Pad)之角與邊緣,可按承包商之選擇作成圓形。角部半徑不超過9mm,邊緣半徑不超過3mm。
2.2.10 人造橡膠與金屬間之黏結情形,於取樣品做黏結力試驗時,其破壞點應在橡膠層內發生,而不發生於橡膠片與金屬片之黏結處。
2.2.11 聚合體之混合物中之人造橡膠,其含量不得少於全部混合物容積之60% 。
2.2.12 人造橡膠之取樣試驗,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下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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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驗 |
ASTM規格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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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拉強度,kgf/cm2 (2) 破斷時伸長量,% (3) 壓縮量(Compression Set)在100°C,經22小時,% (4) 硬度,支承方法A(Shore A) (5) 臭氧抵抗,100PPHM,40±2°C經100小時,20%應變 (6) 黏結力kgf/m寬 (7) 低溫時脆性(Brittleness)-40°C,經5小時 |
D412 D412 D395(B法) D2240 D1149 D429 D746 |
175Min 350Min 35Max 60±5 無裂痕 714 Min 及格 |
在100°C經70小時,依照ASTM D573試驗其耐久性後,橡膠物理性質之變化不得超過下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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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驗 |
要 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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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抗拉強度(%) (2) 破斷時伸長率(%) (3) 硬度(點,Points) |
-15 -40(但材料總伸長量不得少於310%) +15 |
承包商須提供工程司由製造廠商出具之證明,保證人造橡膠支承墊中所用人造橡膠,均能符合上列要求。該證明書應附製造廠商所做之試驗結果副本加以證實,必要時工程司得要求抽樣試驗。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設計圖載明使用人造橡膠支承墊時,用於放置支承墊之混凝土面應以木製鏝板修整成水平面,以水平直規放置於該區任何方向,水平檢驗之許可差不得超過3mm。修整後之混凝土表面與設計圖所示之高差,不得超過3mm。
3.2 檢驗
3.2.1 成品檢驗
供應商應按設計圖說尺度製造,工程司按進入工地每一批次各尺度在5/1,000比例內取樣檢驗,不足一塊者以一塊計。各該種類供驗成品經檢驗結果全部合格者予以收料,如有不合格者,則予以退貨。
3.3 其餘未規定事項應依據AASHTO 公路橋梁標準規範有關之規定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除另有規定外,人造橡膠支承墊與安裝所需人工、材料、機具、運輸及附屬材料之一切費用等,已包括在相關混凝土工作項目內,另無其他計量計價。
4.2 計量
4.2.1 除另有規定外,人造橡膠支承墊與安裝所需人工、材料、機具、運輸及附屬材料之一切費用等,已包括在相關混凝土工作項目內,另無其他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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