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952 道路施工及復舊
¶ 1. 02952 道路維護及復舊 V2010.07.01.doc
第02952章V2.0
道路維護及復舊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新築道路施工與現有道路復舊工作中舖面工程之路基整理,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瀝青混凝土、瀝青透層、瀝青黏層、再生瀝青混凝土、緣石及緣石側溝、人行紅磚道與導盲磚等所採用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新築道路施工與現有道路復舊工作中舖面工程所須一切施工前準備工作、施工中作業流程及施工後維護工作之相關範疇。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336章--路基整理
1.3.4 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
1.3.5 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
1.3.6 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
1.3.7 第02745章--瀝青透層
1.3.8 第02747章--瀝青黏層
1.3.9 第02770章--緣石及緣石側溝
1.3.10 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鋪面
1.4 相關準則
1.4.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2952章 道路維護及復舊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2 施工計畫
1.5.3 施工圖
2. 產品
2.1 材料
2.1.1 級配材料基層材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之規定。
2.1.2 級配材料底層材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之規定。
2.1.3 瀝青混凝土材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2.1.4 瀝青透層材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5章「瀝青透層」之規定。
2.1.5 瀝青黏層材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
2.1.6 緣石及緣石側溝材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2770章「緣石及緣石側溝」之規定。
2.1.7 再生瀝青混凝土材料應符合本規範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2.1.8 地磚及導盲磚
(1) 製造材料及配比
底層(水泥:砂:石=1:3:2)
表層為耐磨層(水泥:矽砂:色料=120:400:8)厚度1.0cm±0.2cm。色料採用無機性氧化鐵,不受水泥侵蝕不褪色。
(2) 製造方法:自動給料配比經底層及表層,強力振動後高壓一體脫模成型。
2.2 設備
2.2.1 瀝青混凝土設備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2.2.2 再生瀝青混凝土設備應符合本規範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鋪面」之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3.1.1 路基整理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336章「路基整理」之規定。
3.1.2 級配材料基層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之規定。
3.1.3 級配材料底層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之規定。
3.1.4 瀝青混凝土及再生瀝青混凝土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3.1.5 瀝青透層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5章「瀝青透層」之規定。
3.1.6 瀝青黏層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
3.1.7 緣石及緣石側溝施工應符合本規範第02770章「緣石及緣石側溝」之規定。
3.1.8 地磚及導盲溝施工
(1) 地基需經整平夯實,滾壓後壓密度需達80%以上,表面須平坦,經認可後方可舖設施工。
(2) 舖襯墊砂3~5cm,刮平。
(3) 定基準線,並按照設計圖說,依次向前舖設,以木槌輕敲平整。
(4) 舖設完成後,經振動機夯平後再舖灑填縫細砂,再經振動機振動夯平,使細砂填滿隙縫後,清除餘砂,即完成舖設工作。
3.2 檢驗
3.2.1 路基整理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336章「路基整理」之規定。
3.2.2 級配材料基層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之規定。
3.2.3 級配材料底層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之規定。
3.2.4 瀝青混凝土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3.2.5 瀝青透層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5章「瀝青透層」之規定。
3.2.6 瀝青黏層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
3.2.7 緣石及緣石側溝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770章「緣石及緣石側溝」之規定。
3.2.8 再生瀝青混凝土檢驗應符合本規範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3.2.9 地磚及導盲磚檢驗
(1) 必須要有表面處理之耐磨層1.0cm±0.2cm,磨損率50%以下之洛杉磯試驗合格。
(2) 每1萬塊抽取4塊送公立機構或學術單位檢驗,合格後方得舖設或驗收時提出合格檢驗報告。(每增加1萬塊加取1塊)
(3) 各項檢驗費用已包含於相關項目內,不另行給付。
3.3 許可差
3.3.1 路基整理許可差應符合本規範第02336章「路基整理」之規定。
3.3.2 級配材料基層許可差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之規定。
3.3.3 級配材料底層許可差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之規定。
3.3.4 地磚及導盲磚許可差厚度1.0cm±0.2cm。
3.4 保護
3.4.1 路基整理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336章「路基整理」之規定。
3.4.2 級配材料基層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2章「級配粒料基層」之規定。
3.4.3 級配材料底層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726章「級配粒料底層」之規定。
3.4.4 瀝青混凝土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3.4.5 瀝青透層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5章「瀝青透層」之規定。
3.4.6 瀝青黏層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
3.4.7 再生瀝青混凝保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2966章「再生瀝青混凝土舖面」之規定。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路面將以契約項目計量,其中包括瀝青路面、黏合料、底層、基層與所有附屬工作。
4.1.2 緣石與緣石邊溝將以線性公尺計量。
4.1.3 人行道舖面以平方公尺計量,其中應包括路基整平及夯實、材料、勾縫及人工。
4.2 計價
4.2.1 依照計量數量按契約單價計價。
4.2.2 該項單價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須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其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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