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947 樹柵
¶ 1. 02947 樹柵 V2010.07.01.doc
第02947章V1.0
樹柵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依圖說所示供應及安裝鑄鐵樹柵及框之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 鑄鐵樹柵。
(2) 油漆。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9910章--油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472 灰口鐵鑄件
1.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2947章 樹柵
1.5 資料送審
1.5.1 施工製造圖及型錄
應依圖說所示標出每一種尺度及型式之鑄鐵樹柵及框。
1.5.2 實品大樣
送審之樹柵及框之樣品應約為300mm長之正方形或直徑300mm之圓形,並顯示其修飾及工藝水準。
1.6 運送、儲存及處理
製品之運送、儲存及裝卸應避免退色、漬污及損壞。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鑄鐵
(1) 材質應符合CNS 2472之規定。
(2) 樹柵應為可隨喬木生長而完全擴充之型式,並應符合圖說所示之設計及斷面。
(3) 柵框應配合樹柵之邊長,每邊容許許可差±4mm,且柵框之深度應能使樹柵、框及鄰接飾面材料共呈一水平表面。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修正安裝樹柵位置之表面瑕疵。
3.2 安裝
每一組樹柵之間隙應儘量密合,且不得高低不平。
3.3 施工要求
3.3.1 製造
(1) 預鑄模具應具有光滑表面、細邊及圖說所示之開口,並能維持其形狀而無氣孔。
(2) 容許許可差:依圖說所示尺度之±3mm。
3.3.2 油漆
於生銹或運送至工地前,樹柵及框應依本規範第09910章「油漆」之規定進行油漆。
3.4 檢驗
確認安裝樹柵位置與鄰接表面之合適性及水平高程。
3.5 現場品質管理
修復或更換破損之樹柵應符合契約之規定。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之附屬工作項目將不予計量計價,其費用應視為已包含於整體計價之項目。附屬工作項目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 油漆。
(2) 現場最後修飾清理。
4.1.2 計量方式
樹柵包括框,依所安裝之植栽株數以一組計量。
4.2 計價
本章之工作依工程價目單所示之契約單價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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