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70 緣石與緣石側溝
¶ 1. 02770 緣石及緣石側溝 V2010.07.01.doc
第02770章V2.0
緣石及緣石側溝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於道路與步道復舊及新建工程中,緣石及緣石側溝之製造與安裝,包括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場鑄緣石
1.2.2 預鑄緣石
1.2.3 場鑄緣石側溝
1.2.4 預鑄緣石側溝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336章--路基整理
1.3.4 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3.5 第03110章--場鑄結構混凝土用模板
1.3.6 第03150章--混凝土附屬品
1.3.7 第03210章--鋼筋
1.3.8 第03220章--銲接鋼線網
1.3.9 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
1.3.10 第03350章--混凝土表面修飾
1.3.11 第03390章--混凝土養護
1.3.12 第03410章--工廠預鑄混凝土構件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32 混凝土圓柱試體抗壓強度檢驗法
(2) CNS 3930 預鑄混凝土緣石
(3) CNS 4065 無筋及鋼筋混凝土L型側溝
(4) CNS 4066 無筋及鋼筋混凝土L型側溝檢驗法
1.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20770章 緣石及緣石側溝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2 施工計畫
1.5.3 工作圖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預鑄混凝土緣石:依CNS 3930 之規定。
2.1.2 L形側溝:依CNS 4065 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除工程司另有指示外,水泥混凝土緣石與緣石側溝應在道路路面施工前構築。
3.1.2 構築緣石與緣石側溝之路基應依本規範第02336章「路基整理」之要求予以整平並壓實。
3.2 施工方法
3.2.1 場鑄混凝土結構用模板:應符合本規範第03110章「場鑄結構混凝土用模板」之規定。
3.2.2 混凝土工程附屬品:應符合本規範第03150章「混凝土附屬品」之規定。
3.2.3 鋼筋或銲接鋼線網:須依照設計圖之要求採用鋼筋或銲接鋼線網施工。鋼筋應符合本規範第03210章「鋼筋」之規定,銲接鋼線網須依本規範第03220章「銲接鋼線網」之規定辦理。
3.2.4 結構用混凝土:應符合本規範第03310章「結構用混凝土」之規定。
3.2.5 混凝土表面修飾:應符合本規範第03350章「混凝土表面修飾」之規定。
3.2.6 混凝土養護:應符合本規範第03390章「混凝土養護」之規定。
3.2.7 工廠預鑄混凝土構件:應符合本規範第03410章「工廠預鑄混凝土構件」之規定辦理。
3.2.8 預鑄水泥混凝土緣石與緣石側溝
緣石每段長度應在1~1.5m之間。所有模板應照圖說之尺度、型式設置正確。緣石與緣石側溝之外露面應用鋼模保持表面光整。預鑄塊應按設計圖說所示位置、線路及高程安置用1:3水泥砂漿鋪置於已壓實之路基上。兩端間之空隙不得超過1cm。接縫用1:2水泥砂漿徹底填滿,接縫應整齊鏝過並用勾縫工具修刮,面與頂之線型與高程應正確。
3.2.9 場鑄水泥混凝土緣石與緣石側溝
(1) 所有模板應按線型及高程安置於正確之位置。模型內之地面應修整平順,緣石與側溝任何一點之厚度許可差為1cm。
(2) 混凝土澆置時應加以搗實緊密,并用鋼鏝修飾平滑。
(3) 緣石及邊溝之線型與高程應正確,使其沿10m拉緊之線上,任何一點之線型與高程之許可差為3mm。
(4) 緣石接縫應與混凝土路面之橫向接縫保持一致,接縫之構築應以適當工具鑿刻一至少2.5cm之深度,使各角成圓形,俾使混凝土在接縫處可以自由活動。
(5) 伸縮接縫應為成型填縫板所組成,符合設計圖說所示及本規範第03150章「混凝土附屬品」之規定。填縫板應按緣石之橫斷面修整之。
(6) 緣石經過至少7天之養護後始可進行回填及路面工作。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下表:
|
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標準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緣石 |
尺度 |
- |
依設計圖說所示 |
每種每100m一次, 不足100m以100m計。 |
|
緣石 |
混凝土抗壓強度 |
CNS 1232 |
依設計圖說所示 |
每種每100m一次,不足100m以100m計。 |
|
緣石 |
高程許可差 |
沿10m拉緊之線 |
許可差為3mm |
每種每100m一次,不足100m以100m計。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所有之緣石、緣石側溝依不同材料、型式、預鑄或場鑄以公尺計量。
4.2 計價
4.2.1 所有之緣石、緣石側溝依不同材料、型式、預鑄或場鑄以公尺乘以契約單價計價。開挖與回填不予計價,所需費用視為已包括於有關項目之單價內,不另給付。
4.2.2 單價己包括所有人工、材料、工具、機具、設備、運輸、伸縮縫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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