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633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
¶ 1. 02633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 V2010.07.01.doc
第02633章 V2.0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混凝土內面工水溝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項工作包括按照設計圖說所示或本章之規定,以混凝土襯砌溝渠,其混凝土內面工之尺度及厚度,應符合設計圖說所示。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品質管理
1.3.3 第02318章--渠道開挖
1.3.4 第02319章--選擇性回填材料
1.3.5 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築
1.3.6 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
1.4 相關準則
1.4.1 美國道路及運輸官員協會(AASHTO)
(1) AASHTO T180
1.4.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 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2633章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
2. 產品
2.1 材料
襯砌混凝土抗壓強度為175kgf/cm2,其材料、配比、拌和、運輸、養護、工地試驗等,須符合本規範第03050章「混凝土基本材料及施工一般要求」之相關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放樣
除另有規定外,一般應於設計斷面每10m設置樣板一處。樣板應使用厚1.5cm、寬9cm以上之不變形木料。
3.1.2 基礎整理
澆置混凝土前,應將邊坡及渠底清理平整,使用木質拍板拍實,使其斷面確實符合設計圖說所示,並灑以適量之水,經工程司驗可後,方可開始澆置混凝土。渠道位於填方段,則須先填一高度高出設計溝頂15cm,面寬5m之土堤,該土堤應以適合之材料分層填築。每層填土之鬆方厚度不得超過30cm,每層壓實度應達AASHTO T180試驗所測定最大乾密度之90%以上。無論在填方段或挖方段,開挖工作不得直接挖至設計高程及坡面應酌留約5cm,於鋪設混凝土前始行削除整理。
3.1.3 混凝土澆置
澆置混凝土應自上游往下游,且先自邊坡開始,由下至上平鋪水平上昇,俟邊坡完成後再澆置渠底。不得隔段施工,每段工作開始後不得中止,以免發生接縫。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之計量,規定如下:
(1) 水溝本身之回填與挖土,須符合本規範第02331章「基地及路堤填築」及第02318章「渠道開挖」之規定。
(2)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之數量,應以按照設計圖施工,實做經驗收認可之面積,依不同之厚度以平方公尺計量。
(3) 洩水孔背填透水材料,須符合本規範第02319章「選擇性回填材料」之規定。
4.2 計價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其單價包括全部基礎整理、混凝土工料、洩水管、伸縮縫或施工縫之供應與設置及一切必要之附屬工作之費用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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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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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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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內面工(註明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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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公尺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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