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374 箱型石籠
¶ 1. 02374 石籠 V2013.01.doc
第02374章
石籠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石籠之產品、施工及計量與計價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石籠編製、運送、填裝石料、以及捆結、安放、整地、錨接及坡面坡腳整理等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372章--邊坡保護工程-護坡
1.4 相關準則
1.4.1 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0146 建築物防水用基布及他物積層之合成高分子膠布檢驗法
CNS 14302 鍍鋅低碳鋼線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1.5.3 契約規定須送審者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鍍鋅鋼線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採用線徑4mm,鋼線品質應符合CNS 14302之SWMGS-5規定。
2.1.2 如採用PVC保護層,其厚度應在0.66mm以上,比重至少1.25,抗拉強度175 kgf/cm2 以上,延伸率150% 以上,延伸時劣化試驗應依據CNS 10146之規定檢驗。
2.1.3 所有卵石須質地堅硬,未經風化,表面潔淨,石料大小應以粒徑22cm~35cm為原則,但為裝實及填平,應依工程司之指示,得於其內,斟酌填以粒徑10cm~22cm之卵石。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石籠之型式、大小及長度、裝填石料之大小尺寸、以及安放之位置,均應符合設計圖說之規定。安放前需先整地,安放時尤需錨接穩固,保持不變之位置。
3.1.2 石籠需以規定之鋼線縱向排列,編結成六角形孔,孔長在20cm、寬在15cm以下,且需整齊一致。每2根鄰近鋼線之捲接處,至少繞結2圈半以上,依設計圖說之詳細尺寸或工程司之指示圍成正方形或長方形。
3.1.3 石籠每長100cm處或依設計圖說所示,須以鋼線網間隔之,間隔網亦需結成六角形,孔長在17.4cm、寬在15cm以下。
3.1.4 石籠裝石,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2.1.3節之要求。
3.1.5 石籠安放指定位置後應用鋼線互相連接每邊每公尺至少3處,其它重要部分,應依照設計圖說或工程司指示固結之。
3.1.6 石籠安放之方向,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用於護坡之石籠,應順坡安放之。
3.1.7 石籠安裝前,地面須先整平,平鋪部分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儘可能鋪於原地面上,但相鄰兩石籠頂面高度相差以10 cm為限。
3.1.8 每條石籠之實際長度,俟邊坡修整完竣後決定之。
3.2 檢驗
卵、塊石檢驗依照第02372章「邊坡保護工程-護坡」第3.13.1節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石籠之計量應分別依其規定之種類及型式,在填滿石料後,量其中心線長度,以「公尺」計量。
4.2 計價
石籠之計價依契約單價計價。每公尺單價已包括所有人工、材料及機具之供應,並包括石籠編製、運送、裝填石料、以及捆結、安放、整地、錨接及坡面整理等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一切必要費用。
〈本章結束〉
02374-PAGE \* MERGEFORMA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