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581 工程告示牌
¶ 1. 01581 工程告示牌 V2013.01.doc
第01581章
工程告示牌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施工地區周圍應設置之工程告示牌,包括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應包括下列各款。
1.2.1 工程告示牌
1.2.2 勞工安全衛生告示牌
1.2.3 水保告示牌
1.2.4 竣工銘牌
1.2.5 其他告示牌
1.3 相關章節
1.4 相關準則
1.4.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
1.4.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
1.4.3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1.5.3 契約規定需送審者
2. 產品
2.1 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應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之規定;其中工程告示牌並應載明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徵收管制編號及當地環保機關公害檢舉電話號碼。
2.2 若需設置勞工安全衛生告示牌者,應依照「加強公共工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作業要點」(含附錄)之規定。
2.3 水保告示牌應依照行政院農委會「水土保持計畫施工標示牌統一規定」;其中牌面應使用鋁板,經陽極處理,並應固定於安全圍籬或牌柱。
3. 施工
3.1 本章之工程告示牌應設置於明顯易見處,及避免妨礙交通、景觀、佔用道路、危害安全為原則。
3.2 工程告示牌應經常維護,如有破損、剝落或變形,應立即修護。
3.3 檢驗及試驗
工程告示牌所使用之成品或材料於進場時,依契約規定得就其外觀、尺度或材料品質進行檢驗。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除契約詳細價目表另有規定外,各式工程告示牌以「座」為單位計量。
4.2 計價
4.2.1 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之單價及契約付款條件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檢驗及其他為
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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