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452 模鑄式匯流排
¶ 1. 16452模鑄式匯流排V2013.02.05.doc
第16452章
模鑄式匯流排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節涵蓋模鑄式匯流排之製造、安裝及測試。
1.2 工作範圍
1.2.1 直線型匯流排、插入型匯流排
1.2.2 插入式分接器、彎頭、終端接頭及相關配件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 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 品質管理
1.3.3 第01661章 儲存與保管
1.3.4 第16010章 基本電機規則
1.3.5 第16411章 無熔線斷路器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4286 低電壓匯流排
(2) CNS 14816-2 低電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第2部:斷路器
1.4.2 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1) IEC 61439-6 低壓開關設備及控制設備-第6部:匯流排槽系統(匯流排槽)
(2) IEC 60947-2 低壓開關裝置及控制裝置-第2部:斷路器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提送審查應依據第01330章「資料送審」及本節之規定辦理。
1.5.2 施工製造圖與手冊
1.5.3 零件及特殊工具表
1.5.4 穿牆或地板之防火阻體詳圖及材料說明
1.5.5 本項產品如為國外製品者,於交貨前應提出進口證明及製造廠所開具之保固書及中文使用說明書,中文操作維護手冊,經工程司認可後始予接受。
1.6 品質保證
1.6.1 依據第01450章「品質管理」及本節之規定辦理。
1.6.2 品質保證之執行應符合模鑄式匯流排相關準則之要求,並需符合本規範第16010章「基本電機規則」及其他測試之規定進行測試。
1.6.3 提供本規範產品之製造廠須為模鑄式匯流排專業設備專業製造廠,並有5年以上製造實績,且營運情形良好。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應符合本規範第01661章「儲存與保管」及本節之規定辦理。
1.7.2 交運之產品應有妥善之包裝,以免運送過程中造成損壞或變形,產品及包裝應有清楚之標識,以便辨識廠商名稱、產品、產地、組件編號及型式。
1.7.3 承包商須將裝置設備貯存於清潔、乾燥與安全之場所,並須以防止損壞之方式管理產品。
1.8 保固
1.8.1 承包商應於工程驗收後1週內出具保固保證書,由工程司核存;在保固期間,如因器材、設備或施工不良而發生故障、漏電或損壞等情事,承包商應即免費修復或依規範所訂規格另行更換新品。
2. 產品
2.1 功能
2.1.1 本匯流排應依需求包含必備之零件,附件及連接,並依設計圖說適用於屋內或屋外運作,應符合CNS 14286或IEC 61439-6之規定。
2.1.2 匯流排應為銅導體、整體絕緣。屋內為防塵型至少IP54(含)以上等級,屋外為抗候型至少IP65(含)以上等級,並具備50%單相容量之接地匯流排。
2.1.3 匯流排額定中壓為3φ4W+1/2G 5,000 V及低壓為600 V 60 Hz 。短路電流及連續電流額定應符合設計圖面配電系統之要求。
2.1.4 匯流排導體應為螺栓連接。連接處接觸表面應為鍍銀處理,但接頭採模鑄式者除外。螺栓為熱處理鋼製且電鍍以防腐蝕。
2.1.5 匯流排導體絕緣應具備耐燃(Flame Retardant)、自熄及防潮之特性。
2.1.6 防火特性應符合CNS 14286之規定。承包商須負責送消防署審核認可,並符合消防法規相關規定。
2.1.7 依設計圖說,提供插入式開關單元。
2.2 材料
2.2.1 匯流排
所有匯流排槽應於工廠組裝。所有螺栓接頭應為鍍銀處理,但接頭採模鑄式者除外。應供裝特殊連接器及螺栓,以避免因不同金屬之接觸所造成之腐蝕。必要時提供伸縮接頭以避免因溫度變化及結構振動所造成之變形。
2.2.2 終端接頭
(1) 變壓器終端接頭..於匯流排槽至變壓器間提供可撓性導體連接方式。在匯流排槽終端以凸緣接頭安裝,以便螺栓固定至變壓器的箱體。在匯流排處應為銅導體與銅導體連接,而此可撓性導體應可允許25 mm之任何方向的移動。
(2) 配電盤終端接頭..在匯流排槽連接至配電盤提供凸緣式連接。
2.2.3 插入型匯流排槽
主要材料規格同上述,但為插入式,用於分岐點引出之處,每一段3 m長之匯流排槽,應至少有3處及符合圖面要求數量之引出口,可供插接插入式單元(Plug-In Unit)。
2.2.4 插入式單元
如設計圖說提供無熔線斷路器插入式單元。每一單元應設置聯鎖裝置以避免斷路器在ON旳位置時,箱門被打開,以及箱門打開時斷路器被意外的投入。提供箱門關閉與解聯裝置位於OFF位置之掛鎖裝置。設置一懸掛裝置以承載插入單元在與匯流排接觸前所產生之重量。無熔線斷路器需符合本規範第16411章「無熔線斷路器」之規定及下列要求:
(1) 開關須為無熔線式,附熱磁跳脫,啟斷容量並與設計圖說相符。框架容量(AF)大於設計圖說所示,亦可接受。
(2) 無熔線斷路器可在不影響其他電路或匯流排情形下可予更換。無熔線斷路器應以手撥式操作柄,並應有快閉快斷之開關機構,以使無熔線斷路器在短路電流時能自由跳脫,無熔線斷路器之正面應清楚標示OFF及ON之位置,額定電流100 A以上時無熔線斷路器之正面應有操作之跳脫按鈕以使無熔線斷路器機械跳脫。所有多極無熔線斷路器之構造均應確保同時開啟、閉合及跳脫功能。
(3) 多極性無熔線斷路器應為單一裝置,僅有一個操作桿,並為共同跳脫。
(4) 接線端子應為螺絲式接頭。
(5) 備用無熔線斷路器係採預留可拆裝式,且匯流排及相關配件亦須預留妥當。
(6) 分路無熔線斷路器應標示額定電流及啟斷容量,符合CNS 14816-2或IEC 60947-2之規定。
2.2.5 附件
應提供完成本匯流排安裝及安全使用所必須之附件,至少應包含連接板、吊架、固定件等,各種附件應為匯流排之相同製造廠產品。
2.3 工廠品質管理
2.3.1 通則
本節所述之工廠試驗為最基本之需求。
2.3.2 工廠試驗
(1) 製造廠必須依據CNS 14286中試驗方法施作匯流排之下列試驗..
A.耐電壓試驗。
B.絕緣電阻試驗。
C.溫升試驗。
D.短路電流試驗。
E.水平負載測試。
F.垂直負載測試。
G.衝擊試驗。
H.耐火型匯流排之耐火試驗。
(2) 當類似或完全相同之匯流排槽的型式試驗經接受核可者,則溫昇試驗、短路電流試驗及耐火匯流排耐火試驗可不再施作。
3. 施工
3.1 安裝
3.1.1 匯流排之安裝應依施工製造圖及製造廠之說明安裝。
3.1.2 當安裝工作完成後,須將所有表面清潔,施工時面漆剝落或受到擦傷,須先將表面清潔除銹,然後再漆上相同的塗漆。
3.1.3 匯流排段落及附件間應提供接地搭接接續。
3.1.4 螺帽螺釘及固定扣必須適用於匯流排的安裝及耦合。
3.1.5 匯流排需有適當安裝空間以供佈置及維護。
3.1.6 匯流排2,000 A以上部份直線長度超過50 m時,須加裝熱膨脹伸縮元件。
3.2 檢驗
3.2.1 現場試驗
(1) 設備經安裝及插入式單元經檢查,調整及處於運轉狀況後,應做現場試驗,此現場試驗應證明該設備之功能符合規範所定之全部運轉要求。
(2) 場試驗應依下列所述之項目進行:
A.構造。
B.絕緣電阻。
C.耐電壓。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匯流排、插入型匯流排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公尺」為單位,實作數量計量。
4.1.2 彎頭(加工費)、終端接頭(加工費)、伸縮接頭、插入單元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只」為單位,實作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匯流排、插入型匯流排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之單價計價,其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4.2.2 彎頭(加工費)、終端接頭(加工費)、伸縮接頭、插入單元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之單價計價,其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工程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匯流排 公尺
插入型匯流排 公尺
彎頭(加工費) 只
終端接頭(加工費) 只
伸縮接頭 只
插入單元 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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