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061 接地
¶ 1. 16061接地V2013.02.05.doc
第16061章
接地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主要說明一般接地及避雷保護系統之接地材料、施工、測試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一般接地系統
1.2.2 避雷保護系統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 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 品質管理
1.3.3 第01661章 儲存與保管
1.3.4 第16010章 基本電氣規則
1.3.5 第16120章 電線及電纜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668 裸硬銅絞電線
(2) CNS 679 600 V聚氯乙烯絕緣電線
(3) CNS 5202 地線及中性線色別及端子符號通則
1.4.2 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及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經濟部)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送審應依據第01330章「資料送審」及本節之規定辦理。
1.5.2 品質管理計畫書
1.5.3 施工計畫
1.5.4 施工製造圖
標示每項接地設備的尺度與組件、顯示特製的結構固定與支持裝置、配件及連結之詳圖。
1.5.5 材料單
參考廠製圖上的材料,列出以零件編號或廠商編號識別的每種零件。
1.5.6 樣品
依據設計圖所標示之接地設備,依據業主需求提送樣品。樣品數量已包含於契約總價內,不另計量計價。
1.6 品質保證
1.6.1 依據第01450章「品質管理」及本節之規定辦理。
1.6.2 品質保證工作之執行應符合接地系統及避雷保護系統相關準則之要求並應依據第16010章「基本電機規則」及其它測試之規定進行測試。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應符合本規範第01661章「儲存與保管」之規定辦理。
2. 產品
2.1 設備
2.1.1 接地棒及接地測試棒須為鋼心銅棒,直徑25 mm,長3 m。
2.1.2 接地網導體,除設計圖另有規定者外,應為符合CNS 668規定之硬銅絞線100 mm2。
2.1.3 接地銅排
接地銅排,應依設計圖所示裝置,所示連接地銅排之接地纜線,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應符合CNS 679之規定,其絕緣體應為PVC綠色絕緣並符合CNS 5202之規定,若為地下站時則為LSFH綠色絕緣。
3. 施工
3.1 佈置
3.1.1 接地導線應按圖示及規定之位置及尺度安裝,惟在道路之地面下應埋在地面下最少1.0 m。
3.2 安裝
本工程除圖樣上及本細則加以註明者從其規定辦理外,其餘均應按照經濟部最新版之屋內線路裝置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
3.2.1 接地網
(1) 配合土木基礎工程施工。
(2) 依設計圖面所示位置及深度打入接地棒或埋入接地銅板及埋設裸銅絞線。
(3) 地面下接地棒或接地銅板與裸銅線及裸銅線與裸銅線均以焊粉熔接。
(4) 接地網與接地網間須互相連接,接地線應由接地網抽出,引到各接地設備物或接地端子板箱,其連接之位置及經過路線概依圖面施工。
(5) 接地網完成後,應立即測試其接地電阻,如高於圖說規定須加打接地棒或加埋接地銅板至符合要求,增加之接地棒或接地銅板不另計價。
(6) 接地網、接地幹線及分歧線之線徑大小及其安裝方式,依設計圖說之規定施工,圖上未規定者,依工程司之指示施工。
3.2.2 接地線
(1) 地面上裸銅線與裸銅線可採焊粉熔接連接。
(2) 接地線應由接地網抽出,引到各接地設備物或接地箱,其連接之位置及經過路線概依圖面施工,地面上接地銅線或塑膠硬管之固定,在直線部分至少每隔1.5 m固定一處,彎曲部分則靠近彎曲處前後至少各須固定一處,每處固定應牢固,且接地銅線固定時應拉成直線。塑膠硬管之固定,須配合現場採用護管鐵或U型螺栓須熱浸鍍鋅固定。
(3) 接地銅線之安裝應與鋼樑平行。
(4) 接地銅線固定於混凝土表面時,必須使用1/4"φ×2"L膨脹螺栓及線夾。
(5) 銅接頭與接地銅線兩者接合表面,必須事先各別處理乾淨,兩者才能進行接合。
(6) 固定接地銅線之支架,於焊接後應將電焊處焊渣清除乾淨,再於電焊處塗上鋅粉底漆,然後整組支架再塗以灰色橡膠面漆No.38。
(7) 敷設接地導線於混凝土中時,應與混凝土模板組立之同時進行施工,在模板組立完成後即需完成接地線敷設工作,不得影響混凝土澆置之進度。
(8) 支架電焊道須經工程司檢驗合格,檢驗不合格須磨除重焊時,一切之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9) 所有配電盤及控制箱均應接地,並使用接線端子(導線接頭)。
(10) 電動機外部接地前,應將接地線安裝處之表面油漆清除乾淨再連接,並於外表面塗抹一層防氧油脂(Petrolatum Inhibitor)以保持接觸良好。
(11) 地下接地線之引上線,應做適當止水設施。
(12) 應依據第16120章「電線及電纜」之規定辦理。
3.2.3 被熔接物熔接前應處理事項
(1) 有油脂污染的線端必須用適當不留殘渣的溶劑,如去漬油、汽油、四氯化碳等清洗乾淨。
(2) 生銹的銅線接頭須使用鋼絲刷除銹使其潔淨。
(3) 含水份的銅線應用噴燈烤乾,含水份太多的銅線在熔接中可能導致銅水由熔接模噴火口噴出,造成危險。
(4) 銅線切斷前,宜先將切斷點前後用細銅線縛緊後,再行剪或鋸斷,以免切口變形。
(5) 接地銅棒末端經鎚打變形,必須切斷或磨平方可裝入熔接模內。
(6) 接地銅棒被熔接之末端必須使用鋼絲刷或砂布預先磨光使其乾淨,所有鐵銹、氧化膜等須完全去除。
(7) 鋼板、鋼軌、銅板及鑄鐵表面為達到100%的熔接效果,必須先將表皮、銹、油漆、油脂及污泥完全去除,再使用砂輪或粗目銼刀將表面磨成光亮。
(8) 鍍鋅鐵件表面須用砂布去除其表面之氧化膜。
(9) 鑄鐵件之表面塗有瀝青漆者,須先用溶劑洗淨,然後磨光方可進行熔接。
(10) 熔接模外的銅線須使用適當線夾或其他物件壓緊固定,俾利於熔接作業。
(11) 熔接頭上之礦渣,應於拆離熔接模後立即清除乾淨。
(12) 熔接頭之接合應牢固不得有龜裂、凹陷、剝落、氣孔(2 mmφ以上),其剖面亦同,如有前述情形,該接頭應重新施作。
(13) 一般鍍鋅鐵件經熔接後必須重新利用低溫鋅合金材料或塗鋅粉底漆,以防止鋼鐵部分生銹。
3.3 開挖回填
3.3.1 開挖面之積水或地下水應予控制並清除。
3.3.2 鄰近之建築應依需要妥加防護並支撐以防損害。
3.3.3 已建區域之開挖應保持現場環境之原樣,不存棄土,清潔復舊。開挖如在夯實之回填土處工作,多餘之廢土應清離現場,回填應予夯實,其密度應與開挖前相同。
3.3.4 回填工作完畢後,應保持原始之坡度及高程或圖示之高程及坡度。如有下沉應予復原。
3.3.5 除另有規定者外,回填工作應使用原開挖之土方。
3.4 現場測試及檢驗
3.4.1 系統完成後,應做測試並做紀錄,以確使其對地電阻值合於設計圖要求。
3.4.2 接地電阻值之測試須於一般乾燥天氣下進行,如遇雨天應於雨後一星期後測試。
3.4.3 工程竣工驗收時,應做測試並做紀錄,以確定其對地電阻值合於設計圖要求。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接地測試箱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箱」為單位,實作數量計量。
4.1.2 接地棒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支」為單位,契約數量計量。
4.1.3 接地匯流排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只」為單位,實作數量計量。
4.1.4 熱熔焊接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處」為單位,契約數量計量。
4.1.5 裸銅絞線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以「公尺」為單位,契約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應依契約詳細價目所列工作項目之單價計價,其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工程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接地測試箱 箱
接地棒 支
接地匯流排 只
熱熔焊接 處
裸銅絞線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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