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841 空氣終端箱
¶ 1. 15841空氣終端箱V2013.02.05.doc
第15841章
空氣終端箱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規定空氣終端箱(Air Terminal Units)之構造、性能、安裝及檢驗標準。
1.2 工作範圍
1.2.1 變風量終端箱(Variable Air Volume Terminal Units)
1.2.2 串聯式、並聯式、風扇驅動變風量終端箱(Fan Powered Variable Air Volume Terminal Units)
1.2.3 定風量終端箱(Constant Air Volume Terminal Units)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 資料送審
1.4 相關準則
1.4.1 美國國家及相關團體學會
(1) ANSI/AHRI Standard 880/885 空氣終端箱之性能額定(Performance Rating Of Air Terminals)
1.4.2 美國防火協會(NFPA)
(1) NFPA Code 90A 空調通風系統安裝標準(Standard Forthe Installation Of Air-Conditioning And Ventilating Systems)
1.4.3 美國保險業實驗室(UL)
(1) UL 181 廠製風管及其連接件(Factory-Made Air Ducts And Air Connectors)
1.4.4 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有效且適用時,經工程司認可後得優先適用於本章之相關規定
1.4.5 主管機關頒布實施之法令規章和技術規則
1.4.6 經由工程司認可之其他國家標準
1.5 品質保證
1.5.1 空氣終端箱之製造及試驗,必須符合本章之第1.4項相關準則或經過認可之同等法規及規範。
1.5.2 專業服務
(1) 安裝期間供應商應指派工程師駐工地指導安裝,並負責竣工、完工檢查與初次啟動及調整工作,使設備正常運轉,並符合設計規範。
(2) 供應商指派之工程師應提送工作報告說明安裝情形、竣工、完工檢查結果及運轉紀錄,同時確認符合規範所要求之性能。
(3) 供應商指派之工程師應負責訓練業主指定之操作及保養人員,使其徹底瞭解操作及保養有關事項,以順利執行任務。
1.6 資料送審
1.6.1 依據第01330章「資料送審」規定辦理資料、圖說等送審。
1.6.2 除本章第1.5項相關資料送審規定外,設備安裝前應提供安裝圖說送審,設備安裝完成後,應提供操作、維護、保養手冊送審。
1.7 現場環境
1.7.1 承包商於施工前應赴現場瞭解環境,並檢查工作情況、規劃施作及維護細節。
1.8 保固
1.8.1 承包商對本章所提供之設備及相關組件,應自驗收合格次日起,依契約規範規定辦理保固服務。
2. 產品
2.1 一般規定
2.1.1 空氣終端箱與控制器之組裝與設定均應在製造廠內進行,且經測試完成後,始可運抵工地現場安裝。供應廠商並應依契約規定提送有關文件供工程司核對。
2.1.2 空氣終端箱必須貼有風向指示及識別標籤,標示內容至少包含額定風量、工廠設定之最大風量、最小風量及加熱盤管等規格。
2.2 構造
2.2.1 箱體之製造及組裝必須在工廠內完成,採用鍍鋅鐵皮製造,鐵皮厚度不得小於0.86 mm。
2.2.2 空氣終端箱應採用箱體內保溫,保溫材料厚度至少12mm,密度為24kg/m3以上,其表面應具有保護層,且符合NFPA Code 90A及UL181之規定。
2.2.3 風量控制風門、風門驅動器及風扇須安裝於單一的箱體內,箱體須有維修門,以便檢修控制風門及風扇。風扇驅動變風量終端箱之型式為串聯式、並聯式。
2.2.4 風箱進出風端,須附原廠提供之法蘭。
2.2.5 風量控制風門可採轉動式。如使用轉動式之風門,其轉動軸必須裝上防止洩漏且為不需潤滑之金屬套筒或軸承。風箱在最大設計風量時,其靜壓損失不得超過設計圖說所規定。風門驅動器、連桿及相關零件,若如安裝於箱體外者,必須保護驅動器組件免於受損。
2.2.6 空氣終端箱附加熱水盤管、電熱盤管,其能量不得小於設計圖說所規定。熱水盤管、電熱盤管之安裝、配電及安全保護等組件,必須在製造工廠內完成。如採用電熱盤管,須有過熱保護開關及風量保護開關。
2.2.7 變風量終端箱控制器為壓力自主式(Pressure independent),終端箱入口處必須裝設有壓差風量感測元件,以確保進風在任何狀況下,測得之風量準確度誤差不超過±10%。箱體外貼有壓差對應風量之對照表,以供現場風量校正參考。控制器應自備變壓器以自行轉換所需工作電壓。
2.2.8 空氣終端箱之所有控制配線應在原廠內完成,並須附有活動式箱蓋以便維修。風扇驅動式終端箱應附變壓器以供風扇控制用。使用電熱盤管之終端箱於電源端應附保險絲。
2.2.9 風扇驅動式終端箱內之風扇須為離心式風扇、直接驅動、永久潤滑型、馬達為溫度保護型,其啟動方式為永久分離電容式。風扇與箱體間須有防震之隔離橡皮或其它防振彈簧。
2.2.10 定風量終端箱應採用系統風壓作為動力,以驅動機械式自動流量控制器,並維持所預設之風量,流量控制器應附刻度供調整用,測得之風量準確度誤差不超過±10%。
2.2.11 空氣終端箱應附電子式、電氣式室內溫度感知器及控制器。
2.2.12 空氣終端箱應附網路型控制器,內含微處理器、液晶顯示型室內溫度感測器、操作按鍵及RS485通訊埠,以連接區域控制網路。
3. 施工
3.1 測試
3.1.1 箱體及風門之漏氣量測試應符合AHRI Standard 880/885規定。
3.1.2 空氣終端箱進場後,如抽驗風箱之漏氣量超過規定時,承包商須負責修補,抽驗所需之測試設備由承包商無償提供。
3.1.3 空氣終端箱安裝竣工、完工後須進行風管整體之風量平衡校正,使每一終端箱之控制風門同時在全開之狀態下通過之風量等於最大設計風量,以確保風門有足夠之控制範圍。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之工作以「組」為單位,實作數量計量。
4.1.2 本章工作之附屬工作項目將不予計量,其費用應視為已包含於空氣終端箱計價之項目內。
4.2 計價
4.2.1 本章之工作以「組」為單位、實作數量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及附屬工作等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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