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730 箱型空調設備
¶ 1. 15730箱型空調設備V2013.02.05.doc
第15730章
箱型空調設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1.1.1 本章規定工廠組合完成之箱型空調機組之構造、工廠測試及安裝要求。
1.2 工作範圍
1.2.1 箱型空調機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 資料送審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1) CNS 6874 空氣調節與換氣設備之風量測定法
1.4.2 美國國家及相關團體學會標準
(1) ASHRAE Standard 52 空氣濾網測試方法
1.4.3 主管機關頒布實施之法令規章和技術規則
1.4.4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有效且適用時,優先適用於本章之相關規定。
1.5 品質保證
1.5.1 產品持有[經濟部正字標記]或[國際公認之外國品質或認證標誌(如ARI等)]者,免出廠檢驗,未持有上述標記(誌)者,應檢具國外(內)有關標準,及具有公信力之第三者專業機構檢驗報告及合格認證等文件送審。
1.6 資料送審
1.6.1 依照第01330章「資料送審」規定辦理資料圖說樣品等送審
1.7 現場環境
1.7.1 施工前應赴現場瞭解環境,並徹底檢查工作情況和施作細節。
1.8 保固
1.8.1 承包商對本章所提供之設備及相關組件,應自驗收合格次日起,依契約規範規定辦理保固服務。
2. 產品
2.1 屋頂式箱型空調機組
2.1.1 概述
廠內組合及接線完成,適於屋頂安裝。包括送風機、空氣過濾器、冷媒盤管、壓縮機、冷凝器盤管、冷凝器風扇(可依需求加裝回風機,電熱設備)及控制裝置,構造規範如下:
(1) 外箱
以鍍鋅鋼板製作,加烤漆處理,附把手式快速扣件之檢修門,或可拆式檢修用箱板,結構組件至少應為1.2公厘(#18)厚,檢修門或可拆式檢修用箱板應為0.9公厘(#20)厚。內貼25公厘(1吋)厚之玻璃棉保溫材,與空調氣流直接接觸之玻璃棉表面應披覆一層熱固性樹脂,使能耐高達30m/s之風速,其切邊應加保護使之免受侵蝕。
(2) 送風(及回風)機
多翼離心式,單吸或雙吸口,葉輪須經靜力及動力平衡檢驗。馬達皮帶驅動,可調節式皮帶輪,風機組須裝在避振設備上。
(3) 空氣過濾網
25公厘(1吋)厚可清洗式或25公厘(1吋)厚泡棉,用後即棄式,金屬框。
(4) 冷媒壓縮機
密閉式或半密閉式,往復式、螺旋式、渦卷式、潤滑系統,曲軸箱加熱器,高低壓開關,馬達過載保護,高低壓遮斷閥,儀錶接頭及過濾乾燥器。應設5分鐘延時電路,以防止停機後馬上啟動。裝設由壓縮機停/開運轉控制之分段容量控制裝置。
(5) 冷凝器
裝設銅管附鋁、銅鰭片組成之盤管組件,包括過冷管排。以及彈性安裝之直結式螺旋槳型風扇,包括風扇保護蓋,馬達過載保護,風扇之電路應與壓縮機連鎖運轉。
(6) 蒸發器
裝設銅管附鋁、銅鰭片組成之盤管組件,包括鍍鋅鋼製水盤及管接頭。6冷凍噸(U.S.RT)(21kW)及以下容量之機組應裝設毛細管或感溫式膨脹閥,7.5冷凍噸(U.S.RT)(26kW)及以上之機組應裝設感溫式膨脹閥。
(7) 電熱盤管
使用鰭片管式加熱元件,全自動復歸過載保護開關及電磁接觸器,鍍鋅鋼製框架,附無熔絲隔離開關。設控制系統在電熱元件通電前,先啟動送風機,且連續運轉至空氣溫度達最低設定溫度,附風機連續運轉開關。
(8) 送風/回風箱體
裝設手動外氣及回風風門,以設定外氣量。
(9) 操作控制裝置
A. 裝設低電壓,可調式溫度開關以控制有時間延遲之多段電熱器,壓縮機及冷凝器風扇及送風機,以維持設定之溫度包括糸統選擇開關(暖氣/停止/冷氣)及風扇控制開關(自動/運轉)。溫度開關,裝設於回風側。
B. 裝設風扇遙控開關(手動/自動)
C. 在出風側裝設低溫限制開關,以關閉外氣風門及停止送風機之運轉。
D. 裝設分離顯示盤,盤內應有指示燈,以指示系統運轉狀態及暖氣/冷氣系統失效,過濾器太髒等,指示燈試驗開關,系統啟動/停止開關。以及溫度開關遙控設定器。
2.1.2 屋頂安裝框架
由350公厘(14吋)高之鍍鋅鋼板及槽鐵架製做,並附墊片及打釘邊條。
2.2 屋內式箱型空調機組
2.2.1 概述
廠內組合及接線完成,適於屋內落地安裝,包括冷媒壓縮及控制裝置,水冷式冷凝機組或室外氣冷式冷凝器,冷媒盤管,空氣過濾器,送風機等,可依需求加裝電熱設備,構造規範如下:
(1) 外箱
框架及箱板以鍍鋅鋼板製作,表面烤漆處理,易拆裝式檢修門或箱板,附快速扣件。箱板內表面須貼至少13公厘(0.5吋)厚風管內襯用玻璃棉隔音材料。水盤以鍍鋅鋼板製作,表面經抗蝕塗裝處理。
(2) 送風機
雙車雙吸口多翼離心式,前傾葉片,葉輪經靜力及動力平衡檢驗,永久密封油脂潤滑之球軸承,三角皮帶驅動,鑄鐵製皮帶輪,皮帶驅動能力應為至少馬達名牌上額定馬力之1.5倍。馬達應為全密閉防水型感應馬達,使用380V3∮60HZ電力。
(3) 壓縮機
應為全密閉或半密閉往復式、渦卷,或其他正排量壓縮機。
(4) 蒸發器
應為直接膨脹式冷卻盤管,使用無縫銅管附鋁鰭片,以機械脹管法將鋁鰭片緊附於管外,包括溫度式膨脹閥,過濾乾燥器,及冷媒填充閥。
(5) 冷凝器
可使用水冷式或氣冷式,唯須符合下列規範:
A. 水冷式冷凝器:應為臥式殼管型。
B. 氣冷式冷凝器:裝設銅管附鋁鰭片組成之盤管組件,置於鍍鋅鋼板製框架內,設多翼式或軸流式風機。馬達直接接合驅動或三角皮帶驅動。
(6) 電熱盤管
鰭片管式電熱盤管,直接暴露於氣流中,含過載保護開關,及接觸器,手動復歸過熱保護開關,無熔絲隔離開關。
(7) 空氣過濾網
使用可清洗之金屬過濾網或用後即棄之尼絨或玻璃纖維網,厚25公厘,有金屬框,片狀可拆換。
(8) 操作控制裝置
A. 包括接觸器:高低壓開關,壓縮機內裝繞組溫度開關,控制線路變壓器,電驛。
B. 機組內應裝設溫度開關以控制冷氣循環,送風/停止/冷氣切換開關,以控制風機隨冷氣循環同步運轉或連續運轉。
C. 裝設屋內(或回風)溫度開關以控制冷氣,包括冷氣/停止選擇開關及自動/運轉風機控制開關。
D. 設延時電路,以防止停機後馬上啟動。
2.3 恆溫恆濕(電腦室)空調機組
2.3.1 概述
廠內組合及接線完成,恆溫恆濕適於電腦室專用落地空調機組,包括箱體、風機、空氣過濾網、加濕器、冷媒壓縮機、冷凝器、蒸發器,以及控制裝置。通風方式為吸入或吹出方式,出風方向為上吹、下吹。
2.3.2 外箱及框架
(1) 框架結構
使用2公厘(#14)厚鋼板銲製,加適當補強,以支撐壓縮機及其他機器設備。地板支架應以型鋼及鋼板銲製,包括避振墊。
(2) 檢修門及可拆箱板
以1.2公厘(#18)厚之鋼板製作,並附氣密墊片,絞鏈,及隱藏式快速扣件。
(3) 保溫
箱板內表面須貼25公厘(1吋)厚風管內襯用隔音材料。
(4) 外表面處理
應先作前處理後,再作烤漆處理,顏色可配合設備予以指定。
2.3.3 風機及馬達
(1) 風機
應為雙吸口,多翼離心式,前傾葉片,葉輪經靜力及動力平衡檢驗,鋼軸裝配自動對位油脂永久潤滑球軸承,三角皮帶輪驅動。皮帶輪應為可調變節距式。
(2) 馬達
應為全密閉防滴型感應馬達,附內裝電流及過載保護。
2.3.4 冷媒壓縮機
使用半密閉往復式、渦卷式,強制潤滑,包括以低壓冷媒冷卻之馬達,避振裝置,積熱過載保護,油視窗、手動復歸高壓開關,泵集低壓開關,吸入側過濾器,可逆轉油泵,油過濾器等。壓縮機須可個別維修,不必拆除其他組件。
2.3.5 蒸發器
(1) 直接膨脹式冷卻盤管,以無縫銅管經機械漲管與鋁鰭片緊密接合,構造呈A型或垂直平面形。
(2) 雙冷媒迴路,各迴路須包括,附外部均壓管之感溫式膨脹閥,冷媒液管電磁閥,過濾乾燥器,附水份指示器之冷媒視窗,關斷閥及冷媒填充閥,液氣分離器。
(3) 盤管須裝於不銹鋼水盤上。
2.3.6 冷凝器
使用水冷式或氣冷式,規範如下:
(1) 水冷式:應為殼管式。
(2) 氣冷式:包括耐蝕箱體,銅管鋁鰭片盤管,螺旋槳式風扇馬達直接驅動,內裝過載保護,使用永久潤滑球軸承。外部接線用接線盒。
2.3.7 空氣過濾網
採用初級過濾及中效率過濾兩段處理,規範如下:
(1) 初級過濾網:使用金屬絲可清洗之濾網連金屬外框,25公厘厚,插於框架,可拆裝,平均效率按ASHRAE 52標準,以塵點法測試之效率應為10~15%。
(2) 中效率過濾網:使用耐熱防蟲質料之強化棉質不纖布,支撐並黏貼於鐵絲網上,連金屬外框,厚50公厘,插於框架,可拆換平均效率按ASHRAE 52標準,以塵點法測試之效率為25~30%表面風速2.54m/s(500fpm),新品風阻為7.62mm Aq,須更換之最終風阻為25.4mm Aq。
2.3.8 加熱盤管
使用附有鰭片之電熱管排,至少須分成二段,設第一段及第二段過熱保護開關,空氣差壓開關,手動復歸過載保護開關,及分路過電流保護開關。
2.3.9 加濕器
為一自備電熱蒸汽發生器,全自動控制之加濕器。蒸發盤及蓋為不銹鋼製,廠內配管,包括不銹鋼或黃銅製浮球閥,附電熱盤管及低水位切斷開關,沖洗定時器及排水用電磁閥。
2.3.10 配電盤
盤體為NEMA II型,包括使用鉸鏈之箱門,接地用端子,附過載保護電驛之電磁起動器,斷路器及箱門打開跳脫連鎖,及附熔絲之控制線路變壓器。
2.3.11 控制系統
(1) 電子式或工程司核可之控制方式,包括啟動/停止銨鈕,電源中斷指示燈,手動復歸斷路器,溫濕度控制,及監視盤。
(2) 監視盤:設指示燈,指示包括:冷氣、加濕、無風、更換過濾網、高溫、低溫、高濕、低濕、高壓(各壓縮機),低壓(各壓縮機)。
(3) 溫度及濕度控制:[電子插入式模組],可調整其設定值,內裝式顯字指示燈,以顯示系統之運轉狀態。
(4) 裝於機組前面鉸鏈門內,須與空調氣流隔開,以便能在系統運轉時檢修。
3. 施工
3.1 檢查
3.1.1 確定有適合之電源。
3.2 安裝
3.2.1 依照廠商說明書安裝。
3.2.2 屋頂式箱型空調機組應裝於工廠預製之屋頂安裝框架上,且須確保水密,以保護風管及其他組件。屋頂安裝框架之安裝應保持水平。
3.2.3 電腦室空調機組之安裝應與電腦房高架地板安裝者協調。
3.2.4 水冷式機組之冷凝器進出水管須裝關斷閥。
3.2.5 水盤之排水管及加濕器沖洗系統應裝適當之排水接頭,並依需要接管至地板落水或冷凝水排水系統。
3.2.6 所供應之機組應充妥冷媒及冷凍油。
3.3 檢驗
3.3.1 依規定進行產品及施工檢驗,項目如下:
|
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性能測試 |
風量 |
CNS 6874 |
核定版送審資料 |
每批1次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箱型空調機組應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工作項目,以「組」為單位,按實作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箱型空調機組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工作項目以實作數量「組」單價計價,其單價已包含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運輸、動力、檢驗及附屬工作等全部費用在內,不另給付其他費用。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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