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976 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
¶ 1. 13976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V2013.02.05.doc
第13976章
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建築物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之材料規範、供應、安裝及驗收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消防用水帶
1.2.2 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
1.2.3 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之連接方式
1.2.4 消防栓閥公接頭
1.2.5 消防用瞄子母接頭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330章 資料送審
1.3.2 第01450章 品質管理
1.3.3 第01661章 儲存與保管
1.3.4 第13975章 消防栓及連結送水管設備
1.4 相關準則
1.4.1 內政部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基準
(1) 消防用水帶認可基準
(2) 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認可基準
1.4.2 內政部頒布之「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1.4.3 中央及地方消防主管機關頒布之法令規章和技術規則
1.5 資料送審
1.5.1 資料送審應依據第01330章「資料送審」及本章之規定辦理。
1.5.2 品質管理計畫書應依據第01450章「品質管理」之規定辦理。
1.5.3 施工計畫
(1) 檢討設備材料配置,提供設備材料檢討資料。
(2) 設備材料測試方式、步驟及表格。
1.5.4 廠商資料
(1) 設備型錄、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
(2) 內政部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書。
(3) 設備系統規格技術文件與規範各相關規格對照表,並於設備型錄上標示出與相對應之規範規格位置。
1.6 品質保證
1.6.1 產品應檢附內政部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和個別認可證明。
1.6.2 消防安全設備之裝置工作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或暫行從事消防裝置執業人員為之。
1.6.3 消防安全設備之監造工作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暫行從事消防監造執業人員為之。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依據第01661章「儲存與保管」之規定辦理。
1.8 現場環境
1.8.1 施工前應赴現場瞭解環境,並徹底檢查工作情況和施作細節。
1.8.2 訂購管線和管件及配件材料之前,應事先在現場確認尺寸並繪製管路施工圖。
1.9 保固
1.9.1 廠商對本工程所用器材、設備之功能,除另外規定者,應自正式驗收合格次日起依據契約保固規定施行維修保養。
1.9.2 廠商應於工程驗收後1週內出具保固保證書,由工程司核存;在保固期間,如因器材、設備或施工不良而發生故障、漏電或損壞等情事,廠商應即免費修復或依規範所訂規格另行更換新品。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消防用水帶
室內消防栓設備、室外消防栓設備及連結送水管設備,採用橡膠裡襯水帶或橡膠襯合成纖維布水帶。
2.1.2 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
室內消防栓設備、室外消防栓設備及連結送水管設備水帶用快速接頭,材質採用砲金銅製或不銹鋼製。
2.2 現場試驗
2.2.1 室內消防栓之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應做加壓試驗,試驗時應將消防栓閥、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及放水瞄子相連接,試驗壓力不得小於加壓送水裝置全閉揚程之水壓。試驗壓力以消防栓閥、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及放水瞄子皆繼續維持2小時無漏水現象為合格。
2.2.2 室外消防栓之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應做加壓試驗,試驗時應將消防栓閥、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及放水瞄子相連接,試驗壓力不得小於加壓送水裝置全閉揚程之水壓。試驗壓力以消防栓閥、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及放水瞄子皆繼續維持2小時無漏水現象為合格。
2.2.3 連結送水管設備之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應做加壓試驗,試驗時應將消防栓閥、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及放水瞄子相連接,試驗壓力不得小於送水口處以送水設計壓力之水壓。試驗壓力以消防栓閥、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及放水瞄子皆繼續維持2小時無漏水現象為合格。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應符合施工製造圖所標示尺寸、材質及耐壓等級。
3.2 安裝
3.2.1 消防用水帶及消防水帶用快速接頭應依據施工製造圖所標示之位置放置,並符合消防法規相關之規定。
3.2.2 所有設備及器材,須經工程司及「監造消防設備師或暫行從事消防監造執業人員」審查核可後,始可安裝。
3.2.3 消防用水帶安裝前,承包商應提送設備之安裝位置及安裝工法,須經工程司及「監造消防設備師或暫行從事消防監造執業人員」審查核可後,始可安裝。
3.2.4 消防用水帶應依據消防栓箱內水帶架或水帶箱之型式,正確放置於箱體內部。消防用水帶之收納方式應不妨礙初期滅火或緊急搶救之使用。
3.3 驗收
3.3.1 承包商必須於驗收前提供竣工文件,並送審通過,始得辦理驗收:
(1) 進口證明文件(國產品除外)。
(2) 竣工資料,包含:竣工圖說、竣工照片、承包商保固證明文件及電子檔。
3.4 清理
產品測試後應以適當方式使其乾燥並恢復為產品正常狀態,不得有潮濕及汙損之情形。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依契約有關項目以契約數量計量。
4.2 計價
4.2.1 依契約有關項目以契約數量計價。
4.2.2 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檢驗、試驗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工程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消防水帶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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