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622 環氧樹脂砂漿地坪
¶ 1. 09622環氧樹酯砂漿地坪V2011.1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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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622 章
環氧樹脂砂漿地坪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環氧樹脂砂漿地坪之材料、施工、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凡設計圖示為環氧樹脂砂漿地坪者均屬之。
1.2.2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
成後之清理與保護工作亦屬之。
1.2.3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地坪整體粉光或粉刷(若
有)、環氧樹脂砂漿地坪之主劑、硬化劑及其粒料,並包含其完成後之分
割、切縫、填縫等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
1.3.2 第 09220 章--水泥砂漿粉刷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0141 建築灌注補修用環氧樹脂
1.5 資料送審
1.5.1 依據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本章之規定,提出環氧樹脂各種用劑或
混合料之產品出廠證明及保證書正本。
1.5.2 產品資料:
提送環氧樹脂材料之特性資料,需包含但不限於原料分析、抗壓強度、
耐磨性、對化學藥品及溶劑之抗力及耐酸性等資料及使用說明書。
1.5.3 樣品:
(1).擬採用之環氧樹脂砂漿之用料樣品各 2 份。
(2).提供顏色及表面修飾之 300mm 見方色板樣品 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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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品質保證
1.6.1 遵照本章及相關準則之規定。
1.6.2 所用樹脂塗料應由同一廠商供料,以確保所有施作地區之顏色及材質一
致。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裝運材料應以密封包裝,包裝上應標示製造廠商名稱、產品編號、產品
名稱、質量、混合比及其使用期限(水、砂、細粒料除外)。
1.7.2 材料應儲存於原裝容器內,避免接觸地面及暴露在室外天候。
1.7.3 材料之裝卸應避免受到污染。
1.8. 工作條件:
1.8.1 依塗漆廠商之建議。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除另有規定外,環氧樹脂砂漿材料為二劑型環氧樹脂混拌粒料,可直接
鏝抹於混凝土及圬工之表面。厚度、顏色依設計圖示。
(1) 環氧樹脂:二劑型環氧樹脂(主劑與硬化劑)。符合 CNS 10141 之規
定。
(2) 粒料:細圓矽石或石英顆粒,通過 30 號篩。
(3) 底塗層、批層及表面層:
依施作廠商建議,並經工程司認可。原則上需與環氧樹脂砂漿層使
用相同的主劑及硬化劑,以利其相容性及接著性。
2.1.2 配比:
(1) 環氧樹脂主劑與硬化劑之配比依原製造廠商之技術資料為準。
(2) 環氧樹脂(含硬化劑)與粒料的質量配比,依原製造廠商之技術資
料說明比例為原則。
2.1.3 除另有規定外,不同表面處理之環氧樹脂砂漿地坪之使用地點應依下列
規定:
(1) 停車場用:粗糙面環氧樹脂砂漿地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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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機房用:光滑面環氧樹脂砂漿地坪。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準備施作環氧樹脂之混凝土表面應先將滲斑、灰塵、髒污、油、脂及其
他有妨礙的物質去除,必要時並將表面打毛,去除光滑表面。如廠商有
所建議,可用磨蝕噴氣的方法清潔之。
3.1.2 地板含水量超過廠商說明書容許者,不得塗佈環氧樹脂材料。
3.1.3 混凝土面之小裂縫、凹洞部份,須用樹脂補平。
3.2 施作
3.2.1 依廠商建議拌合環氧樹脂與粒料及施工方式施作,以獲致最佳之施作效
果。
3.2.2 在地板及踢腳板交接處作成圓角。在地板與踢腳板之間形成一道分開線
或控制縫。
3.2.3 地板有落水口時,應在落水口之間嵌入薄膜 (彈性合成塑膠膜),將薄膜
內緣夾在落水孔上,外緣在距落水孔 100mm 以外處切斷。將薄膜與地板
貼合,避免凹凸不平產生積水。亦可依製造廠商建議方式施作落水孔之
披水部份。
3.2.4 環氧樹脂砂漿材料應確保竣工後之地板不得有針孔或收縮龜裂,顏色、
光澤、紋路整齊劃一,每一邊緣均平整收邊成一直線,並與下層緊密接
著。
3.3 保護及清理
3.3.1 妥為保護其他工事,避免施工時遭受污損。工作完成時,遭污染之表面
應清理乾淨。
3.3.2 施工過程中,將工作產生之廢棄物、垃圾及空桶等移離工地。
3.3.3 若有必要應保護已工作完成之地面。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附屬之工作項目將不予計量。其附屬之工作項目包括,但不限
於下列各項..
(1)地表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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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水孔披水。
(3)整體粉光或粉刷(若有)。
4.1.2 「環氧樹脂砂漿地坪」依設計圖說上所示之型式,按施作完成之面積,
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計量。
4.1.3 「環氧樹脂砂漿踢腳」依設計圖說上所示之型式,按施作完成之長度,
以「公尺」為單位計量。
4.2 計價
4.2.1 「環氧樹脂砂漿地坪」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之工作項目單價計價,
其單價已包括附屬之工作項目及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
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完成後之清理、保護工作等費用在內。
4.2.2 「環氧樹脂砂漿踢腳」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之工作項目單價計價,
其單價已包括附屬之工作項目及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
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完成後之清理、保護工作等費用。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電池室環氧樹脂砂漿地坪(厚度 5mm) 平方公尺
電池室環氧樹脂砂漿踢腳(厚度 5mm) 公尺
環氧樹脂砂漿地坪(註明型式) 平方公尺
環氧樹脂砂漿踢腳(註明型式) 公尺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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