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511 礦纖吸音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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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9511 章
礦纖吸音天花板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礦纖吸音天花板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為完成本章節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
成後之清理工作均屬之。
1.2.2 如無特殊規定時,工作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項目:
(1) 耐火礦纖合成品
(2) 飾面
(3) 懸吊系統
1.3 相關章節
1.3.1 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4458 石膏板
(2) CNS 6532 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之耐燃性試驗法
(3) CNS 9056 聲學-迴響室之吸音量測
(4) CNS 10994 岩綿裝飾吸音板
(5) CNS 12600 牆面及天花板用接著劑
(6) CNS 13777 纖維強化水泥板
1.5 資料提送
1.5.1 依據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本章之規定,提送下列資料審核。
由材料製造商出具或提出經實驗機構檢測其使用之吸音天花板之規格
及性能符合本章規定之合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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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施工製造圖
圖說本系統之組成構件。包含反射天花板平面圖及細部圖、繪出懸吊系
統、橫柵、錨碇及固定方法、電氣及機械裝置之位置。細部大樣圖應顯
示各空間內天花板之基本配置,包括天花板邊緣及與垂直面交接處之收
邊。
1.5.3 製造廠商資料:提送製造商之材料、製造及安裝等產品相關資料。
1.5.4 樣品:
(1) 各型吸音天花板均提送完整板塊各 2 片。
(2) 懸吊系統構件樣品,包括主吊件及收邊飾條,長 300mm 各 2 件。
1.6 品質保證
1.6.1 遵照本章及相關準則之規定。
1.7 運送、儲存
1.7.1 吸音天花單元應以原封箱盒運送至工地,並標明廠牌名稱及型式。材料
應小心裝卸,並儲存於乾燥防水之屋內。
2. 產品
2.1 材料
2.1.1 吸音天花板
(1) 明架及暗架活動式吸音天花板
A.耐火礦纖合成品,符合 CNS 10994 之規定,且性能應符合下列之
需求。
a. 噪音遞減係數(NRC):>0.5,符合 CNS 9056 規定,除另有規定
外。
b. 防火等級:依 CNS 6532 測試應屬耐燃之一級材料,除另有規定
外。
B.尺度、型式及飾面:依設計圖示及符合 CNS 10994 之規定。
C.暗架活動式系統天花板應切斜邊。
(2) 暗架固定式吸音天花板
A.石膏板:符合 CNS 4458,GB-R 類之石膏板。
B.矽酸鈣板:符合 CNS 13777,矽酸鈣板、第 2 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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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吸音面板:符合本節第 2.1.1 (1) A.之規定。
D.固定釘:不銹鋼螺絲。
E.黏著劑:符合 CNS 12600 之規定。
F.固定式暗架吸音天花板之活動開口,應加鋁合金框,其活動鉸錬
及固定小五金應為不銹鋼製成。
2.1.2 懸吊系統
(1) 暗架系統:直接吊掛、活動式、隱藏之格及框架以鍍鋅鋼或鋁合金
製成。
(2) 明架系統:直接吊掛、外露之格及框架以鍍鋅鋼或鋁合金製成,所
有露面之表面處理及顏色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
(3) 配件:應為廠商標準裁收頭及牆壁與邊緣之收邊條。
(4) 活動板塊:天花板塊應可直接移開進入天花板上方空間。
(5) 吊筋:尺度及型式依施工製照圖所示。
(6) 承包商建議之掛鉤及配件應與施工圖說各組件之材料相同。
2.2 備品
2.2.1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商應依每種型式及尺度之吸音天花板提送該型式總
2 2
安裝量 100m 以上 1 %或 100m 以下 2 %之備品,裝箱打包依工程司指示
或於竣工驗收時一併造冊點交。
2.2.2 依工程司指示儲存備品於業主或使用單位指定之處所。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安裝於其他工程之嵌件及錨件,應協調其運送及安裝時程。
3.1.2 本章工作應與機械、電機及其他有關之廠商協調,並檢查與材料安裝相
關之表面及狀況,不良狀況未改善前及天花板上方工作未完成前,不得
進行工作。
3.2 安裝
3.2.1 溼式工作,未完成且完全乾燥之前,不得進行天花板安裝。
3.2.2 不得以天花板之吊筋、支架及框架作為承載機電或其他設備之用。若因
機械管線或其他障礙物,使天花板不能從結構體吊掛,則應加設必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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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筋及支架,懸吊系統任何構件之撓度,不得大於跨度之 1/360。
3.2.3 天花板如須裁,切口應整齊、平直不得有毛邊。
3.2.4 安裝工程完成時,若裝修表面層受損傷,應修補使與工廠製造之飾面相
同,若修補痕跡明顯,應將天花板面或露明構件移除換新。破損者應更
換。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之附屬工作項目將不予計量,其附屬之工作項目包括但不限於
下列各項:
(1) 機械及電機所需開孔及其支撐補強。
(2) 收邊條及飾條。
(3) 備品。
4.1.2 「礦纖吸音天花板」依設計圖說上所示之型式,按安裝完成天花板之面
積(天花板之開孔面積不於扣除),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計量。
4.2 計價
4.2.1 「礦纖吸音天花板」依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之工作項目單價計價,其
單價已包括備品、附屬工作項目及為完成本章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
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費用在內。
工作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礦纖吸音天花板(明架式、600×600×9mm) 平方公尺
礦纖吸音天花板(註明型式、尺寸) 平方公尺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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