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31 舖貼式防水膜
¶ 1. 07131鋪貼式防水膜V2011.1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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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31章鋪貼式防水膜通則1.1本章概要本章說明結構物鋪貼式防水膜之材料、施工與檢驗等之相關規定。1.2工作範圍1.2.1凡設計圖說上註明須作防水膜者,其包括為完成本章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均屬之。1.3相關章節1.3.1第01450 章—-品質管制1.3.2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1.3.3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1.3.4 第05125 章--結構用鋼材1.3.5第07921 章—-填縫材1.4相關準則1.4.1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 CNS 1298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2) CNS 2473一般結構用軋鋼料(3) CNS 3553硫化橡膠拉伸試驗法(4) CNS 3895可撓性聚氯乙烯止水帶(5) CNS 7160建築物防水用聚氯乙烯軟質膠布檢驗法(6) CNS 10141建築灌注補修用環氧樹脂(7) CNS 10144建築物防水用合成高分子膠布檢驗法(8) CNS 11228工程用非織物(9) CNS 12844垃圾掩埋場用氯磺化聚乙烯夾網橡膠不透水布檢驗法07131-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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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131章 鋪貼式防水膜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結構物鋪貼式防水膜之材料、施工與檢驗等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1.2.1 凡設計圖說上註明須作防水膜者,其包括為完成本章工作所需之一切人 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均屬之。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1450 章—-品質管制 1.3.2 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3 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 1.3.4 第05125 章--結構用鋼材 1.3.5 第07921 章—-填縫材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98 聚氯乙烯塑膠硬質管 (2) CNS 2473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3) CNS 3553 硫化橡膠拉伸試驗法 (4) CNS 3895 可撓性聚氯乙烯止水帶 (5) CNS 7160 建築物防水用聚氯乙烯軟質膠布檢驗法 (6) CNS 10141 建築灌注補修用環氧樹脂 (7) CNS 10144 建築物防水用合成高分子膠布檢驗法 (8) CNS 11228 工程用非織物 (9) CNS 12844 垃圾掩埋場用氯磺化聚乙烯夾網橡膠不透水 布檢驗法 07131-1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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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NS 14497改質瀝青防水氈1.4.2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1) ASTM E96材料之水蒸汽滲透試驗法(2) ASTM C836冷液型含高固粒耐磨層之防水膜1.5資料送審1.5. 1依據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本章之規定,提送下列資料審核。(I) 提送防水膜材料符合本章第2.1項所列規定之試驗證明文件。(2) 提送其他使用材料或產品符合規定證明文件。(3) 提送防水材料施工廠商資格書面文件,證明具有合格能力。(4) 產品,如屬專利材料或工法者,應提送專利授權書及專利內容等資料。(5) 產品,如係委由其他製造廠生產時,承包商應提供製造廠出具之委託製造契約書。1.5.2 產品資料(1) 提送下述材料的製造商技術資料及其建議的安裝程序:A. 防水膜B. 墊片C. 封縫料D. 夾固圈或鎖緊環E. 繫件F.終端條G.外部接縫止水帶和附件H. 防水膜與防水膜之接合I. 外部接縫止水帶與防水膜之接合J. 片狀排水器及洩水管K. 注漿預埋管L. 防水膜膠泥(或液態防水膠)07131-2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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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NS 14497 改質瀝青防水氈 1.4.2 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ASTM) (1) ASTM E96 材料之水蒸汽滲透試驗法 (2) ASTM C836 冷液型含高固粒耐磨層之防水膜 1.5 資料送審 1.5. 1 依據第 01450 章「品質管制」及本章之規定,提送下列資料審核。 (I) 提送防水膜材料符合本章第2.1項所列規定之試驗證明文件。 (2) 提送其他使用材料或產品符合規定證明文件。 (3) 提送防水材料施工廠商資格書面文件,證明具有合格能力。 (4) 產品,如屬專利材料或工法者,應提送專利授權書及專利內容等資 料。 (5) 產品,如係委由其他製造廠生產時,承包商應提供製造廠出具之委 託製造契約書。 1.5.2 產品資料 (1) 提送下述材料的製造商技術資料及其建議的安裝程序: A. 防水膜 B. 墊片 C. 封縫料 D. 夾固圈或鎖緊環 E. 繫件 F.終端條 G.外部接縫止水帶和附件 H. 防水膜與防水膜之接合 I. 外部接縫止水帶與防水膜之接合 J. 片狀排水器及洩水管 K. 注漿預埋管 L. 防水膜膠泥(或液態防水膠) 07131-2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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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3樣品提送擬使用材料及其配件製作成約 300mm 正方或工程司指示尺寸之樣品2份。一旦樣品被核准使用於工程某一部分時,其後所使用的材料之品質與尺寸皆需與原先送審之樣品一致。1. 5.4 施工製造圖:提送施工方式細部規定及詳細說明。(1)所有有關防水膜底層塗刷中,所採用之方法包括固定方法及工作步驟,均須有詳盡之說明。(2) 擬使用之固定件、接頭及轉角之補強,斷面封塗、結構物、管線及其他開口交界之防水等,加以詳盡說明。(3)擬使用於接縫及接頭處之縫隙測試方法。1.5.5實品大樣:於現場先行施作面積約 3mx3m 之樣品以說明施作技術及方法,俟工程司認可後,方可進行後續之施工。1.6品質保證1.6.1遵照本章及相關準則規定。1.6.2 工程施工期間,製造商應派技術人員駐守工地,指導、檢查及改善或修正裝設工作。1.7運送、儲存及處理1.7.1運至工地之產品,均需是原裝且未開封過。每一項產品均須清楚的標示出製造廠商的名稱、商標、本規範上之編號,製品型號及級數。1.7.2產品需保存在被認可之乾燥環境下,捲收後需豎起存放,不得沾上砂石,隨時隨地都要保持產品的乾燥。1.7.3產品要小心的處理,以防止容器與產品受到傷害。1.8現場環境1.8.1防水膜不得用於任何可看到滲漏水的表面上。1.8.2工作前先至工地檢查,以決定鋪置防水膜之表面是否符合製造商之規定。防水膜鋪置前,結構和埋件工作應先完成。1.8.3製造廠商建議採用之火災安全防備及通風設備須符合相關安全需求規定。1.8.4 每日工作結束時,尚暴露於外之邊絲部份,應加以保護免受雨淋或遭意07131-3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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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3 樣品 提送擬使用材料及其配件製作成約 300mm 正方或工程司指示尺寸之樣品 2份。一旦樣品被核准使用於工程某一部分時,其後所使用的材料之品 質與尺寸皆需與原先送審之樣品一致。 1. 5.4 施工製造圖:提送施工方式細部規定及詳細說明。 (1)所有有關防水膜底層塗刷中,所採用之方法包括固定方法及工作步 驟,均須有詳盡之說明。 (2) 擬使用之固定件、接頭及轉角之補強,斷面封塗、結構物、管線及 其他開口交界之防水等,加以詳盡說明。 (3)擬使用於接縫及接頭處之縫隙測試方法。 1.5.5 實品大樣: 於現場先行施作面積約 3mx3m 之樣品以說明施作技術及方法,俟工程司 認可後,方可進行後續之施工。 1.6 品質保證 1.6.1 遵照本章及相關準則規定。 1.6.2 工程施工期間,製造商應派技術人員駐守工地,指導、檢查及改善或修 正裝設工作。 1.7 運送、儲存及處理 1.7.1 運至工地之產品,均需是原裝且未開封過。每一項產品均須清楚的標示 出製造廠商的名稱、商標、本規範上之編號,製品型號及級數。 1.7.2 產品需保存在被認可之乾燥環境下,捲收後需豎起存放,不得沾上砂石, 隨時隨地都要保持產品的乾燥。 1.7.3 產品要小心的處理,以防止容器與產品受到傷害。 1.8 現場環境 1.8.1 防水膜不得用於任何可看到滲漏水的表面上。 1.8.2 工作前先至工地檢查,以決定鋪置防水膜之表面是否符合製造商之規 定。防水膜鋪置前,結構和埋件工作應先完成。 1.8.3 製造廠商建議採用之火災安全防備及通風設備須符合相關安全需求規 定。 1.8.4 每日工作結束時,尚暴露於外之邊絲部份,應加以保護免受雨淋或遭意 07131-3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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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破壞,直至繼續施工為止。1.9定義:1.9.1 非黏結式防水膜:係未與混凝土黏結之防水膜(例如塑膠防水膜、橡膠防水膜、乙烯瀝青共聚物防水膜、乙烯醋酸酯防水膜及超低密度聚乙烯防水膜等),此類防水膜應依設計圖示方式施作相關配套之防水裝置。1.9.2黏結型防水膜:係與混凝土黏結之防水膜,有黏結式防水膜及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產品2.1材料2.1.1除另有規定外,所使用材料應符合下述各款之規定。型式、性能、尺寸依設計圖示。2.1.2 非黏結式防水膜:使用在與混凝土未黏結之防水膜。防水膜應具有警示層,(即在膜之一側有一不同顏色之薄層),用以偵測防水膜在安裝前後是否受損,防水膜不得為多層膜片膠合而成者。A. PVC 防水膜: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1厚度最小2.0mmCNS 71602防水度表面無異狀CNS 7160(10kgf/cn?(即抗水壓性)水壓,作用10小時)3抗拉強度(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7160(未加熱處理試片)1.5kgf/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c)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CNS 71601.35kgf/mm?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CNS 7160後之試片)80~150%07131-4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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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破壞,直至繼續施工為止。 1.9 定義: 1.9.1 非黏結式防水膜: 係未與混凝土黏結之防水膜(例如塑膠防水膜、橡膠防水膜、乙烯瀝青 共聚物防水膜、乙烯醋酸酯防水膜及超低密度聚乙烯防水膜等),此類 防水膜應依設計圖示方式施作相關配套之防水裝置。 1.9.2 黏結型防水膜: 係與混凝土黏結之防水膜,有黏結式防水膜及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 產品 2.1 材料 2.1.1 除另有規定外,所使用材料應符合下述各款之規定。型式、性能、尺寸 依設計圖示。 2.1.2 非黏結式防水膜: 使用在與混凝土未黏結之防水膜。防水膜應具有警示層,(即在膜之一 側有一不同顏色之薄層),用以偵測防水膜在安裝前後是否受損,防水 膜不得為多層膜片膠合而成者。 A. PVC 防水膜: 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1 厚度 最小2.0mm CNS 7160 2 防水度 表面無異狀 CNS 7160(10kgf/cn? (即抗水壓性) 水壓,作用10小時) 3 抗拉強度 (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7160 (未加熱處理試片) 1.5kgf/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c)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 CNS 7160 1.35kgf/mm? 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CNS 7160 後之試片) 80~150% 07131-4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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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4伸長率(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250%CNS 7160(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 30%5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 10kgf/mmCNS 7160理試片)片(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CNS7160之100 30%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CNS7160後之試片)50~150%6加熱伸縮(即尺寸之<+2%CNS 7160(80穩定性)2°C/168小時後,23土2°C/1小時)7抗酸、鹼溶液性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浸泡於70°C之飽和氫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氧化鈉14日、23+2°C比較,增減在20%內之5%~6%硫酸溶液中28日B. ECB(乙烯瀝青共聚物)防水膜: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1 厚度最小2.0mmCNS 101442防水度(即抗水壓表面無異狀CNS 10144(10kg/cm?性)水壓,作用10小時)3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理試片)0.8kg/mn?(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c)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CNS 101440.7kg/mm?抗拉強度(加熱處理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80~CNS 10144後之試片)|150%。07131-5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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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4 伸長率 (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250%CNS 7160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 30% 5 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 10kgf/mm CNS 7160 理試片) 片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CNS7160 之100 30% 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CNS7160 後之試片) 50~150% 6 加熱伸縮(即尺寸之<+2% CNS 7160(80 穩定性) 2°C/168小時後,23土 2°C/1小時) 7 抗酸、鹼溶液性 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 浸泡於70°C之飽和氫 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 氧化鈉14日、23+2°C 比較,增減在20%內 之5%~6%硫酸溶液中 28日 B. ECB(乙烯瀝青共聚物)防水膜: 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1 厚度 最小2.0mm CNS 10144 2 防水度(即抗水壓 表面無異狀 CNS 10144(10kg/cm? 性) 水壓,作用10小時) 3 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 理試片) 0.8kg/mn?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c)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 CNS 10144 0.7kg/mm? 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80~CNS 10144 後之試片) |150%。 07131-5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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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4 伸長率(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500%CNS 10144(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5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 至少CNS 10144理試片)片15kgf/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CNS 10144之10030%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CNS 10144後之試片)50~150%6加熱伸縮(即尺寸之<+2%CNS 10144穩定性)(80+2°C/168 小時後,23士2°C/1小時)7抗酸、鹼溶液性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浸泡於 70°C之飽和氫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氧化鈉14日或比較,減少在20%內23 2°C之5%~6%硫酸溶液中28日C. VLDPE(超低密度聚乙烯)防水膜: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1厚度最小2.5mmCNS 101442防水度(即抗水壓表面無異狀CNS 10144(10kg/cn?性)水壓,作用10小時)3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CNS 10144理試片)1.8kg/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c)銲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 CNS 101441.6kg/mm?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CNS 10144後之試片)80~150%07131-6: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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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4 伸長率 (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500%CNS 10144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5 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 至少 CNS 10144 理試片) 片 15kgf/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CNS 10144 之10030% 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CNS 10144 後之試片) 50~150% 6 加熱伸縮(即尺寸之 <+2% CNS 10144 穩定性) (80+2°C/168 小時 後,23士2°C/1小時) 7 抗酸、鹼溶液性 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 浸泡於 70°C之飽和氫 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 氧化鈉14日或 比較,減少在20%內 23 2°C之5%~6%硫酸 溶液中28日 C. VLDPE(超低密度聚乙烯)防水膜: 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1 厚度 最小2.5mm CNS 10144 2 防水度(即抗水壓 表面無異狀 CNS 10144(10kg/cn? 性) 水壓,作用10小時) 3 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 理試片) 1.8kg/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c)銲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 CNS 10144 1.6kg/mm? 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CNS 10144 後之試片) 80~150% 07131-6 :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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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4伸長率(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900%CNS 10144(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5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ICNS 10144理試片)7kg/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撕裂強度(加熱處理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後之試片)50~150%6加熱伸縮(即尺寸之<+2%CNS10144穩定性)7抗酸、鹼溶液性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浸泡於7O°C之飽和氫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氧化鈉14 日或比較,減少在20%內23 2°C之5%~6%硫酸溶液中28日D. EVA(乙烯醋酸酯共聚物)防水膜: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1厚度最小2.0mmCNS 101442防水度(即抗水壓表面無異狀CNS 10144(10kg/cn?性)水壓,作用10小時)3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理試片)1.6kg/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c)銲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 CNS 101441.4kg/mmn?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CNS 10144後之試片)80~150%07131-7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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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4 伸長率 (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900%CNS 10144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5 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ICNS 10144 理試片) 7kg/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後之試片) 50~150% 6 加熱伸縮(即尺寸之 <+2% CNS10144 穩定性) 7 抗酸、鹼溶液性 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 浸泡於7O°C之飽和氫 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 氧化鈉14 日或 比較,減少在20%內 23 2°C之5%~6%硫酸 溶液中28日 D. EVA(乙烯醋酸酯共聚物)防水膜: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1 厚度 最小2.0mm CNS 10144 2 防水度(即抗水壓 表面無異狀 CNS 10144(10kg/cn? 性) 水壓,作用10小時) 3 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 理試片) 1.6kg/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c)銲接縫處之試片最小為 CNS 10144 1.4kg/mmn? 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CNS 10144 後之試片) 80~150% 07131-7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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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4伸長率(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700%CNS 10144(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5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CNS 10144理試片)13kg/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 100 30%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後之試片)50~150%6加熱伸縮(即尺寸之<士2%CNS10144穩定性)7抗酸、鹼溶液性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浸泡於70°C之飽和氫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氧化鈉14日或比較,減少在20%內23+2°C之5%~6%硫酸溶液中28日E. 黑色異丁基橡膠彈性防水膜: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1厚度最小2.0mmCNS 101442防水度(即抗水壓表面無異狀CNS 10144(10kg/cm?性)水壓,作用10小時)3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理試片)1.0kg/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 100+30%抗拉強度(加熱處理: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後之試片)80~150%4伸長率(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300%CNS 10144(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07131-8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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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4 伸長率 (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700%CNS 10144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5 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CNS 10144 理試片) 13kg/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 100 30% 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後之試片) 50~150% 6 加熱伸縮(即尺寸之<士2% CNS10144 穩定性) 7 抗酸、鹼溶液性 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 浸泡於70°C之飽和氫 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 氧化鈉14日或 比較,減少在20%內 23+2°C之5%~6%硫酸 溶液中28日 E. 黑色異丁基橡膠彈性防水膜: 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1 厚度 最小2.0mm CNS 10144 2 防水度(即抗水壓 表面無異狀 CNS 10144(10kg/cm? 性) 水壓,作用10小時) 3 抗拉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試值最小為 CNS 10144 理試片) 1.0kg/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 100+30% 抗拉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後之試片) 80~150% 4 伸長率 (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300%CNS 10144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07131-8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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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5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CNS 10144理試片)10kg/mm(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之100+30%撕裂強度(加熱處理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後之試片)50~150%6加熱伸縮(即尺寸之<+2%CNS 10144穩定性)7抗酸、鹼溶液性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浸泡於70°C之飽和氫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氧化鈉14日或比較,減少在20%內23+2°C之 5%~6%硫酸溶液中28日2.1.3黏結型防水膜:使用在與混凝土黏結之防水膜。防水膜係由一層聚合物薄膜與一層能和混凝土起作用而黏結之膠結層構成之複合式防水膜,該膠結層應能使防水膜與混凝土充份膠結在一起以防止水在防水膜與混凝土間竄流。(1) 黏結式防水膜:鋪置於混凝土硬化後之表面。(2) 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混凝土結構物於澆置混凝土前,預先將此防水膜鋪置於結構防水側再澆置混凝土者。項次項目規定值試驗方法1厚度:最小2.5mmCNS 7160 或 CNS 10144(不含保護紙)2水蒸氣透過率最高 0.1 PermsICNS 128443彎折性能無變化CNS 1449707131-9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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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5 撕裂強度(未加熱處(a)長方向試片至少為 CNS 10144 理試片) 10kg/mm (b)短方向試值為長方向值 之100+30% 撕裂強度(加熱處理 為未加熱處理試片值之 後之試片) 50~150% 6 加熱伸縮(即尺寸之 <+2% CNS 10144 穩定性) 7 抗酸、鹼溶液性 浸泡後試片之伸長率及抗 浸泡於70°C之飽和氫 拉強度與未處理試片之值 氧化鈉14日或 比較,減少在20%內 23+2°C之 5%~6%硫酸 溶液中28日 2.1.3 黏結型防水膜: 使用在與混凝土黏結之防水膜。防水膜係由一層聚合物薄膜與一層能和 混凝土起作用而黏結之膠結層構成之複合式防水膜,該膠結層應能使防 水膜與混凝土充份膠結在一起以防止水在防水膜與混凝土間竄流。 (1) 黏結式防水膜:鋪置於混凝土硬化後之表面。 (2) 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 混凝土結構物於澆置混凝土前,預先將此防水膜鋪置於結構防水側 再澆置混凝土者。 項次 項 目 規定值 試驗方法 1 厚度: 最小2.5mm CNS 7160 或 CNS 10144 (不含保護紙) 2 水蒸氣透過率 最高 0.1 Perms ICNS 12844 3 彎折性能 無變化 CNS 14497 07131-9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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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剝離性質(1)用空心磚先塗底7天在21°C乾燥狀況劑之後鋪貼防水結後加最小須為 2.3kgf/cm 寬度膜再以滾輪壓擠式7天在49°C乾燥狀況後依左述狀況養防,後加治21天。水7天在21°C乾燥狀況(2)防水膜以 90°角膜50mm/分鐘之速同上,但最後條件為率剝揭。7天21°C潮濕狀況最小須為 2.3kgt/cm 寬度(2)混凝土膠結強度最小 2.0kgf/cm 寬度混凝土與防水膜灌注後十四天,以50mm/分鐘之速率拉開性防水膜5在4°C反覆彎曲無作用ASTM C8366抗穿透強度至少為 20kgfCNS 128447抗張強度至少為20 kgf/cm?CNS 3553 或 CNS 10144(註1 perm=1 grain/ft’•hr• in. Hg= 5.72×10 "gg/cn? •sec•Pa)2.1.4防水膜替代材料除本章規定之防水膜材料外,如承包商認為有其他防水膜材料之性能優於本章規定,而擬使用代材料時,得依契約相關規定提出樣品及其詳細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性能、施工說明、檢驗測試報告及國內外使用業績等)及計畫書,經工程司審核同意後採用。如為專利材料,應符合契約規定,承包商且不得因使用替代材料而要求補償或增加單價。2.1.5其他材料(1)膠泥:防水膜製造商所推薦使用以安裝塑性片狀薄膜防水膜的材料為具有溶解性的抹展型黏接材,其包含有合成橡膠、瀝青及其它成分。A. 使用之膠泥材料具有以下特性:07131-1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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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剝離性質 (1)用空心磚先塗底 7天在21°C乾燥狀況 劑之後鋪貼防水 結 後加 最小須為 2.3kgf/cm 寬度 膜再以滾輪壓擠 式 7天在49°C乾燥狀況 後依左述狀況養 防, 後加 治21天。 水7天在21°C乾燥狀況 (2)防水膜以 90°角 膜 50mm/分鐘之速 同上,但最後條件為 率剝揭。 7天21°C潮濕狀況 最小須為 2.3kgt/cm 寬度 (2) 混凝土膠結強度 最小 2.0kgf/cm 寬度 混凝土與防水膜灌注 後十四天,以50mm/ 分鐘之速率拉開 性 防 水 膜 5 在4°C反覆彎曲 無作用 ASTM C836 6 抗穿透強度 至少為 20kgf CNS 12844 7 抗張強度 至少為20 kgf/cm? CNS 3553 或 CNS 10144 (註1 perm=1 grain/ft’•hr• in. Hg= 5.72×10 "gg/cn? •sec•Pa) 2.1.4 防水膜替代材料 除本章規定之防水膜材料外,如承包商認為有其他防水膜材料之性能優 於本章規定,而擬使用代材料時,得依契約相關規定提出樣品及其詳細 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產品性能、施工說明、檢驗測試報告及國內外使用 業績等)及計畫書,經工程司審核同意後採用。如為專利材料,應符合 契約規定,承包商且不得因使用替代材料而要求補償或增加單價。 2.1.5 其他材料 (1)膠泥: 防水膜製造商所推薦使用以安裝塑性片狀薄膜防水膜的材料為具有 溶解性的抹展型黏接材,其包含有合成橡膠、瀝青及其它成分。 A. 使用之膠泥材料具有以下特性: 07131-10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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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CNS 12844 或 ASTME96,B法之規定,在牛皮紙上,塗上膠泥,使其具1.0mm 厚之乾膜,其透水性應不超過0.10perms。(2) 防水膜膠結材:A. 防水膜與相鄰表面的膠合劑,依製造商建議。B. 採用防水膜製造商所建議的自硫化異丁橡膠化合物作為異丁合成橡膠片接縫膠合劑。C. 採用製造商建議的未加硫處理過的異丁橡膠泥與聚乙烯背襯作為續接條。D. 採用製造商建議的液態防水膠作為黏結式防水膜與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接縫膠合劑。(3) 保護性材料:A. 混凝土:依設計圖示及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的要求,使用於水平防水膜之保護。B. 保護板:6m 以上之夾板或合板或10mm 以上之泡沫聚苯乙烯板或經工程司核可之材料,使用於垂直防水膜鋪貼之保護。C. 地工織物(保護性毛氈)符合 CNS11228,第皿類,厚度至少 5mm。D. 敲除混凝土處之保護鋼板:5mm 厚之鋼板,符合 CNS2473規定。2.1.6 排水及注漿材料(若有)採用非黏結式防水膜應依設計圖所示方式施作下列配套防水置。(1) 片狀排水器:背面為可銲接或可黏結於防水膜之相容材質,側面為多孔護板可利排水,排水接頭必須可與洩水管緊密接合。(2) 洩水管:符合CNS 1298 聚氣乙烯塑膠硬質管。(3)工作縫注漿預埋管(山岳隧道除外):須具有澆置混凝土漿體不致入管內,且不會將本管壓扁之功能。A. 注漿預埋管之直徑須介於 8~18mm 之範圍內。B. 所需附件如接頭、注漿管、瑞塞、固定夾,應符合注漿預埋管製07131-11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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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CNS 12844 或 ASTME96,B法之規定,在牛皮紙上,塗上膠 泥,使其具1.0mm 厚之乾膜,其透水性應不超過0.10perms。 (2) 防水膜膠結材: A. 防水膜與相鄰表面的膠合劑,依製造商建議。 B. 採用防水膜製造商所建議的自硫化異丁橡膠化合物作為異丁合 成橡膠片接縫膠合劑。 C. 採用製造商建議的未加硫處理過的異丁橡膠泥與聚乙烯背襯作 為續接條。 D. 採用製造商建議的液態防水膠作為黏結式防水膜與預鋪型自黏 .性防水膜接縫膠合劑。 (3) 保護性材料: A. 混凝土: 依設計圖示及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的要求,使 用於水平防水膜之保護。 B. 保護板: 6m 以上之夾板或合板或10mm 以上之泡沫聚苯乙烯板或經工程 司核可之材料,使用於垂直防水膜鋪貼之保護。 C. 地工織物(保護性毛氈)符合 CNS11228,第皿類,厚度至少 5mm。 D. 敲除混凝土處之保護鋼板:5mm 厚之鋼板,符合 CNS2473規定。 2.1.6 排水及注漿材料(若有) 採用非黏結式防水膜應依設計圖所示方式施作下列配套防水置。 (1) 片狀排水器: 背面為可銲接或可黏結於防水膜之相容材質,側面為多孔護板可利 排水,排水接頭必須可與洩水管緊密接合。 (2) 洩水管:符合CNS 1298 聚氣乙烯塑膠硬質管。 (3)工作縫注漿預埋管(山岳隧道除外):須具有澆置混凝土漿體不致 入管內,且不會將本管壓扁之功能。 A. 注漿預埋管之直徑須介於 8~18mm 之範圍內。 B. 所需附件如接頭、注漿管、瑞塞、固定夾,應符合注漿預埋管製 07131-11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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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廠商型錄之要求。C. 補漏灌注漿:應為不收縮水泥漿、環氧樹脂或防水專業廠商建議並經認可之材料。2.1.7 環氧樹脂補漏注射材料:符合 CNS 10141 規定之材料。2.1.8其他之補漏注射材料:親水性藥劑注入劑、無收縮水泥砂漿或其他經工程司同意之材料。2. 1.9 於伸縮縫之補漏注射材料:可壓縮性材料,並使用獨立之灌漿迴路。2.1.10 雜項產品:例如保護用布氈,扣件與附件均須依防水膜製造商有關產品的規定與要求。2.1.11 繫件、終端條、外部接縫止水條和附件(1) 型式及尺寸與材料性質依防水膜製造廠商之建議與工程司之認可。(2)水膨脹性橡膠止水條:符合第 07921 章「填縫材」之規定。(3)外部接縫止水帶:符合 CNS3895,WS-J-2 型之規定。應為可銲接或可黏結於防水膜之相容材質。2.1.12 填縫材:符合第07921 章「填縫材」之規定。3.施工3.1準備工作3.1.1防水膜鋪於澆置後之混凝土面上時(1)須依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所規定之混凝土養護標準,並待其表面完全乾燥後方能鋪設防水膜層,防水膜層須鋪設在乾淨、光滑的表面上,其表面上不得凸出物。A. 在混凝土之樓板及屋頂,若其表面上有因配電設施而挖的凹型缺口須先以水泥砂漿將其填平,方得鋪置防水膜。(2) 若黏結式防水膜鋪貼時,須絕對保持表面完全的乾燥,若混凝土的表面有暫時性的潮濕,則可使用空氣噴射槍或電熱器使其乾燥。(3)凡遇內角須以水泥砂漿填成25mm 寬之斜面。凡遇外角需處理成半徑30mm之圓角。在交界面或不連續的兩個表面,要鋪設防水膜時均需用水泥砂漿或是細粒的混凝土造成平順的轉換面。在施用防水膜之前清除表面上所有的乳泡、泥灰、突出物、油脂、油漬或其他的物07131-12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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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廠商型錄之要求。 C. 補漏灌注漿:應為不收縮水泥漿、環氧樹脂或防水專業廠商建議並 經認可之材料。 2.1.7 環氧樹脂補漏注射材料:符合 CNS 10141 規定之材料。 2.1.8 其他之補漏注射材料: 親水性藥劑注入劑、無收縮水泥砂漿或其他經工程司同意之材料。 2. 1.9 於伸縮縫之補漏注射材料:可壓縮性材料,並使用獨立之灌漿迴路。 2.1.10 雜項產品: 例如保護用布氈,扣件與附件均須依防水膜製造商有關產品的規定與要 求。 2.1.11 繫件、終端條、外部接縫止水條和附件 (1) 型式及尺寸與材料性質依防水膜製造廠商之建議與工程司之認可。 (2)水膨脹性橡膠止水條:符合第 07921 章「填縫材」之規定。 (3)外部接縫止水帶:符合 CNS3895,WS-J-2 型之規定。應為可銲接或 可黏結於防水膜之相容材質。 2.1.12 填縫材:符合第07921 章「填縫材」之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3.1.1 防水膜鋪於澆置後之混凝土面上時 (1)須依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所規定之混凝土養護標 準,並待其表面完全乾燥後方能鋪設防水膜層,防水膜層須鋪設在 乾淨、光滑的表面上,其表面上不得凸出物。 A. 在混凝土之樓板及屋頂,若其表面上有因配電設施而挖的凹型缺 口須先以水泥砂漿將其填平,方得鋪置防水膜。 (2) 若黏結式防水膜鋪貼時,須絕對保持表面完全的乾燥,若混凝土的 表面有暫時性的潮濕,則可使用空氣噴射槍或電熱器使其乾燥。 (3)凡遇內角須以水泥砂漿填成25mm 寬之斜面。凡遇外角需處理成半徑 30mm之圓角。在交界面或不連續的兩個表面,要鋪設防水膜時均需 用水泥砂漿或是細粒的混凝土造成平順的轉換面。在施用防水膜之 前清除表面上所有的乳泡、泥灰、突出物、油脂、油漬或其他的物 07131-12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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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4)若上方鷹架、支撐或其它建築物有滴水的情形,則須加搭棚架以遮蔽防水膜施工範圍。3. 1.2防水膜鋪設後需再澆置混凝土時(I) 當防水膜鋪設在岩石表面、連續壁或其他挖掘表面時,應依據製造廠商的建議,將表面作修平及補孔之處理,以免尖銳或孔隙處之防水膜於澆置混凝土時壓損。(2)除鋪貼黏結式防水膜外,擬鋪置之表面不需乾燥,但必須無積水;於連績壁如有漏水應先行止漏,於底板如有漏水則應袪水。3.2一般鋪設規定3.2.1安裝防水膜之工作者,須為經製造商訓練過之員工,或是獲得製造商同意,認為其曾有過相似之大小及相當之建築物之防水膜工作經驗者,方能為之。3.2.2若設計圖說上有指定黏著系統,則須分區擦拭待做防水膜的表面,防水膜系統均應由物層表面的最低點開始施工,搭接處應考量足夠空間以利搭接的施工。3.2.3將防水膜緊緊地黏貼於建築物上,其間不能有任何孔隙或扭結。在完工的防水膜之表面,不能出現有切割、孔洞、突起、皺結、摺疊或皺紋。如果出現前述的缺點,則須依照製造商的建議方式加以修補,若防水膜有損壞、穿孔或是有透水現象且修補無效時,應移除並應更換有損傷的地方以確保建築物的防水功能。3.2.4防水膜之保護:(1)在欲回填處之防水膜水平表面上灌注混凝土保護層。混凝土的級數及厚度均需符合設計圖說要求。(2) 防水膜垂直表面外如欲回填土,則須先以厚度 6mm 以上之夾板或合板或其他經工程司核可之材料密接保護方得回填。(3) 連續壁施用防水膜時,可依製造商之推薦方式用扣件及小五金先將保護毛氈固定,而後將防水膜黏附著於保護毛氈層固定件上,或是用附有保護性毛氈的薄膜直接黏附於防水膜上。(4) 除經工程司之許可,任何型式之輪具皆不得在防水膜上行走。3.2.5防水膜之穿透:如有水管、導線管、樁、支撐、圍堰質材及其它之支撐須保留,而需穿07131-13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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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 (4)若上方鷹架、支撐或其它建築物有滴水的情形,則須加搭棚架以遮 蔽防水膜施工範圍。 3. 1.2 防水膜鋪設後需再澆置混凝土時 (I) 當防水膜鋪設在岩石表面、連續壁或其他挖掘表面時,應依據製造 廠商的建議,將表面作修平及補孔之處理,以免尖銳或孔隙處之防 水膜於澆置混凝土時壓損。 (2)除鋪貼黏結式防水膜外,擬鋪置之表面不需乾燥,但必須無積水; 於連績壁如有漏水應先行止漏,於底板如有漏水則應袪水。 3.2 一般鋪設規定 3.2.1 安裝防水膜之工作者,須為經製造商訓練過之員工,或是獲得製造商同 意,認為其曾有過相似之大小及相當之建築物之防水膜工作經驗者,方 能為之。 3.2.2 若設計圖說上有指定黏著系統,則須分區擦拭待做防水膜的表面,防水 膜系統均應由物層表面的最低點開始施工,搭接處應考量足夠空間以利 搭接的施工。 3.2.3 將防水膜緊緊地黏貼於建築物上,其間不能有任何孔隙或扭結。在完工 的防水膜之表面,不能出現有切割、孔洞、突起、皺結、摺疊或皺紋。 如果出現前述的缺點,則須依照製造商的建議方式加以修補,若防水膜 有損壞、穿孔或是有透水現象且修補無效時,應移除並應更換有損傷的 地方以確保建築物的防水功能。 3.2.4 防水膜之保護: (1)在欲回填處之防水膜水平表面上灌注混凝土保護層。混凝土的級數 及厚度均需符合設計圖說要求。 (2) 防水膜垂直表面外如欲回填土,則須先以厚度 6mm 以上之夾板或合 板或其他經工程司核可之材料密接保護方得回填。 (3) 連續壁施用防水膜時,可依製造商之推薦方式用扣件及小五金先將 保護毛氈固定,而後將防水膜黏附著於保護毛氈層固定件上,或是 用附有保護性毛氈的薄膜直接黏附於防水膜上。 (4) 除經工程司之許可,任何型式之輪具皆不得在防水膜上行走。 3.2.5 防水膜之穿透: 如有水管、導線管、樁、支撐、圍堰質材及其它之支撐須保留,而需穿 07131-13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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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防水膜時,須使用套管、鉗環或製造廠商認可之其它貫入設備依照製造廠商核可的細節安裝。3.2.6結構側牆使用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時,底板可使用同型防水膜或非黏結式防水膜,但兩種不同型式防水膜之連結方式,應提出證明其性能符合防水要求,且其上須灌注依設計圖示或 140 kgf/cm? 強度混凝土保護層,以防止防水膜受損。3.3黏結型防水膜3.3.1水平面後置式黏結式防水膜之鋪置(1)底劑:A. 依製造廠商之建議使用黏著劑塗滿底層,應從表面最低點開始塗佈。B. 黏著劑或底劑之塗佈範圍應以在凝結時間內,可鋪妥防水膜者為限,塗抹範圍內在凝結時間內尚未鋪上防水膜者應重新再塗。C. 塗抹黏著劑或底劑之表面應乾淨、乾燥且無塵土。依製造廠商建議之速率以噴洒、滾筒或刷子塗佈。D. 氣溫低於5°C且繼續下降時禁止塗佈黏著劑或底劑。(2) 防水膜鋪置A. 應從塗妥底劑表面最低點開始鋪置防水膜,防水膜應儘快滾實以減少氣泡產生。滾壓輪之重量不得低於50公斤,滾壓輪表面應用彈性材料包覆以使防水膜能完全緊貼底漆劑。B. 在周圍牆上之防水膜應翻折起來,終止於接縫嵌線或埋入披水板下,垂直及水平之收尾應塗上橡膠瀝青膠泥,或由製造廠商建議之材料封密止水。C. 各卷防水膜之鋪置至少應有 75mm 或依設計圖示之重疊範圍。D. 柱或突出物之處應裝置雙層防水膜,每一方向至少長150mm,並依廠商建議,以橡膠瀝青膠泥將收尾處膠封。在所有收尾,T型接頭及管路之處,應於每一工作天結束前塗上橡膠瀝青膠泥。E. 外角應避免有尖銳之邊緣,內角應填以水泥砂漿,然後在處理過之內外壁角上鋪置防水膜。若需在壁角安裝防水角條則至少寬300mm。3.3.2 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之鋪置(適用於結構體側牆或底板)07131-14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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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防水膜時,須使用套管、鉗環或製造廠商認可之其它貫入設備依照製 造廠商核可的細節安裝。 3.2.6 結構側牆使用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時,底板可使用同型防水膜或非黏結 式防水膜,但兩種不同型式防水膜之連結方式,應提出證明其性能符合 防水要求,且其上須灌注依設計圖示或 140 kgf/cm? 強度混凝土保護層, 以防止防水膜受損。 3.3 黏結型防水膜 3.3.1 水平面後置式黏結式防水膜之鋪置 (1)底劑: A. 依製造廠商之建議使用黏著劑塗滿底層,應從表面最低點開始塗 佈。 B. 黏著劑或底劑之塗佈範圍應以在凝結時間內,可鋪妥防水膜者為 限,塗抹範圍內在凝結時間內尚未鋪上防水膜者應重新再塗。 C. 塗抹黏著劑或底劑之表面應乾淨、乾燥且無塵土。依製造廠商建 議之速率以噴洒、滾筒或刷子塗佈。 D. 氣溫低於5°C且繼續下降時禁止塗佈黏著劑或底劑。 (2) 防水膜鋪置 A. 應從塗妥底劑表面最低點開始鋪置防水膜,防水膜應儘快滾實以 減少氣泡產生。滾壓輪之重量不得低於50公斤,滾壓輪表面應 用彈性材料包覆以使防水膜能完全緊貼底漆劑。 B. 在周圍牆上之防水膜應翻折起來,終止於接縫嵌線或埋入披水板 下,垂直及水平之收尾應塗上橡膠瀝青膠泥,或由製造廠商建議 之材料封密止水。 C. 各卷防水膜之鋪置至少應有 75mm 或依設計圖示之重疊範圍。 D. 柱或突出物之處應裝置雙層防水膜,每一方向至少長150mm,並 依廠商建議,以橡膠瀝青膠泥將收尾處膠封。在所有收尾,T型 接頭及管路之處,應於每一工作天結束前塗上橡膠瀝青膠泥。 E. 外角應避免有尖銳之邊緣,內角應填以水泥砂漿,然後在處理過 之內外壁角上鋪置防水膜。若需在壁角安裝防水角條則至少寬 300mm。 3.3.2 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之鋪置(適用於結構體側牆或底板) 07131-14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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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鋪置防水膜之前,所有將鋪置之表面平整度及凸出物處理,應經製造認可。(2) 鋪置工作依製造廠商說明書。3.4非黏結式防水膜鋪置3.4.1 一般應用(1) 防水膜重疊銲接應使用自動熱氣或接觸銲接機或製造商建議之適當溶劑等方式,形成雙重銲道,並於雙重銲道間之試氣溝,進行壓氣試驗。角隅處之三面搭接,應在廠內先行銲接完成至少 50cm長度。(2)除了製造商另有建議或設計圖另有指示外,防水膜片間接合,片端與片端至少重疊 150mm,邊與邊則至少重疊100mm,並於搭接縫左右80mm 範圍內塗抹膠泥(液態防水膠)。接合處應儘可能加以安排使任一點皆不超過三層防水膜厚度,以使水能從外露角緣排除。(3)需埋設固定物或固定物之鑄孔時,應埋入臨時半球形塞以使固定物能穿過防水膜固定在其位置上。應使用圓筒壓刀或經認可之工具切割防水膜。任何情況下不得在防水膜上鑽孔,若有需鑽孔之固定物時,防水膜首先應以上述規定切割,並以認可之填縫劑填封妥。(4)除有臨時保護措施並經工程司之許可外,任何型式之輪具皆不得在防水膜上行走。3.4.2 水平面上之防水膜鋪置(1) 在水平面上,非黏結防水膜鋪設順序如下:A. 鋪置防水膜之混凝土面應平整,若有突出物或鏝痕時,應以經製造廠商認可之方法修整。B. 防水膜鋪置時應將標誌層外露,並不得拉太緊。C. 搭接、連接、銲接及測試等均應依照規範及廠商說明書之規定。(2) 水平防水膜的保護工作A.依照要求,在防水膜一經設置完全,便馬上覆蓋上保護層,防水膜暴露於外的一層,不能放置重物,亦不可在其上行走或工作。B. 在安置永久保護以前,應視需要設置臨時的保護措施。C. 澆置保護層時,需要非常小心謹慎。不論採用何種方式保護,皆不可使薄膜有破裂、撕裂、穿孔或受到任何損害。D.依設計圖示或下列規定提供防水膜之保護措施:07131-15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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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鋪置防水膜之前,所有將鋪置之表面平整度及凸出物處理,應經 製造認可。 (2) 鋪置工作依製造廠商說明書。 3.4 非黏結式防水膜鋪置 3.4.1 一般應用 (1) 防水膜重疊銲接應使用自動熱氣或接觸銲接機或製造商建議之適當 溶劑等方式,形成雙重銲道,並於雙重銲道間之試氣溝,進行壓氣 試驗。角隅處之三面搭接,應在廠內先行銲接完成至少 50cm長度。 (2)除了製造商另有建議或設計圖另有指示外,防水膜片間接合,片端 與片端至少重疊 150mm,邊與邊則至少重疊100mm,並於搭接縫左右 80mm 範圍內塗抹膠泥(液態防水膠)。接合處應儘可能加以安排使任 一點皆不超過三層防水膜厚度,以使水能從外露角緣排除。 (3)需埋設固定物或固定物之鑄孔時,應埋入臨時半球形塞以使固定物 能穿過防水膜固定在其位置上。應使用圓筒壓刀或經認可之工具切 割防水膜。任何情況下不得在防水膜上鑽孔,若有需鑽孔之固定物 時,防水膜首先應以上述規定切割,並以認可之填縫劑填封妥。 (4)除有臨時保護措施並經工程司之許可外,任何型式之輪具皆不得在 防水膜上行走。 3.4.2 水平面上之防水膜鋪置 (1) 在水平面上,非黏結防水膜鋪設順序如下: A. 鋪置防水膜之混凝土面應平整,若有突出物或鏝痕時,應以經製 造廠商認可之方法修整。 B. 防水膜鋪置時應將標誌層外露,並不得拉太緊。 C. 搭接、連接、銲接及測試等均應依照規範及廠商說明書之規定。 (2) 水平防水膜的保護工作 A.依照要求,在防水膜一經設置完全,便馬上覆蓋上保護層,防水 膜暴露於外的一層,不能放置重物,亦不可在其上行走或工作。 B. 在安置永久保護以前,應視需要設置臨時的保護措施。 C. 澆置保護層時,需要非常小心謹慎。不論採用何種方式保護,皆 不可使薄膜有破裂、撕裂、穿孔或受到任何損害。 D.依設計圖示或下列規定提供防水膜之保護措施: 07131-15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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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頂板:澆置一層75mm 厚,140 kgf/cn’ 等級混凝土保護層。澆置方式應依第 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要求及配合設計圍說。b. 屋頂以下的板依設計圖示施作。C. 靠近地平面的縱面:靠近地平面的垂直向結構表面防水膜,從完工的地平面2公尺處以上,依核准之施工製造圖與製造廠商的方式做保護措施。d. 接縫處:在出入口處之結構物與站房結構體之間的接縫,須用保麗龍板或製造廠商的物件與方法做妥保護措施以維護工作時之順暢及接縫在移動時之完整性。e. 鋪設防水膜後之連續壁或內牆須要打除者,應安裝防護鋼板(符合 CNS 2473)。防護範圍應涵蓋敲除孔之周圍,被保護之防水膜應依製造廠商之指示,提供足夠之寬度以供日後可為連續性熔接方式之接續。3.4.3垂直面上之防水膜系統鋪置(1) 在鋪置防水膜之前,所有將鋪置之表面平整度及凸出物處理,應經製造廠商認可。(2) 鋪置工作依製造廠商說明書。(3)依設計圖示位置安裝片狀排水器及洩水管,片狀排水器固定牢靠並銲接或黏結在防水膜上。洩水管與片狀排水器之接頭須密合,片狀排水器之孔隙應包覆不織布等材料,以防止漏漿發生。3.5現場品質管制3.5.1所有非黏結式防水膜之接頭,均需依照製造廠商的要求下用空氣壓縮法做不漏氣測試。若接頭部分不能通過這種試驗,則須修補並再測試直到合格為止。3.5.2黏結式防水膜品質管制依製造廠商之規定辦理。3.5.3所有非黏結式防水膜,承包商應在工地存有測試紀錄,包含接頭部份。3.5.4安裝防水膜後,在施作任何保護層前,須要仔細的檢視,或以工程司認可之方法檢測整個防水膜區域,若有任何磨損或穿孔,均需予以修補。3.6試驗07131-16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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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頂板: 澆置一層75mm 厚,140 kgf/cn’ 等級混凝土保護層。澆置方式 應依第 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要求及配合設計圍說。 b. 屋頂以下的板依設計圖示施作。 C. 靠近地平面的縱面: 靠近地平面的垂直向結構表面防水膜,從完工的地平面2公尺 處以上,依核准之施工製造圖與製造廠商的方式做保護措施。 d. 接縫處: 在出入口處之結構物與站房結構體之間的接縫,須用保麗龍板 或製造廠商的物件與方法做妥保護措施以維護工作時之順暢 及接縫在移動時之完整性。 e. 鋪設防水膜後之連續壁或內牆須要打除者,應安裝防護鋼板 (符合 CNS 2473)。防護範圍應涵蓋敲除孔之周圍,被保護之 防水膜應依製造廠商之指示,提供足夠之寬度以供日後可為連 續性熔接方式之接續。 3.4.3 垂直面上之防水膜系統鋪置 (1) 在鋪置防水膜之前,所有將鋪置之表面平整度及凸出物處理,應經 製造廠商認可。 (2) 鋪置工作依製造廠商說明書。 (3)依設計圖示位置安裝片狀排水器及洩水管,片狀排水器固定牢靠並 銲接或黏結在防水膜上。洩水管與片狀排水器之接頭須密合,片狀 排水器之孔隙應包覆不織布等材料,以防止漏漿發生。 3.5 現場品質管制 3.5.1 所有非黏結式防水膜之接頭,均需依照製造廠商的要求下用空氣壓縮法 做不漏氣測試。若接頭部分不能通過這種試驗,則須修補並再測試直到 合格為止。 3.5.2 黏結式防水膜品質管制依製造廠商之規定辦理。 3.5.3 所有非黏結式防水膜,承包商應在工地存有測試紀錄,包含接頭部份。 3.5.4 安裝防水膜後,在施作任何保護層前,須要仔細的檢視,或以工程司認 可之方法檢測整個防水膜區域,若有任何磨損或穿孔,均需予以修補。 3.6 試驗 07131-16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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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一般在工程司同意製造廠商所做的測試程序下,製造廠商可以依循本條款的要求,自行做全部或部分的例行測試。3.6.2防水膜產品需經由認可之測試單位測試,以確保其品質能符合本章之要求。3.6.3非黏結式防水膜,用壓縮空氣法做縫隙測試:做防水膜交接處縫隙的緊密度測試時,須用唧筒將壓縮空氣灌入雙銲接頭的測試管道。初試時需在5分鐘內維持在2巴,或是10分鐘內維持在1.5巴的氣壓下,在這兩種情況下,若氣壓的損失度皆未超過20%,則其接頭部分便算通過試驗。3.6.4非黏結式防水膜,用真空設備法做縫隙測試:形狀特殊的接頭處及局部修補之處可用真空設備做測試。此設備包含了一鐘罩形裝置,於緊貼於測試的部位後,用唧筒將空氣抽空即可測知損漏情形。3.6.5黏結式防水膜現場檢驗依製造廠商之規定辦理。3.7水密要求3.7.1不得有任何滲漏或濕漬及肉眼可辨之水流膜,僅容許存在非流動狀態之濕漬。3.8未符合水密性要求部份之修補3.8.1保固期滿之前混凝土如有發生滲漏,且認定承包商應負責補漏時,其所需要修補的地方,為無法達到之處時,則可使用工作縫注漿預埋管或鑽孔注入防水劑,或以能在滲水的地方提供一個水密包襯的方法修補。(1)依防水專業廠商施工說明書,針對漏水附近之工作縫注漿預埋管注入補漏灌注漿工作。(2) 如上述無法止漏(或無安置上述預埋管)時,應研判漏水可能處所,依工程司核可之方法或下列之環氧樹脂灌注法補漏措施,直至止漏為止。A. 環氧樹脂之灌注,須待擋土或回填工程完工且結構體防水膜之鋪設已鋪設達到建築物所需求的高度,且亦超過修補之範圍 10公尺以上才可著手。B. 除另有規定外,在接縫或裂縫上以混凝土牆壁厚度的1.5倍設置注入孔與注入孔的距離。從需修補地方的內側,進行逐點灌注工07131-17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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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一般 在工程司同意製造廠商所做的測試程序下,製造廠商可以依循本條款的 要求,自行做全部或部分的例行測試。 3.6.2 防水膜 產品需經由認可之測試單位測試,以確保其品質能符合本章之要求。 3.6.3 非黏結式防水膜,用壓縮空氣法做縫隙測試: 做防水膜交接處縫隙的緊密度測試時,須用唧筒將壓縮空氣灌入雙銲接 頭的測試管道。初試時需在5分鐘內維持在2巴,或是10分鐘內維持在 1.5巴的氣壓下,在這兩種情況下,若氣壓的損失度皆未超過20%,則 其接頭部分便算通過試驗。 3.6.4 非黏結式防水膜,用真空設備法做縫隙測試: 形狀特殊的接頭處及局部修補之處可用真空設備做測試。此設備包含了 一鐘罩形裝置,於緊貼於測試的部位後,用唧筒將空氣抽空即可測知損 漏情形。 3.6.5 黏結式防水膜現場檢驗依製造廠商之規定辦理。 3.7 水密要求 3.7.1 不得有任何滲漏或濕漬及肉眼可辨之水流膜,僅容許存在非流動狀態之 濕漬。 3.8 未符合水密性要求部份之修補 3.8.1 保固期滿之前混凝土如有發生滲漏,且認定承包商應負責補漏時,其所 需要修補的地方,為無法達到之處時,則可使用工作縫注漿預埋管或鑽 孔注入防水劑,或以能在滲水的地方提供一個水密包襯的方法修補。 (1)依防水專業廠商施工說明書,針對漏水附近之工作縫注漿預埋管注 入補漏灌注漿工作。 (2) 如上述無法止漏(或無安置上述預埋管)時,應研判漏水可能處所, 依工程司核可之方法或下列之環氧樹脂灌注法補漏措施,直至止漏 為止。 A. 環氧樹脂之灌注,須待擋土或回填工程完工且結構體防水膜之鋪 設已鋪設達到建築物所需求的高度,且亦超過修補之範圍 10公 尺以上才可著手。 B. 除另有規定外,在接縫或裂縫上以混凝土牆壁厚度的1.5倍設置 注入孔與注入孔的距離。從需修補地方的內側,進行逐點灌注工 07131-17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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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C. 預封所有中間接縫的地方,以避免環氧樹脂漏出,須待同一區域之修漏部分完全補好之後,才可進行下一個區域的修補。D. 灌注樹脂以前,將有接縫或有裂縫須注射樹脂的附近部位清除乾淨,勿使這些附近區域沾有灰塵、乳沫或其它材料之殘餘物。E. 在有接縫或裂縫的地方,由接縫一端之樓板開始施工,完成後再接著做牆及天花板之部分,逐點施工。握緊槽孔的小噴孔,並用大於該點之地下水壓力注入環氧樹脂,持續操作,直至材料向前移動並於下一個槽孔中開始慢慢滲出,重覆實施槽孔對槽孔的步驟,直到一次處理完畢整個區域為止。密封所有槽孔以避免滴漏或流溢。F.修飾並鋪平所有接縫或裂縫處或與其交界的混凝土表面。移去多餘的剩料,並使其表面保持平順。G.使用注射時,須提供具有指示故障裝置之幫浦以泵送適當之配比;同時亦需提供與幫浦相符之繞流閥及繞流計。計量與計價4.1計量4.1.1本章工作依設計圖說上所示之型式,按裝設完成面積,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計量。4.1.2依設計圖示之防水膜保護措施計量方式如下:(1) 混凝土保護層依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規定計量。(2)防護鋼板依第 05125 章「結構用鋼材」之規定計量。4.2計價4.2.1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之工作項目單價計價,其單價已包括防水膜、膠泥、膠結材表面整理、臨時性保護、保護板、搭接、填縫材、墊圈、夾固圈、鋼鉗、錨固、扣件及附件、片狀排水器、洩水管、工作縫注漿預埋管、補漏、防水收頭、附件等費用及為完成本章工作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所需之費用在內。4.2.2依設計圖示之防水膜保護措施計價方式如下:(1)混凝土保護層依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規定」之規定計價。07131-18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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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C. 預封所有中間接縫的地方,以避免環氧樹脂漏出,須待同一區域 之修漏部分完全補好之後,才可進行下一個區域的修補。 D. 灌注樹脂以前,將有接縫或有裂縫須注射樹脂的附近部位清除乾 淨,勿使這些附近區域沾有灰塵、乳沫或其它材料之殘餘物。 E. 在有接縫或裂縫的地方,由接縫一端之樓板開始施工,完成後再 接著做牆及天花板之部分,逐點施工。握緊槽孔的小噴孔,並用 大於該點之地下水壓力注入環氧樹脂,持續操作,直至材料向前 移動並於下一個槽孔中開始慢慢滲出,重覆實施槽孔對槽孔的步 驟,直到一次處理完畢整個區域為止。密封所有槽孔以避免滴漏 或流溢。 F.修飾並鋪平所有接縫或裂縫處或與其交界的混凝土表面。移去多 餘的剩料,並使其表面保持平順。 G.使用注射時,須提供具有指示故障裝置之幫浦以泵送適當之配 比;同時亦需提供與幫浦相符之繞流閥及繞流計。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依設計圖說上所示之型式,按裝設完成面積,以「平方公尺」 為單位計量。 4.1.2 依設計圖示之防水膜保護措施計量方式如下: (1) 混凝土保護層依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規定計量。 (2)防護鋼板依第 05125 章「結構用鋼材」之規定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之工作項目單價計價,其單價已包括防 水膜、膠泥、膠結材表面整理、臨時性保護、保護板、搭接、填縫材、 墊圈、夾固圈、鋼鉗、錨固、扣件及附件、片狀排水器、洩水管、工作 縫注漿預埋管、補漏、防水收頭、附件等費用及為完成本章工作所需之 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完成後之清理工作等所需 之費用在內。 4.2.2 依設計圖示之防水膜保護措施計價方式如下: (1)混凝土保護層依第03054 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規定」之規定 計價。 07131-18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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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護鋼板依第 05125 章「結構用鋼材」之規定計價。工程項目名稱計價單位屋頂 PVC 防水膜(厚2mm)平方公尺側牆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厚2.5mm)平方公尺頂板黏結式防水膜(厚2.5mm)平方公尺XXX防水膜(註明尺寸)平方公尺〈本章結束>07131-19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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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防護鋼板依第 05125 章「結構用鋼材」之規定計價。 工程項目名稱 計價單位 屋頂 PVC 防水膜(厚2mm) 平方公尺 側牆預鋪型自黏性防水膜(厚2.5mm) 平方公尺 頂板黏結式防水膜(厚2.5mm) 平方公尺 XXX防水膜(註明尺寸) 平方公尺 〈本章結束> 07131-19 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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