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892 反光導標
¶ 1. 02892 反光導標 V2009.08.doc
第02892章
反光導標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反光導標施工相關規定、本項工作應依照設計圖所示,本規範及工程司指示,供給及裝設反光導標、危險標記及導標構造物。
1.2 工作範圍
包括柱桿基礎、管柱、鑄鋁、反光片、反光紙施作。
1.2.1 反光導標第一類
1.2.2 反光導標第三類(路堤、路塹)
1.2.3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欄側)
1.2.4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面版)
1.2.5 危險標記第一類(路堤、路塹)
1.2.6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欄側)
1.2.7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面版)
1.2.8 危險標記第三類(路堤、路塹)
1.2.9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欄側)
1.2.10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面版)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3053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2 第03054章-水泥混凝土結構物
1.4 相關準則
1.4.1 中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1111 H3133 鋁及鋁合金鉻酸鹽表面處理
(2) CNS 2253 H3025 鋁及鋁合金片及板
(3) CNS 2228 K3009 一般用聚甲基丙烯酸甲脂樹脂板
(4) CNS 4345 Z7059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
(5) CNS 4346 Z8015 反光片及反光膠帶檢驗法
(6) CNS 7885 D3075 汽車用反光片檢驗法
(7) CNS 8507 H3105 鋁及鋁合金之陽極氧化皮膜
(8) CNS 8499 G3164 冷軋不銹鋼鋼片及鋼板
1.4.2 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1) ASTM A53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Pipe, Steel, Black and Hot-Dipped, Zinc-Coated, Welded and Seamless
(2) ASTM B108 356-T6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Aluminum-Alloy Permanent Mold Castings
2. 產品
2.1 材料
(1) 柱桿基礎所用之水泥混凝土應使用 245kgf/ cm2級混凝土,並應符合本規範第03053章及第03054章之要求。如設計圖另有規定時,亦可使用其他級別之混凝土。
(2) 鋼管柱應符合ASTM A53 標準重量Schedule 40 鍍鋅鋼管,或經工程司認可之同等品鋼板所製成之鍍鋅鋼管。鋼管表面應加塗刷一底二度之黑、黃相間各為10公分寬,45°斜角之油漆或黏貼相同顏色、規格之反光紙。
(3) 鑄鋁為ASTM B108 356-T6鋁合金,表面需噴黃色漆料。
(4) 反光片之材料為壓克力塑膠或反光紙,壓克力塑膠應符合CNS 2228 K3009之規定。反光片之反光強度應符合CNS 7885 D3075內A‧B1等級之規定。
(5) 鋁板應符合CNS 2253 H3025有關規定。所有鋁板表面均須作陽極處理,陽極氧化皮膜應符合 CNS 8507 H3105之規定,其皮膜厚度為 0.014公厘以上。
(6) A型反光導標牌面附底座為不銹鋼材料應符合CNS 8499 G3164規定,並使用不銹鋼膨脹螺栓固定。
(7) 反光紙須符合本規範02891反光紙相關規定。
3. 施工
3.1 施工方法
(1) 反光導標及導標構造物於備料及豎立前,承包商應提出施工圖交工程司審核,說明導標構造物及所需反光導標之尺寸、大小、間距、柱高與螺栓佈置、佈設位置等,經工程司同意後始可辦理。
(2) 反光導標設施之型式、大小與顏色,應符合設計圖所示規定。
(3) 反光導標應參照設計圖,依工程司指定之地點設置金屬柱桿或托架。反光片與鑄鋁底板(或反光紙與鋁板)應於柱桿設置後,反光導標面與行車方向成90°,若在曲線上應加以調整,並依工程司之指示安裝。
(4) 螺栓孔可以鑽孔方式,鑽至所需之尺寸。若衝孔之直徑等於擬衝孔之金屬之厚度,則亦可以衝孔方式鑽孔。
(5) 鋁材表面於油漆前應先以鉻酸鹽作表面處理,鉻酸鹽表面處理應符合CNS 11111 H3133之規定辦理。
(6) 鋁不可與鋼鐵直接接觸放置,除非鋼鐵係鍍鋅或經工程司認可塗有紅丹底漆及兩層鋁漆者。
(7) 支柱基礎混凝土澆置後,應加修飾,使與地面齊平。所有柱桿均應垂直豎立,其容許傾斜度自3公尺高之頂上量下,不得超出鉛垂線1公分。
(8) 反光紙之檢驗依CNS4346 Z8015之規定辦理,其讀值以CNS之規定為標準。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反光導標及危險標記應依設計圖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依實際設置之各類型數量分別按處數計算。
4.2 計價
反光導標付款方式應按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每處之單價給付。此類給付應包括按設計圖之規定及工程司指示所須供應及設置反光導標之一切必要或有關之材料、人工、工具、設備等費用,其中包括基礎之開挖、混凝土之澆置、修飾、養護、支柱之豎立或附掛與反光導標之製作、安裝以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需之必要附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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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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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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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導標第一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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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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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導標第三類(路堤、路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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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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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導標第三類(橋欄側) 反光導標第三類(橋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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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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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標記第一類(路堤、路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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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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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標記第一類(橋欄側) 危險標記第一類(橋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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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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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標記第三類(路堤、路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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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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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標記第三類(橋欄側) 危險標記第三類(橋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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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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