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70 緣石與緣石側溝
¶ 1. 02770 緣石及緣石側溝 V2009.08.doc
第02770章
緣石及緣石側溝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係說明瀝青混凝土緣石、水泥混凝土緣石及緣石側溝施工之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本項工作包括依設計圖或工程司指定之位置構築瀝青混凝土緣石、水泥混凝土緣石及緣石側溝,並應符合設計圖及本規範之要求。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336章-路基整理
1.3.2 第02741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3 第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
1.3.4 第02747章-瀝青黏層
1.3.5 第03053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3.6 第03054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
1.3.7 第03150章-混凝土附屬品
2. 產品
2.1 材料
瀝青混凝土應符合第 02741章「瀝青混凝土之一般要求」之規定及第 02742章「瀝青混凝土舖面」中有關密級配瀝青混凝土路面之要求。
水泥混凝土應符合第03053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及第03054章「水泥混凝土構造物」之要求。
除另有規定外,構築緣石及緣石側溝之水泥混凝土應為245kg/cm2 級。
3. 施工
3.1 路基整理
設置緣石及緣石側溝之路基應按設計圖所示或工程司指示之高程和斷面施築。在混凝土澆注前應灑水徹底的夯實。任何鬆軟的路基材料應挖除至緣石底面下方15公分,並換填合宜的材料後夯實之。
完成的路基面應以緣石形狀樣板支於側模上檢核高程和斷面,於混凝土斷面之範圍中不得有任何一點的突出。混凝土澆注開始前路基面及模板應予濕潤。
3.2 瀝青混凝土緣石
瀝青混凝土緣石應依照設計圖或工程司指示,按設計位置及高程舖築。緣石應使用瀝青混凝土緣石舖築機就地舖築,其機具應先經工程司認可,不得使用手工舖築。
瀝青混凝土緣石不得於氣候潮濕、路面潮濕或氣溫低於10°C之情形下進行舖築。
瀝青緣石舖築於瀝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以前,現有路面上之灰塵雜物及油垢應予澈底清除,並依照第02747章「瀝青黏層」之規定,於路面之緣石位置上撒舖黏層。
3.3 預鑄水泥混凝土緣石、就地澆置水泥混凝土緣石與緣石側溝除工程司另有指示外,水泥混凝土緣石及緣石側溝應在道路路面施工前構築。
緣石及緣石側溝之路基整理完成並經工程司認可後,緣石及緣石側溝應按照下述規定施工:
(1) 橫向弱縫及伸縮接縫應依本節相關規定設置,伸縮接縫應垂直緣石長向設置。橫向弱縫之間距為5公尺,但若緣石為鄰著已鋪築之水泥混凝土路面或水泥混凝土路面將鄰著緣石鋪築,此一橫向弱縫應和相鄰水泥混凝土路面之弱縫位置一致。橫向弱縫的深度應不小於2.5公分,須用工具刻出圓隅,以維持接縫處混凝土自由地移動。如果在混凝土凝結後始鋸切形成圓隅,此新暴露的混凝土應覆以化學養治劑。
伸縮接縫應設於結構物兩側和緣石迴轉(Curb Returns)之兩終端,但在安全島、分隔島或槽化島鼻端5公尺距離內不應設置伸縮接縫。伸縮接縫應填塞與緣石或緣石側溝形狀相同尺寸的成型伸縮縫填縫板。
完成緣石之頂面和正面應正確和筆直,緣石頂面寬度應一致,無凸起、凹陷或其他的不規則狀。以3公尺直規置於緣石頂面或正面及緣石側溝表面,其與直規面不得有0.3公分的偏差,但在坡度變化處或豎曲線上除外。
水泥混凝土之養治應依照施工技術規範第03053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之規定。
弄髒變色之水泥混凝土表面應以噴砂法或其他工程司同意的工法清潔之,場鑄緣石和緣石側溝受損時,應將介於兩弱縫或伸縮接縫間部分敲除重做。
柵框或卡榫鉤鏈應於組模時依設計圖固定,不得於水泥混凝土澆注後再以鑿補銲釘等辦法補救。
(2) 預鑄水泥混凝土緣石及緣石側溝:
緣石每段長度應在1至1.5m之間。所有模板應照圖示之尺寸、型式設置正確。緣石及側溝之外露面應用鋼模保持表面光整,使適宜噴塗油漆。預鑄塊應按設計圖所示位置及高程安置,並應先除去灰塵與垢物,小心操作,用1:3之水泥砂漿舖置於已壓實之路基上,兩端間之空隙不得超過 1cm。接縫用1:2水泥砂漿完全澈底填滿,接縫應整齊鏝過並用勾縫工具修刮。面與頂之線形與高程應正確。
(3) 固定模板場鑄緣石及緣石側溝:
A. 模板接觸水泥混凝土的一面應平滑,模板上緣為一直線,其強度應能支撐新澆置混凝土之壓力而不扭曲。
B. 所有模板使用前應徹底的清潔,在混凝土澆注前或立模板前,內模面須塗以經工程司認可之模板油或其他同等塗料,以防止混凝土黏附於模板。模板油和塗劑不應污染或使混凝土品質變化。
C. 緣石背面和正面的模板高度應等於緣石背面與正面的高度。
D. 模板應仔細地按設計平面線形、高程及尺寸組模。為達到模板所需強度,應適當的設置夾具和支撐。
E. 伸縮接縫成型填縫板應於混凝土澆注前固定於正確位置。
F. 在拆除模板之前,表面應以長3公尺以上之直規鏝刀(Straight-edge Float)沿緣石縱向鏝飾以符合設計高程。模板夾具位置應妥加設計以避免干擾此項工作。
G. 緣石正面模板應於混凝土澆注1小時後、6小時前拆除。但是混凝土仍處塑性狀態而會坍陷時則不得拆模。
H. 緣石正面模板拆除後,緣石正面應予鏝平並以鋼鏝修飾。頂面也應修飾並按設計圖將頂面前後邊緣修圓。
I. 緣石正面鏝飾平整後,應以細毛刷平行緣石縱向做最後修飾。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所有之緣石、緣石側溝須沿完成後之長度以公尺計量。開挖與回填無須丈量,已包括於有關項目之單價內,不另給付。
4.2 計價
設計圖所規定型式與尺寸之瀝青混凝土緣石、水泥混凝土緣石及緣石側溝,應按契約詳細價目表內所列各項目,以每公尺長度之單價計價付款。上述付款係包括構築緣石及緣石側溝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與設備,及有關之其他一切工作之施工,包括路基整理、黏層之供應與撒舖、構造物開挖與回填、壓實、模板、鋼筋彎紮組立、接縫材料與施工、油漆、混凝土之修整與養護及完成上述項目之其他一切附屬工作。另無其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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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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瀝青混凝土緣石(註明型式) |
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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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緣石(註明型式) |
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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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緣石側溝(註明型式) |
公尺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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