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528 LED照明路燈
¶ 1. 16528交通部公路總局施工規範LED照明路燈V2023.0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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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8章LED 路燈通則1.1本章概要本章說明LED 路燈燈具、燈桿、電源開關箱、管線、手孔、接地等器具、材料、設備之供應、施工、測試及檢驗等相關規定。除另有規定外,所有屋外 LED燈桿、電源開關箱、手孔及器具等在設計圖之位置,僅示明其概略位置,其正確位置應由承包商就現地規劃,經由工程司核可後施作。1.2工作範圍包括準備工作、施工方法、檢驗與系統測試等相關工作。1.2.1導線管及接地1.2.2LED 道路照明路燈、燈桿及基礎1.2.3設備電源開關箱1.3相關章節1.3.1第05081 章—-熱浸鍍鋅處理1.3.2第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1.3.3第16526 章—-公路照明設備1.4相關準則1.4.1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1) CNS 2655 C2047交連聚乙烯絕緣聚氣乙烯被覆電力電纜(2) CNS 3301 C2058600 V 聚氣乙烯絕緣及被覆電纜(3) CNS 5422 C4176漏電斷路器(4) CNS 9118 C4366道路照明燈具(5) CNS 14165 C1147電器外殼保護分類等級(IP碼)(6) CNS 15233 C4504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7) CNS 16069 C4587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LED路燈1.4.2國際照明委員會(CIE)CIE 140Road Lighting Calculations道路照明計算1.4.3美國照明技術協會(IES)IES RP-8RecomendedPracticeforDesignandMaintenanceof Roadway and Parking FacilityLighting道路和停車設施照明設計和維護的推薦規範1.4.4歐洲標準規範(EN)EN 13201-3Road lighting - Part 3: Calculation ofperformance道路照明—-第3部分:性能計算16528-1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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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28章 LED 路燈 通則 1.1 本章概要 本章說明LED 路燈燈具、燈桿、電源開關箱、管線、手孔、接地等器具、材料、 設備之供應、施工、測試及檢驗等相關規定。除另有規定外,所有屋外 LED 燈桿、電源開關箱、手孔及器具等在設計圖之位置,僅示明其概略位置,其正 確位置應由承包商就現地規劃,經由工程司核可後施作。 1.2 工作範圍 包括準備工作、施工方法、檢驗與系統測試等相關工作。 1.2.1 導線管及接地 1.2.2 LED 道路照明路燈、燈桿及基礎 1.2.3 設備電源開關箱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5081 章—-熱浸鍍鋅處理 1.3.2 第16010 章--基本電機規則 1.3.3 第16526 章—-公路照明設備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655 C2047 交連聚乙烯絕緣聚氣乙烯被覆電力電纜 (2) CNS 3301 C2058 600 V 聚氣乙烯絕緣及被覆電纜 (3) CNS 5422 C4176 漏電斷路器 (4) CNS 9118 C4366 道路照明燈具 (5) CNS 14165 C1147 電器外殼保護分類等級(IP碼) (6) CNS 15233 C4504 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 (7) CNS 16069 C4587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LED路燈 1.4.2 國際照明委員會(CIE) CIE 140 Road Lighting Calculations 道路照明計算 1.4.3 美國照明技術協會(IES) IES RP-8 Recomended Practice for Design and Maintenanceof Roadway and Parking Facility Lighting 道路和停車設施照明設計和維護的推薦規範 1.4.4 歐洲標準規範(EN) EN 13201-3 Road lighting - Part 3: Calculation of performance 道路照明—-第3部分:性能計算 16528-1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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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法規(1) 經濟部「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2)經濟部「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3)交通部「交通工程規範」第七章公路照明1.5資料送審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1.6工作順序及進度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1.7證明文件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1.8運送、儲存及處理依第16010 章規定辦理。產品2.1材料2.1.1導線管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2.1.2導線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2.1.3穿線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2.1.4手孔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2.1.5結合及接地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2.2設備2.2.1照明水準本工程依不同道路功能及條件。道路照明水準(維護係數為0.7)之平均照度及均勻度,須符合交通部頒「交通工程規範第七章公路照明」相關規定辦理。2.2.2LED 道路照明燈具LED 照明燈具應包含下列主要部分:控制裝置、散熱裝置、光學元件及相關機械結構。(1) 本工程LED 道路照明燈具在採購新品時,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為道路照明用之燈具,且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 15233之規定。(2) 燈具須經由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具電性及光性認可項目之實驗室檢測,且取得該實驗室出具符合 CNS 15233 之檢測合格報告書,報告書內容需清楚載明廠牌、型號與產地,包含如下:(A)晶粒。16528-2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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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相關法規 (1) 經濟部「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2)經濟部「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3)交通部「交通工程規範」第七章公路照明 1.5 資料送審 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 1.6 工作順序及進度 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 1.7 證明文件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1.8 運送、儲存及處理 依第16010 章規定辦理。 產品 2.1 材料 2.1.1 導線管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2.1.2 導線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2.1.3 穿線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2.1.4 手孔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2.1.5 結合及接地 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 2.2 設備 2.2.1 照明水準 本工程依不同道路功能及條件。道路照明水準(維護係數為0.7)之平均照度及 均勻度,須符合交通部頒「交通工程規範第七章公路照明」相關規定辦理。 2.2.2 LED 道路照明燈具 LED 照明燈具應包含下列主要部分:控制裝置、散熱裝置、光學元件及相關機 械結構。 (1) 本工程LED 道路照明燈具在採購新品時,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為道路照明 用之燈具,且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CNS 15233之規定。 (2) 燈具須經由通過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之具電性及光性認可 項目之實驗室檢測,且取得該實驗室出具符合 CNS 15233 之檢測合格報告 書,報告書內容需清楚載明廠牌、型號與產地,包含如下: (A)晶粒。 16528-2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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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D 元件。(C)電源供應器。(D)散熱器。(E)燈具;並檢附彩色照片,包含燈具外觀、重要結構或零組件(含 LED元件及電源供應器)、燈具銘板或標籤(與出廠相同)⋯等)。(3)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燈具外殼材質應由壓鑄鋁或擠型鋁,並經烤漆或粉體塗裝(顏色應與燈柱相近),主體結構須一體成型,具有防塵、防水作用且符合 CNS 14165 IP65(以上)標準。(4) 燈具散熱方式可採自然對流或其他散熱方式。(5) 燈具功率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以選用200W(含)以下為原則。(6)消耗功率及發光效率:燈具總體發光效率須符合最新版 CNS 15233 等級1標準以上。(7)燈具色溫依照 CNS15233 試驗方法與分類方式,提出相對色溫測試報告及演色性(Ra)測試報告(須與原 LED 路燈測試報告相同規格型號),並由LED路燈測試報告同一家實驗室出具,選用低色溫,並於同一工程及路段宜選用相同色溫為原則;惟當道路行經特殊環境(橋梁、隧道、交流道、路口或其他危險路段)時,考量交通安全需要,得選用中色溫。於保固期內不得變異色溫類別。(8)光度特性為二方向型遮蔽型或半遮蔽A型,其配光測試,須符合 CNS 9118第7.4 節規定。(9)燈具之型式及顏色承包商須於採購前先送請工程司核可後,方得採購及安裝。(10)高功率電源驅動器適合1y220V 60Hz 或其他系統電壓規格,其構造應具有防塵、防水作用且符合 CNS 14165 IP 65(以上)標準。燈具安裝時控制裝置應預穿線至燈座及接線板,安裝時僅需連接電源線至接線板即可,其電源供應器須於明顯處標示如下:(A)製造商名稱或商標。(B)型號。(C)額定輸入電壓、額定輸入頻率、功率因數及輸入電流。(D)額定輸出功率、額定輸出電流及輸出電壓範圍。(E)IP 防護等級。(F)製造日期或代碼。(11)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光學組合應為抗熱、耐撞擊透明玻璃罩。(12)燈具燈殼應以快速鎖扣或螺絲連結,無須使用任何工具即可開啟和關閉,且具有防墜落安全鎖,以防燈殼墜落。燈柱內引線至電源驅動器之導線應採用 600V XLPE,3.5mm’,3芯,每芯7股 0.8mm y 銅導線。(13)燈具與燈桿間銜接固定方式須配合原燈桿或依照燈具製造原廠所建議之方式銜接固定於燈桿,使足以支撐燈具等重量及抵抗風壓力(除設計圖說16528-3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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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D 元件。 (C)電源供應器。 (D)散熱器。 (E)燈具;並檢附彩色照片,包含燈具外觀、重要結構或零組件(含 LED 元件及電源供應器)、燈具銘板或標籤(與出廠相同)⋯等)。 (3)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燈具外殼材質應由壓鑄鋁或擠型鋁,並經烤漆或 粉體塗裝(顏色應與燈柱相近),主體結構須一體成型,具有防塵、防水作 用且符合 CNS 14165 IP65(以上)標準。 (4) 燈具散熱方式可採自然對流或其他散熱方式。 (5) 燈具功率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以選用200W(含)以下為原則。 (6)消耗功率及發光效率:燈具總體發光效率須符合最新版 CNS 15233 等級1 標準以上。 (7)燈具色溫依照 CNS15233 試驗方法與分類方式,提出相對色溫測試報告及 演色性(Ra)測試報告(須與原 LED 路燈測試報告相同規格型號),並由LED 路燈測試報告同一家實驗室出具,選用低色溫,並於同一工程及路段宜選 用相同色溫為原則;惟當道路行經特殊環境(橋梁、隧道、交流道、路口 或其他危險路段)時,考量交通安全需要,得選用中色溫。於保固期內不 得變異色溫類別。 (8)光度特性為二方向型遮蔽型或半遮蔽A型,其配光測試,須符合 CNS 9118 第7.4 節規定。 (9)燈具之型式及顏色承包商須於採購前先送請工程司核可後,方得採購及安 裝。 (10)高功率電源驅動器適合1y220V 60Hz 或其他系統電壓規格,其構造應具 有防塵、防水作用且符合 CNS 14165 IP 65(以上)標準。燈具安裝時控 制裝置應預穿線至燈座及接線板,安裝時僅需連接電源線至接線板即可, 其電源供應器須於明顯處標示如下: (A)製造商名稱或商標。 (B)型號。 (C)額定輸入電壓、額定輸入頻率、功率因數及輸入電流。 (D)額定輸出功率、額定輸出電流及輸出電壓範圍。 (E)IP 防護等級。 (F)製造日期或代碼。 (11)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光學組合應為抗熱、耐撞擊透明玻璃罩。 (12)燈具燈殼應以快速鎖扣或螺絲連結,無須使用任何工具即可開啟和關閉, 且具有防墜落安全鎖,以防燈殼墜落。燈柱內引線至電源驅動器之導線應 採用 600V XLPE,3.5mm’,3芯,每芯7股 0.8mm y 銅導線。 (13)燈具與燈桿間銜接固定方式須配合原燈桿或依照燈具製造原廠所建議之 方式銜接固定於燈桿,使足以支撐燈具等重量及抵抗風壓力(除設計圖說 16528-3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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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規定外,抵抗設計平均風速不得低於 60m/sec)。(14)承包商須依其所使用之燈具,依據道路寬度及燈具位置,依照 EN13201-3、CIE 140、IES RP-8 或其他工程司核可之國際標準分析,檢核計算平均照度及均勻度,並提送道路照度之電腦計算資料,經工程司核可後方可裝置,並作為驗收之依據。2.2.3燈桿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2.2.4其他(1) 電線出線頭部分須封上矽膠完全防水,並套上保護設施。(2) 電源供應器裝置需保持於 Im高度(以上),或置於燈具內並須有防水措施。施工3.1準備工作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3.2施工方法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3.3檢驗與糸統測試3.3.1除LED 燈具之檢驗項目及檢驗方法則依 CNS 15233 規定辦理外,其餘檢驗項目及系統測試則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計量與計價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本章結束〉16528-4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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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規定外,抵抗設計平均風速不得低於 60m/sec)。 (14)承包商須依其所使用之燈具,依據道路寬度及燈具位置,依照 EN 13201-3、CIE 140、IES RP-8 或其他工程司核可之國際標準分析,檢核 計算平均照度及均勻度,並提送道路照度之電腦計算資料,經工程司核可 後方可裝置,並作為驗收之依據。 2.2.3 燈桿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2.2.4 其他 (1) 電線出線頭部分須封上矽膠完全防水,並套上保護設施。 (2) 電源供應器裝置需保持於 Im高度(以上),或置於燈具內並須有防水措施。 施工 3.1 準備工作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3.2 施工方法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3.3 檢驗與糸統測試 3.3.1 除LED 燈具之檢驗項目及檢驗方法則依 CNS 15233 規定辦理外,其餘檢驗項目 及系統測試則依第 16526 章規定辦理。 計量與計價 依第16526 章規定辦理。 〈本章結束〉 16528-4 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