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081 熱浸鍍鋅處理
¶ 1. 05081 熱浸鍍鋅處理 V2021.02.doc
第05081章
熱浸鍍鋅處理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熱浸法鍍鋅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熱浸法鍍鋅處理之準備工作、施工要求及檢驗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準則
1.3.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9 H3004 鋅錠
(2) CNS 1244 G3027 熱浸鍍鋅鋼片及鋼捲
(3) CNS 1247 H2025 熱浸鍍鋅檢驗法
(4) CNS 4237 B2171 熱浸鍍鋅螺栓及螺帽
(5) CNS 8503 H3102 熱浸鍍鋅作業方法
(6) CNS 10007 H3116 鋼鐵之熱浸鍍鋅
(7) CNS 14302 G3264 鍍鋅低碳鋼線
(8) CNS 15257 H3173 熱浸鍍鋅層損傷及裸點修補
1.4 資料送審
1.4.1 品質計畫
1.4.2 施工計畫
承包商應於施工前,將原製造廠商出具之產品製造方法,及鍍鋅處理有
關之施工計畫,提送工程司核可。施工計畫包括下列各項
(1) 鍍鋅熱浸溫度對螺栓機械性質之影響。
(2) 因螺紋鍍鋅層而使摩擦係數增大之處理。
(3) 殘留應力部份之脆性導致延遲破壞之處理。
1.4.3 製造廠商資料
1.5 運送、儲存及處理
鍍鋅構件於運送前應妥為包裝保護,避免運輸及儲存時,碰擊損壞鍍鋅面處。若有損傷,應依3.2.2之規定進行修補工作。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鋅料
(1) 使用之鋅金屬須符合CNS 9之5號鋅以上品質規定。
(2) 浸度作業之熔液中鋅之純度須在97.5%以上,鋁含量為0.1%以下。
(3) 不得使用再製鋅塊。
2.1.2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熱浸法鍍鋅鋼片及鋼捲須符合CNS 1244規定。
2.1.3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熱浸鍍鋅螺栓及螺帽須符合CNS 4237規定。
2.1.4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鍍鋅低碳鋼線須符合CNS 14302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擬鍍鋅之底材,均應於裁切,衝孔或鑽孔等製作工作完成,校對無誤後,再行鍍鋅,鍍鋅之後,除必要之變形矯正及鍍鋅缺陷之修補外,不得再行裁切或打孔。
3.2 施工要求
3.2.1 熱浸鍍鋅作業應符合CNS 8503規定。
3.2.2 施工時造成鍍鋅構件之鍍鋅層損傷,應依CNS 15257規定修補,將鍍鋅層受損表面清除乾淨,並與未受損界面研磨平順。承包商修補前應提出鋅粉成分證明文件,以乾膜含鋅量須超過92%之鋅粉漆修補,其厚度應達原設計厚度。
3.2.3 除設計圖說或相關章節另有規定外,鋼鐵產品鍍鋅附著量為500g/m2以上。螺栓及螺帽產品鍍鋅附著量為450g/m2以上。
3.2.4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熱浸鍍鋅鋼線之鍍鋅附著量,2.0mm線徑須達200g/m2以上,2.3mm線徑須達220g/ m2以上,2.6mm線徑須達230g/m2以上,2.9mm線徑須達260g/m2以上,3.2及3.5mm線徑須達270g/m2以上,4.0mm以上線徑須達290g/m2以上。
3.3 檢驗
3.3.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熱浸鍍鋅產品檢驗之項目如表05081-1。
表05081-1 熱浸鍍鋅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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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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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浸鍍鋅構件 |
外觀 |
目測 |
鍍鋅表面平滑實用,無使用上有害之缺陷。 |
每批1次,每批代表數量如附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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鍍層之附著量 |
CNS 1247 |
應符合設計圖說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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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勻性檢驗 |
CNS 1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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鍍層之附著性檢驗 |
連續之鍍鋅層不得有龜裂、剝離或浮脹現象。 |
註:1.鋼橋主要構件:每10支構件作為1批,不足10支亦視作1批。
2.鋼橋次要構件:每20支構件作為1批,不足20支亦視作1批。
3.連接板:每50塊構件作為1批,不足50塊亦視作1批。
4.其他鋼材(如螺栓、螺帽、路燈、號誌桿、標誌桿等):以各批次進場數量作為1批。
3.3.2 不合格時,應依程序辦理退貨,惟承包商得申請複驗,該批次應加倍取樣檢驗,若其結果仍不合格時,則該批構件可再去除鋅後,重新進行熱浸鍍鋅加工後,再次送請檢驗。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之工作不予個別計量。
4.2 計價
本章之工作不予個別計價,其費用已包括在各相關鍍鋅構件之工作項目內計價。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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