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220 銲接鋼線網
¶ 1. 03220 銲接鋼線網 V2012.10.doc
第03220章
銲接鋼線網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銲接鋼線網之材料、施工、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銲接鋼線網之準備工作、施工方法、檢驗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準則
1.3.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468 G3029 低碳鋼線
(2) CNS 2111 G2013 金屬材料拉伸試驗法
(3) CNS 6919 G3132 銲接鋼線網
1.4 資料送審
廠商資料
(1) 產品出廠證明
(2) 產品之檢驗合格證明
1.5 運送、儲存及處理
1.5.1 產品應使用製造廠商原封之包裝運送,包裝應有清楚之標示。
1.5.2 產品應儲存於不受天候影響之處,並應墊離地面。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鋼線須符合CNS 1468規定。
2.1.2 銲接鋼線網須符合CNS 6919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鋼線網施工前應就其外觀、尺度等進行檢驗,經工程司核可後,始可進行鋪設。
3.2 施工方法
(1) 鋼線網以整捲運送時,在現場使用前,應伸展攤平。
(2) 所有鋼線網,應依設計圖說所示位置,正確安置並固定之,澆置混凝土時不得產生位移。在澆置混凝土前,應先經工程司檢查核可。
(3) 鋼線網與模板間之距離,以支撐或墊塊維持之。用於支持鋼線網避免與模板面接觸之墊塊,須採用預製同強度之水泥砂漿塊或其他適用之代用品,其形狀及尺度應先經核可。採用金屬品之墊座亦可,與混凝土外表面接觸之金屬墊座,應經熱浸鍍鋅處理。兩層鋼線網間之間隔,須以預製同強度之水泥砂漿墊塊隔離,或用其他適當之代用品。
(4) 鋼線網之搭接以握裹力考慮者,其搭接長度應依設計圖說規定。
(5) 鋼線網在接縫處須重疊,其重疊部分,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不得少於一個網目之寬度加5cm,但圓形光面鋼線網最少不得小於15cm,異形竹節鋼線網(肋形或壓痕)不得小於20cm。重疊接頭處須緊連捆紮,使與鄰接之網片連成一均勻之平面。邊緣及末端應緊密固定。
3.3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鋼線網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項目如表03220-1。
表03220-1 鋼線網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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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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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線網 |
尺度及外觀 |
CNS 6919 |
應符合CNS 6919規定 |
逐一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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銲接點之脫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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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曲試驗 |
CNS 6919 |
應符合CNS 6919規定 |
1.數量未達500m2時,檢具原廠證明書免檢驗。 2.數量超過500m2時,須辦理檢驗。檢驗以每1,000m2隨機檢驗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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銲接點剪斷強度試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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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伸試驗 |
CNS 2111 |
應符合CNS 6919規定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平方公尺」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測試及其他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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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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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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銲接鋼線網(註明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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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公尺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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