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463 鋼板樁
¶ 1. 02463 鋼板樁 V2012.10.doc
第02463章
鋼板樁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永久性鋼板樁之材料、設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準備工作、施工方法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210章--地下調查
1.3.2 第02252章--公共管線系統之保護
1.3.3 第02253章--建築物及構造物之保護
1.3.4 第02256章--臨時擋土支撐工法
1.3.5 第02291章--工程施工前鄰近建築物現況調查
1.3.6 第05090章--金屬接合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2473 G3039 一般結構用軋鋼料
(2) CNS 2947 G3057 銲接結構用軋鋼料
(3) CNS 7851 A2109 鋼板樁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依第02457章規定辦理。
1.5.3 廠商資料
產品技術文件及檢驗合格證明。
1.6 運送、儲存及管理
依第02457章規定辦理。
2. 產品
2.1 材料
2.1.1 永久性用之鋼板樁及其他結構型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鋼板樁應採用連續互鎖型,亦須符合CNS 7851規定。
(2) 其他結構型鋼須符合CNS 2473或CNS 2947規定。
2.1.2 接樁用銲接材料須符合第05090章規定。
3. 施工
3.1 準備工作
打樁設備
施打鋼板樁應依地質、噪音及振動等相關環保法規而選定,應及採用具
有足夠能量之打樁機,打樁設備採用打擊式或振動式依契約文件辦理。
3.2 施工方法
3.2.1 於打設位置之60m範圍內,如有不足7天齡期之混凝土,不得打樁。
3.2.2 鋼板樁施打前,應詳細檢查,若發現槽縫部分彎曲或受損,應妥為整修,並將槽縫部分所附塵垢及其他一切不潔物澈底清除,且塗以油脂,以利施打。
3.2.3 鋼板樁應垂直打入經核准工作圖中所示深度,且相鄰樁間應完全聯鎖。
3.2.4 鋼板樁施打時,必須隨時注意其接槽是否緊密,如有裂隙而致抽水時大量漏水,相關工程所受一切損失,皆由承包商承擔。
3.3 臨時支撐系統
依設計圖說所示,臨時支撐系統應符合相關章節規定。
3.4 檢驗
3.4.1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項目如表02463-1所示。
表02463-1 材料及施工方法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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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
鋼板樁 |
機械性質及化學成分 |
CNS 7851 |
依設計圖說規定 |
1.數量100支以下時免送驗,但應檢送出廠及試驗合格證明文件。 2.數量超過100支時,每100支加驗1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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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度、尺度、厚度 |
量測法 |
依設計圖說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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銲接 |
第05090章規定 |
第05090章規定 |
每支鋼樁檢驗1次 |
3.4.2 許可差:打好之樁,不得離垂直線或設計圖上之斜度1/50以上之偏差。且位置不得偏離設計圖說所示位置15cm。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4.1.1 本章工作以公尺(註明水平進行,深度)或其他單位計量,廢樁長度不予計量。
4.1.2 基樁樁長依基樁載重試驗及補充鑽探資料決定之,補充鑽探依實作長度以公尺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樁位定位、打樁、切樁、樁頭處理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4.2.2 基樁施工時須於打樁前先探查樁位處有無障礙物,如有障礙物應即清除,此項工作,除另有規定外,不另計價。
4.2.3 廢樁不計價。
4.2.3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例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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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
計價單位 |
|
鋼板樁(註明規格,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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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尺(註明水平進行)」或其他單位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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