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374 箱型石籠
¶ 1. 02374 石籠 V2012.10.doc
第02374章
石籠
1. 通則
1.1 本章概要
說明石籠之材料、施工及檢驗等相關規定。
1.2 工作範圍
包括石籠(鍍鋅鋼線編網圍成正方形或長方形)之製作、供應、安裝及裝填石料等相關工作。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373章--蛇籠
1.3.2 第05081章--熱浸鍍鋅處理
1.4 相關準則
1.4.1 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 CNS 1247 H2025 熱浸法鍍鋅檢驗法
(2) CNS 14302 G3264 鍍鋅低碳鋼線
(3) CNS 10146 A3183 建築物防水用基布及他物積層之合成高分子膠布檢驗法
1.5 資料送審
1.5.1 品質計畫
1.5.2 施工計畫
2. 產品
2.1 材料
2.1.1 鍍鋅鋼線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採用線徑4mm,鋼線品質應符合CNS 14302之SWMGS-5規定。
2.1.2 鋼線外包覆PVC保護層,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PVC保護層厚度在0.66mm以上,比重至少1.25,抗拉強度175kgf/cm2以上,延伸率150%以上,延伸時劣化試驗須符合CNS 10146 規定。
2.1.3 石料須質地堅硬,不易風化,表面潔淨,其級配應符合下列規定:填石短徑採用22cm~35cm。為裝實填平,經工程司認可,於其中間空隙處,得採用短徑10cm~22cm石料。
3. 施工
3.1 施工要求
3.1.1 安放前需先整地,安放時尤需錨接穩固,保持位罝不變。
3.1.2 石籠需以規定之鋼線縱向排列編結成六角形孔,孔長在20cm、寬在15cm以下,且需整齊一致。每兩根鄰近鋼線捲接處,至少繞結2圈半以上,依設計圖說之詳細尺度圍成正方形或長方形。
3.1.3 石籠每長100cm或依設計圖說所示,須以鋼線網間隔之,間隔網亦需結成六角形,孔長在17.4cm、寬在15cm以下。
3.1.4 石籠安放指定位置後,為使石籠不易互相分離,每隔0.6m以3根線徑4mm鍍鋅鋼線互相連接。籠端以3根同型鋼線牢結。除相互連續結繫外,其它重要部分仍須依照工程司指示加以牢結。籠內填石須填實不得鬆動。
3.1.5 相鄰兩石籠頂面高度相差以10cm為限。
3.1.6 每條石籠之實際長度,俟邊坡修整完竣後決定之。
3.2 檢驗
除契約另有規定外,各項材料及施工之檢驗項目如表02374-1。
表02374-1 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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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檢驗項目 |
依據之方法 |
規範之要求 |
頻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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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線 |
機械性質及化學成分 |
依CNS 14302 規定 |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須符合本章節規定。 |
每批檢驗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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鍍鋅 |
外觀 |
目測 |
鍍鋅表面平滑實用,無使用上有害之缺陷。 |
每批檢驗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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鍍層之附著量與均勻性檢驗 |
依CNS 1247 規定 |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須符合本章節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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鍍層之附著性檢驗 |
連續之鍍鋅層不得有龜裂、剝離或浮脹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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鍍層厚度 |
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須符合第05081章規定。 |
4. 計量與計價
4.1 計量
本章工作以「立方公尺」計量。
4.2 計價
4.2.1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機具、設備、動力、運輸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4.2.2 本章工作項目名稱及計價單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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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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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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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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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公尺 |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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