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版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中因應我國載重與工程特性之相關參數研究|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發布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受委託單位: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
研究主持人:王炤烈;共同主持人:林克強
版本與性質:111年12月;委託研究報告(11115G0019、PG11102-0058)
官方來源:研究成果發布頁 | 官方原始PDF
閱讀提醒:本件為111年12月研究成果,不是現行設計規範。原報告所提載重、安全係數、材料與草案內容均須連同研究假設閱讀,不可直接當作法定設計要求。
受委託單位: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
研究主持人:王炤烈;共同主持人:林克強
版本與性質:111年12月;委託研究報告(11115G0019、PG11102-0058)
官方來源:研究成果發布頁 | 官方原始PDF
閱讀提醒:本件為111年12月研究成果,不是現行設計規範。原報告所提載重、安全係數、材料與草案內容均須連同研究假設閱讀,不可直接當作法定設計要求。
研究報告目錄 | 建研所研究報告與技術資料 | 結構設計與材料
本件採分範圍收錄,未重製附錄三、四;原檔文字、圖表與頁序依出版時內容保留。
¶ 原檔第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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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四章 結論與建議 4.1 結論 國內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已有近 14 年未更新,於此期間國內、外鋼結構工程技術 亦有相當程度之變化與增進,較先進的鋼結構設計觀念、方法、系統等亦被研發,並納 入美國 AISC 360 與 341 規範中。爰此,本計畫針對國內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的修訂進 行探討與研擬,以納入先進的鋼結構設計技術,提昇國內鋼結構建築之技術發展,並與 國際進行接軌。透過本計畫的推動與執行,新版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草案)已初步編撰 完成,可歸納出下述的結論: 1. 本次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修訂研擬研究,將現行規範的容許應力設計法與極 限設計法兩冊合併為一冊。將容許強度設計法取代現行規範的容許應力設計 法,並以構材極限強度與機率式載重準則結合的 LRFD 設計法為修訂基準, 使容許強度設計法與 LRFD 設計法具相同安全等級的設計結果。即有關 ASD 法之設計方式,可如本研究報告之第 3.1.1 節之內容說明進行設計。 2. 為提升鋼結構建築的耐震設計有效性,本修訂版本於第十四章耐震設計中導 入材料的預期實際強度概念,做為構材或元件的強度容量設計基準,以期確保 建築結構的實際受震行為與設計假設條件儘可能一致,驅使耐震消能元件的 韌性能如預期地發展。 3. 本計畫之修訂草案新增國內工程實務需求,或具高效率耐震性能的耐震系統, 包括:懸臂柱、挫屈束制斜撐與鋼板剪力牆等耐震結構系統,及相關耐震設計 規定,可做為工程師於設計此類型的鋼結構建物之參考。合計本規範草案對於 各種可用於耐震設計之結構系統,分別規定於規範草案之第十四章 14.5~14.14 中,包括 14.5 普通抗彎構架、14.6 部分抗彎構架、14.7 特殊抗彎構架、14.8 普通懸臂柱系統 14.9 特殊懸臂柱系統、14.10 普通同心斜撐構架、14.11 特殊 同心斜撐構架、14.12 偏心斜撐構架、14.13 挫屈束制斜撐構架、14.14 特殊鋼 板剪力牆。 55
¶ 原檔第7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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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中 因應我國載重與工程特性之相關參數研究 4. 本次修訂的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草案)大幅增列有關中空結構斷面(HSS)鋼管的 接合規定,此部分有助於國內發展離岸風電支撐結構的本土化設計與施工技術。 5. 本次修訂的鋼結構設計規範規範(草案)之附錄部分,新增與鋼結構技術方面近期 較先進的鋼結構設計觀念、方法及議題,如先進分析法設計、結構火害條件設計、 既有結構物評估與構材穩定性側撐等附錄。其中部分附錄內容於建研所期中審查 會議中,參與該會議之相關人員建議可將過去國內的相關研究納入於規範中,後 續將會酌予參考相關的研究文獻,建立相關的條文。 4.2 建議 根據本研究之內容,提出下列具體的建議。以下分別從中長期方向進行說明: 建議一 中長期可行建議:進行「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之修訂草案」審查。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本研究計畫所完成之「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修訂草案,由於與民國 96 年頒布的規範版本相比,變動幅度較大,建議將修訂完成之新版本草案且經本鋼結構 設計規範修訂草案研擬之委員會研討確認後,將其草案提送內政部營建署審查,以更新 現有「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 建議二 中長期建議:舉辦「鋼構造建築物鋼結構設計技術規範修訂草案講習活動」。 主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機關: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中華民國鋼結構協會、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本協會後續將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及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審慎檢視各界反映意 見,並妥適納入修訂草案內容,及持續協助營建署辦理研究成果推廣講習。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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