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910 植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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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910 章 植栽準備
¶ 1. 通則
¶ 1.1 本章概要
說明植栽種植前各項準備工作之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凡契約規定或依慣例應準備之工作均屬之,包括但不限於基地整理、施工及
堆料場地、放樣等作業。
¶ 1.3 相關章節
1.3.1 第02902 章 種植及移植一般規定
¶ 1.3.2 第02905 章 移植
¶ 1.3.3 第02920 章 植草
1.3.4 第02929 章 容器培育種植
¶ 2. 產品
(空白)
¶ 3. 施工
¶ 3.1 基地整理
3.1.1 設計圖所示工程範圍內之所有樹幹、樹根、雜草、石塊、混凝土塊、垃圾、
碎片、外來入侵植物及有礙植物生長廢棄物,經工程司認為應該清除者,承包商必須清除運棄;惟不妨礙工程施工之樹木應妥加保護,不得隨意砍伐。
上述廢棄物之處置不得違反環保相關法規之規定,如有違背致遭處罰時,概由承包商負完全責任。
3.1.2 施工工區內排水設施及施工道路應先完成,必要時須挖掘臨時水溝、設抽水
機排水,使基地內不致有積水或流水,惟臨時排水設施不得妨礙永久性排水設施、道路或工程之進行。
¶ 3.2 施工及堆料場地
由承包商自行布設,但若因而損壞公共設施、機關或第三人之權益時由承包商負責賠償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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