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養護手冊|第11章 隔音牆
發布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文件性質:設施養護手冊、巡查檢測與管理表單
版本:官方下冊所載(本章未另標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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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範圍:本手冊適用於高速公路路權內各類設施養護;本頁依官方提供之底本及分章修訂檔整編,不代表全書同一年度修訂。涉及現行法令、組織名稱及另行發布之作業規定,應再核對最新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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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隔音牆 第十一章 隔音牆 11.1 說明 高速公路隔音牆係為有效降低道路兩旁之住戶所遭受交通噪音干擾之影響,所設置之公 路附屬設施。設置隔音牆為有效降低噪音干擾的方案之一,為降低天然災害損壞之風險,隔 音牆除視需要清洗外,更需定期檢查以確保隔音牆性能。 11.1.1 注意事項 1. 金屬隔音牆應注意吸(隔)音板表面及蓋板是否有破損鬆動情形,支柱及固定錨栓 是否銹蝕鬆動,如有異常應以適當方式修復,必要時應更換之。 2. 混凝土或空心磚隔音牆須注意牆體表面有無髒汙,以及牆面是否受外力作用有破 裂、脫落情形,必要時應修補或更換。 3. 聚碳酸酯(壓克力)透明板隔音牆須注意透明板本體有無髒污及破裂,如有破裂情 形嚴重者須更換。 4. 除植生攀附綠化之隔音牆外,隔音牆皆須定期清洗,清除攀附之藤蔓,以保持其 外觀整潔。 11.1.2 名詞定義 1. 頂 端 蓋 板 : 覆 蓋 固 定 於 吸 (隔 )音 板 頂 端 的 鋼 板 。 2. 型 鋼 支 柱 : H 型 之 烤 漆 鋼 製 支 柱 , 用 來 固 定 及 支 撐 吸 音 板 等 構 件 。 3. 吸 音 板 : 安 裝 並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翼 板 內 之 吸 音 板,表 面 為 沖 孔 之 金 屬 面 板,內 部 填 充 包 覆 於 不 透 水 塑 膠 布 內 之 高 密 度 岩 棉,用 以 反 射、吸 收 或 阻 絕 音 波 。 4. 隔 音 板 : 安 裝 並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翼 板 內 之 無 填 充 岩 棉 之 金 屬 板,表 面 無 沖 孔,用 以 反 射 或 阻 絕 音 波 。 5. 聚 碳 酸 酯 透 明 板 : 安 裝 並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翼 板 , 用 以 反 射 或 阻 絕 音 波 之 透 明 隔 音 板 。 6. 壓 克 力 透 明 板 : 安 裝 並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翼 板,用 以 反 射 或 阻 絕 音 波 之 透 明 隔 音 板,較 聚 碳 酸 酯 材 質 強 度 為 佳 , 耐 候 性 較 差 。 7. 氟 碳 烤 漆 : 為 可 增 加 隔 音 牆 金 屬 構 件 之 耐 候 性、耐 污 染 性、耐 鹽 霧 性 與 耐 磨 耗 性 性 之 塗 料 。 8. 防 漏 音 板 : 為 L 型 之 烤 漆 鋼 板,位 於 高 架 橋 之 混 凝 土 胸 牆 頂 面,用 以 封 閉 胸 牆 頂 及 吸 音 板 間 之 縫 隙 。 9. 固 定 角 鋼 :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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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隔音牆 為 L 型 烤 漆 角 鋼,以 螺 栓 鎖 於 鋼 支 柱 腹 板 上,用 來 將 吸 音 板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的 腹 板 內 , 避 免 吸 音 板 因 風 力 而 發 生 晃 動 。 10. 防 落 鋼 索 : 為 一 條 外 覆 塑 膠 皮 之 鋼 索,穿 過 吸 音 板 側 面 的 鋁 製 扣 夾,將 上 下 各 片 吸 音 板 結 為 一 體,並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頂 端。當 發 生 過 大 的 外 力 或 風 吸 力 以 致 吸 音 板 發 生 鬆 脫 時,能 將 吸 音 板 懸 掛 於 鋼 支 柱 上,不 致 發 生 墬 落 或 飛 落 , 而 造 成 對 人 員 或 設 備 的 傷 害 。 11. 空 心 磚 牆 : 為 隔 音 牆 形 式,由 水 泥 混 凝 土 鑄 成 之 空 心 磚 體 構 築,並 由 加 固 鐵 件 固 定 之 隔 音 牆 , 配 置 於 路 堤 段 。 12. (鋼 筋 )混 凝 土 板 : 為 隔 音 牆 形 式 , 由 板 體 為 混 凝 土 構 成 , 安 裝 並 固 定 於 鋼 支 柱 翼 板 。 13. 維 修 門 : 為 一 與 隔 音 牆 共 構 之 門 體,有 側 拉 及 雙 開 二 種 形 式,可 供 巡 檢 人 員 通 行 至 道 路 外 側 。 14. 橋 下 吸 音 板 : 為 附 掛 於 梁 底 之 金 屬 吸 音 板 , 可 吸 收 主 線 車 道 產 生 之 橋 下 反 射 音 。 11.2 巡查類型 本章節巡查以目視為原則,辦理定期巡查及特別巡查,其中: 1. 定 期 巡 查 : 每 2 年 至 少 辦 理 1 次 , 定 期 巡 查 表 詳 表 11-1。 2. 特 別 巡 查 : 於 下 列 情 形 發 生 後 辦 理 , 特 別 巡 查 表 詳 表 11-2。 (1) 颱風後及發生重大事故、火災或天然災害有結構嚴重損壞之虞時。 (2) 其他之特殊狀況時。 颱風後一個月內應完成養護單位轄管區域特別巡查報告,其餘事故及災害 應就局部受影響之隔音牆為限,於二周內完成特別巡查報告。 11.3 隔音牆型態及養護方法 11.3.1 隔音牆型態 1. 金屬隔音板 2. 金屬吸音板 3. (鋼筋)混凝土板 4. 空心磚牆 5. 聚碳酸酯透明板 11.3.2 養護方法 1. 金屬隔(吸)音板 (1) 表面髒污處理: 清洗使用之清潔劑為中性清潔劑(PH 值為 6~8)且不可使用堅硬刷子,以免損及 表面;清洗時先以噴水管清洗表面(不可正面、高壓沖洗)浮流污物後,再以軟 毛刷、碎布或海綿沾以適度中性清潔劑拭洗,清洗由上而下至全部,最後以清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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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隔音牆 水沖洗。 (2) 除鏽補漆處理: 施作補漆前應將金屬表面髒污清洗乾淨,待面板乾燥後再以砂輪機搭配鋼刷將 浮鏽去除,應於當日塗佈底漆,並於次日進行面漆作業。 (3) 爬藤清理: 吸音板中若有爬藤攀附,應定期清除。 (4) 更新處理: 因事故撞擊損毀或經評估無法以除鏽補漆處理時,則將金屬隔音板或支柱汰舊 換新處理 (5) 錨栓鬆脫: 應固定,必要時新增錨栓。 (6) 頂蓋板鬆脫: 應固定,必要時更新。 (7) 隔(吸)音板鬆脫: 長跨度橋或地震後,伸縮縫處隔(吸)音板經常會鬆脫,可調整之,或於支柱增 設隔板。 2. (鋼筋)混凝土板 基礎沉陷產生嚴重裂縫或傾斜之處理:混凝土板因產生嚴重裂縫,經評估有安全 疑慮者,應即作好防護措施,再視需要拆除重建。 3. 空心磚牆 (1) 磚塊剝落或破損處理:因地震、風災或事故撞擊造成,部分磚塊剝落或破損時, 應將該單元磚塊清除,再另砌新磚。 (2) 更新處理:磚牆若因基礎沉陷產生嚴重裂縫或傾斜時,經評估有安全疑慮者, 應即作好防護措施,再視需要拆除重建。 4. 聚碳酸酯及壓克力透明板 (1) 表面髒污處理: 清洗使用之清潔劑為中性清潔劑(PH 值為 6~8)且不可使用堅硬刷子,以免損及 表面;清洗時先以噴水管清洗表面(不可正面、高壓沖洗)浮流污物後,再以軟 毛刷、碎布或海綿沾以適度中性清潔劑拭洗,清洗由上而下至全部,最後以清 水沖洗。 (2) 更新處理: 因事故撞擊損毀或材質老化、破損時,則將透明板汰舊換新處理。 11.4 人員管理及培訓 11.4.1 養護人員管理 隔 音 牆 養 護 人 員 應 確 實 瞭 解 本 章 所 規 定 之 平 時 檢 查 項 目 及 執 行 內 容,並 孰 悉 相 關 作 業 執 行 程 序 與 規 定 , 方 能 有 效 督 導 承 攬 廠 商 執 行 隔 音 牆 相 關 養 護 檢 測 作 業 , 使 執 行 能 力 與 結 果 達 到 一 致 性 的 標 準 。 11.4.2 養護人員訓練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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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隔音牆 為 提 升 養 護 及 巡 查 人 員 之 能 力 , 應 定 期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供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 使 其 瞭 解 隔 音 牆 養 護 檢 查 項 目 及 執 行 , 並 加 強 相 關 專 業 與 知 識 , 每 年 輪 流 由 各 區 養 護 分 局 自 行 或 邀 集 專 業 廠 商 (專 家 )辦 理 1 場 講 習 訓 練 , 內 容 得 依 隔 音 牆 結 構 、 型 式 、 實 務 或 相 關 發 展 趨 勢 等 需 求 排 定 , 如 環 保 單 位 或 專 業 單 位 辦 理 之 噪 音 防 制 課 程 , 應 盡 量 派 員 參 加 , 提 升 噪 音 防 制 專 業 能 力 。 11.4.3 巡查人員管理 隔 音 牆 巡 查 人 員 由 各 工 務 段 養 護 工 程 司 或 委 由 專 業 廠 商 辦 理,專 業 廠 商 之 檢 測 (巡 查 )人 員 應 負 責 製 作 檢 測 (巡 查 )成 果 報 告 書 提 送 養 護 工 務 段 。 11.4.4 巡查人員訓練 為 提 升 養 護 及 巡 查 人 員 之 能 力 , 應 定 期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供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 使 其 瞭 解 隔 音 牆 養 護 檢 查 項 目 及 執 行 , 並 加 強 相 關 專 業 與 知 識 , 每 年 輪 流 由 各 區 養 護 分 局 自 行 或 邀 集 專 業 廠 商 (專 家 )辦 理 1 場 講 習 訓 練 , 內 容 得 依 隔 音 牆 結 構 、 型 式 、 實 務 或 相 關 發 展 趨 勢 等 需 求 排 定 , 如 環 保 單 位 或 專 業 單 位 辦 理 之 噪 音 防 制 課 程 , 應 盡 量 派 員 參 加 , 提 升 噪 音 防 制 專 業 能 力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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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隔音牆 表 11-1 定期巡查報告表 國道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天氣狀況( 晴 陰 雨) 巡查單位: ( 劣 劣 擬 辦 國道里程 含 化 化 辦 理 預 北 南 等 程 理 情 定 上( 下( 級 度 改 形 ( 完 西 東 善 如 及 1 成 向) 向) 下 意 完 巡查項目 、 時 方 見 成 2 間 ) 說 時 、 明 間 3 、 4 ) 1.自攻牙螺栓。 頂端蓋板 2.烤漆外觀 3.蓋板鬆脫 型鋼支柱結構部分 烤漆外觀 型鋼支柱托座及固定錨栓 固定螺栓 1.烤漆外觀 2.吸(隔)音板本體 金屬吸(隔)音板 3.外觀清洗 4.鬆脫 1.自攻牙螺栓 漏音防止板 2.烤漆外觀 3.鬆脫 防落鋼索(未隱蔽) 鋼索鬆脫 (鋼筋)混凝土板 混凝土板破損 空心磚牆 空心磚脫落 維修門 維修門損壞 劣化評估等級 等級說明 1 有即刻脫落之虞,應立刻修繕 2 銹蝕或損壞嚴重,於 1 年內修繕 3 銹蝕或損壞輕微,於 3 年內修繕 4 無劣化,維持定期巡查 巡查人員: 主管: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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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隔音牆 表 11-2 特別巡查報告表 國道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天氣狀況( 晴 陰 雨) 巡查單位: 劣 劣 擬 辦 化 化 辦 理 國道里程 等 程 理 情 級 度 改 形 ( 如 善 及 北 南 1 下 意 完 上( 下( 、 方 見 成 西 東 ( 2 巡查項目 向) 向) 說 時 、 含 明 間 3 預 、 定 4 完 ) 成 時 間 ) 1.自攻牙螺栓 頂端蓋板 2.烤漆外觀 3.蓋板鬆脫 金屬吸(隔)音板 吸(隔)音板本體 1.自攻牙螺栓 漏音防止板 2.鬆脫 防落鋼索(未隱蔽) 鋼索鬆脫 1.維修門本體 維修門 2.滑動軌道或門軸 劣化評估等級 等級說明 1 有即刻脫落之虞,應立刻修繕 2 銹蝕或損壞嚴重,於 1 年內修繕 3 銹蝕或損壞輕微,於 3 年內修繕 4 無劣化,維持定期巡查 巡查人員: 主管: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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