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速公路橋梁維修補強工法案例集|5.6 基礎保護(全套管基樁)工法
發布機關: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版本/性質:113年12月初版;橋梁維修補強案例集
原始來源:官方出版頁 | 官方原始PDF
使用提醒:本件為113年12月出版的工程案例集,非通用施工規範;各案例材料數值、檢驗方式與工法,須連同原橋況、劣化原因、環境及施工限制閱讀,不能直接套用於其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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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文字缺口:本案例最後一頁(原檔第198頁,原書5.6-8)末句止於「則應設法」,官方印製版下一頁已進入案例5.7,未附後續文字。本頁保留原件,未自行補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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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基礎保護(全套管基樁)工法 一、維修補強案例說明 案例編號 5.6 案例名稱 基礎保護(全套管基樁)工法 橋梁結構型式 箱型梁橋 本案例橋墩位於河川中,避免溪水沖刷,造成橋梁基礎裸露,採加 劣化損傷狀況 大樁帽基礎 RC 結構外並配合增加全套管基樁補強。 橋址環境狀況 跨河橋 橋梁竣工年月 民國 90 年 6 月 維修補強竣工年月 民國 109 年 11 月 資料提供單位 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 二、維修補強施工圖說 圖 5.6-1、基礎保護(全套管基樁)施工位置圖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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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6-2、橋墩全套管基樁施工圖ψ150 cm L=25 m(後行樁)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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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6-3、橋墩全套管基樁施工圖ψ150 cm L=25 m(切削樁)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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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5.6-4、P3L 橋墩全套管設置平面配置圖 圖 5.6-5、P3R 橋墩全套管設置平面配置圖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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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規定與施工檢驗重點 (一)材料規定 2 1.鋼筋:SD420W(fy=4200~5400 kgf/cm ),符合 CNS 560 A2006 不得使用線上熱處理鋼筋(或稱水淬鋼筋),現場施工部份所用 鋼筋。 2 (1)D10︰SD 280 fy≧ 2800 kgf/cm 。 2 (2)D13 以上︰SD 420W fy≧4200 kgf/cm 。 2 2 2.混凝土:315 kgf/cm 水中混凝土(設計強度為 280 kgf/cm 計 算)。 3.鋼板:符合 ASTM A36,厚度 17 mm。 4.銲材:鋼套環與鋼筋續接方式搭接,以 E60 銲材等級銲材,箍 筋銲接對接時銲接材使用 E80。 (二)施工檢驗重點 1.基樁施工準備工作 (1)基樁載重試驗:載重試驗之試驗樁可為基礎基樁之一,但不 得利用其鄰近之基礎基樁作為錨樁。除錨樁外,直接載重或 預力地錨亦可作為加載系統。 (2)試鑽樁 A.本案例每一類型基樁施工之第一根樁,由開始施工至完成 之全部過程稱為試鑽樁。試鑽樁之目的為藉實際施工以確 認施工計畫是否適宜,並以其結果決定以後各樁之施工方 針。 B.試鑽樁施工時,於鑽孔過程應儘可能依土質變化情形採取 試樣,裝入試體樣瓶保存於標本箱中,以便與土質調查之 試體樣本比較。 C.試鑽樁作業中,應記錄每階段所需時間,鑽孔深度、混凝 土灌築量及其他必要事項等。此等記錄可做為推定鑽孔、 樁施工能率及混凝土灌築計畫等之重要資料。 D.試鑽樁完成後,應依據其結果檢討下列各項情況,以確定 原編定之施工計畫書有無必要變更、或施工中有否應特別 注意事項。 (A)有無壓力水層、伏流水層、管底水及其處理方法。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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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有無逸水現象。 (C)保護套管厚度之檢討與確認。 (D)混凝土灌築施工。 (E)基樁開挖施工作業。 (3)場鑄混凝土基樁樁徑之認定:場鑄混凝土基樁完成樁徑之認 定以切削器前端所能鑽挖之外徑為準,若以全套管施作時以 套管前端外徑為準,且使用之套管須完全旋入設計深度,以 確保樁徑合乎規定。 2.基樁施工方法 (1)全套管基樁 A.混凝土灌注高度應高出設計樁頂高度 1 m 以上,以確保樁 身之混凝土品質,而在施作樁帽以前應打除樁頭之劣質混 凝土並整平樁頂。 B.樁頂高程如高於現有地表高程,應先行以路堤填築至適當 高度後,方可進行基樁施作。 C.基樁完成後,樁頂至地面間之孔穴應以細砂填平,或覆蓋 鐵板並設置標示危險文字或圖案,以免人員機具等陷入而 生事故。 (2)基樁完整性檢驗:為瞭解場鑄混凝土樁於澆置完成後基樁混 凝土斷面之完整性、連續性,是否含有土壤、灰泥、蜂窩或 斷樁之現象,原則上除設計圖另有規定外直徑 1.0 m 以上(含 1.0 m)之基樁均應埋設測管,並以基樁總數 5 %進行基樁超 音波檢驗,並可視實際需要增減試驗組數。 3.混凝土材料施工 (1)鋼筋應紮放妥善並具規定之保護層厚度及確保其正確位置, 混凝土須俟組裝模板及編紮鋼筋、管道、錨碇器等配合工作 完成後始可澆置。混凝土應由低處向高處澆置,澆置前應將 欲澆置處之表面用水澈底濕潤。 (2)混凝土須於新拌時及初凝前使用,已部分硬化之混凝土不得 加水重新拌和使用。混凝土澆置後應填滿其內部孔隙且表面 微現游離水泥漿(Free Mortar)為止,並不得藉振動器大幅移 動混凝土。混凝土澆置之高度落差不得大於 1 m,否則應採 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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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調整長度之管狀漏斗降低該落差。 四、施工步驟 (一)鑽掘:基樁開挖可以大致區分為三個主要動作:(1)鋼套管安裝、 接合。(2)抓斗或鑽機取土。(3)套管調整、壓入。這三個動作實 際上是連續性配合進行。 (二)基樁垂直度檢測:全套管基樁之施作,由於以鋼套管做全方位 之孔壁保護,樁孔不會有坍孔之情形發生,但需考慮挖掘時之 垂直度控制,基樁垂直度檢測採用超音波或紅外線儀檢測,當 開挖至設計地層深度時,因本本案地質經鑽探報告可知地下水 位低於孔深 1/2 以上可用紅外線垂直儀檢測其垂直度並保存探 測紀錄於紀錄表,最大偏差不得大於 1/200。 (三)鋼筋籠製作及吊放:鋼筋籠之組立應依設計圖規定施工,為使 鋼筋籠能具有適當的剛性,將依設計圖設置內箍筋,並使用點 銲方式固定,如此亦可避免鋼筋籠吊放時產生危險。 (四)鋼套環對接:兩主筋之搭接或箍筋之固定所使用之點銲施工, 均須符合 AWS D1.4 銲接有關規範之規定辦理。 (五)混凝土澆置:混凝土灌注高度應高出設計樁頂高度 1 m 以上, 以確保樁身之混凝土品質,而在施作樁帽以前應打除樁頭之劣 質混凝土並整平樁頂。 圖 5.6-6、基礎保護(全套管基樁)工法流程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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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鑽掘 (b)鋼筋籠吊放 (c)鋼筋籠吊放之鋼套環對接UT檢測 (d)混凝土澆置 圖 5.6-7、基礎保護(全套管基樁)工法照片 五、施工常見問題與因應對策 (一)鑽頭及抓斗樁孔內卡住:藉由檢查鑽機定位正確性與經常性檢 查鋼索作為防範。如有發生建議利用備用抓斗將孔內之鑽頭及 抓斗取出。 (二)坍孔防範措施為密切配合鑽掘深度應與套管打設深度,基樁孔 內應保持一定之水位(2 m 以上),以避免孔內失水現象而造成 坍孔。若有發生建議再壓入套管以避免繼續崩塌,如有砂湧現 象時則樁孔內灌水,使孔內水位與地下水位不致產生水位差。 (三)鋼筋籠變形防範措施為確實管制鋼筋籠施作品質與增加斜向補 強筋以避免吊放過程中變形。若有發生於吊運過程中鋼筋籠已 變形,則應重新調整補強或重作;若於灌漿過程中上浮,應立 即停止灌漿,首先嘗試將套管左右擺動並緩慢上提以使鋼筋籠 再回沉至設計高程後再行灌漿,如鋼筋籠仍無法下沉則應設法 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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