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附錄一 規劃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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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5 年4 月23 日修正)
附錄一 規劃原則
第一章
規劃內容與原則
1.1 道路規劃之考量內容
市區道路規劃應同時考量相關發展計畫與環境條件等進行系統性整體規
劃,包括..
1.土地使用計畫。
2.公共設施計畫。
3.運輸系統計畫。
4.人本交通理念。
5.人文、自然、景觀、社會經濟與地理環境等因素。
6.生活化道路計畫。
7.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相關規定。
1.2 道路規劃之目標
市區道路規劃須考慮都市之安全、無障礙環境、人本交通、效率、經濟、景
觀生態及環境品質,以達到都市永續發展的目標。
1.3 道路規劃之安全原則
市區道路規劃應考慮之交通安全原則,包括:
1.主、次要道路系統規劃應考慮運具、速率及人車分流,以提高行人及行車
安全。
2.道路設施規劃應就其功能考量所服務車輛之種類,選擇適當之設計車種,
同時需考量消防、救護車輛之進出。
3.市區道路與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軌道之高鐵、臺鐵、捷運相交宜設置立
體交叉。
4.交叉道路數不宜多於四支,主、次要道路宜避免使用環形交叉。
5.道路交叉口除應考慮車輛最小轉彎需求,且應同時考慮動線衝突之避免、
停車空間之留設、行人安全之保障、使用者之情況。
6.兩道路間之連接以近直角為佳;斜交時,相交銳角宜大於75 度,不宜小
於60 度,以利車輛轉彎之操作及確保交叉口安全視距。
7.兩T 字路口錯開時,兩交叉口錯開之距離宜大於40 公尺。
1.4 道路規劃之效率原則
| 附錄一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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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規劃應考量之交通效率原則,包括:
1.道路系統之規劃宜依照道路之功能等級分類,由快速道路、主要道路、次
要道路與服務道路逐次分支。快速道路之出入口匝道宜與主要道路相連
接。主要道路宜減少設置開口,避免服務道路直接穿越。主要道路之交
叉口,宜保留適當之路權寬度,以供轉彎車輛與交通設施使用,必要時
應可考慮立體化。
2.鐵路車站、機場及港口等重要運輸設施及商業、產業中心等重要旅次發生
地區,宜有大眾運輸系統與主要道路連絡。
3.過境旅次應有適當規劃疏導,並宜避免穿越市區中心。
4.主、次要道路與都市計畫區外銜接公路之路幅及斷面配置,應相互配合。
1.5 道路規劃之經濟原則
市區道路規劃應考量之經濟原則,包括:
1.新建及拓寬道路宜避免拆除大量建築物。必要時可使用交通需求管理方
式,以減低對道路寬度的需求。
2.道路建設宜配合地形變化考量土方挖填平衡,及用地取得、養護之難易與
成本。
3.都市計畫之道路規劃,宜考量既有道路,若寬度足夠、道路系統完整,則
優先納入都市計畫道路。
1.6 道路規劃之環境及景觀生態原則
市區道路規劃應考量之環境及景觀生態原則,包括:
1.道路規劃應整體考量道路路型、斷面設計、人車分流、速度管理,保持對
居住環境之舒適安寧。
2.道路規劃宜考量與鄰近土地使用計畫、路邊休憩及社區聚集等路邊活動相
配合,以提升道路空間之生活機能。
3.重視行人、腳踏自行車、大眾運輸及綠廊道所需之空間,使成為生活空間
之一部分。
4.道路規劃對重要之環境與景觀地區,宜考量迴避、縮小、減輕及補償等對
策,並與自然地景、人文景觀、古蹟遺址等配合。
5.坡地道路之規劃,應儘量減少挖填土石方,避免破壞自然地形,並可考慮
使用適當之生態工程。
6.道路規劃宜考量植栽綠化之空間需求,以營造綠廊道環境。
1.7 市區道路規劃之調查分析
| 附錄一之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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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規劃設計,視實際需要辦理下列調查及分析:
1.地形、地質。
2.土地使用。
3.交通特性(包括車輛、行人、大眾運輸)。
4.公共設施。
5.景觀、生態。
6.地下管線。
7.其他有必要者。
第二章 交通分析與預測
2.1 市區道路之交通規劃內容
市區道路之規劃過程,應就計畫範圍內道路系統與大眾運輸系統進行規劃分
析。其內容包括:
1.運輸需求分布:各類旅次目的別之旅次發生、運具分配與旅次分布等計畫
範圍內外之運輸需求特性預測。
2.初步路網結構:道路系統及其路段與路口容量、大眾運輸路網與運能。
3.交通量分析:道路系統尖峰時段之路段交通量、路口轉向流量及大眾運輸
運量,配合路網結構進行分析。
2.2 市區道路之交通需求分析
市區道路於都市計畫規劃過程,宜先確認計畫道路兩側各種土地使用與強
度,進行計畫範圍內道路系統與停車空間規劃之交通需求預測;或得直接以
發生率法,配合未來各分區土地開發強度,分別預估進出旅次與停車需求
量;檢討各計畫道路、停車空間之容量或修正各分區之土地開發強度。
旅次發生率應考慮都市發展特性與土地使用計畫分區之差異性,依都市層級
與土地使用分區別,調查其使用狀況與進出旅次特性,以建立模式。
調查分析內容包括:
1.各土地使用別全日進出建築物旅次之平均時分布。
2.晨昏峰及建物使用尖峰之進、出旅次數及其與使用樓地板面積之關係。
3.各種運具平均使用比例與車輛承載率。
4.其他旅次特性如順道旅次(通過性旅次)比例、旅次目的、停留時間等。
2.3 市區道路之路網規劃原則
市區道路之路網規劃原則,包括:
1.都市計畫之擬定階段,應考量都市路網之發展型態,規劃適當之路網結構。
| 附錄一之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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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都市位階及土地使用配置計畫,依都市運輸需求分析程序,預估交通
量及其分布型態,據以規劃道路系統。
3.路網規劃應配合都市運輸需求分析之期望路線,服務都市主要活動據點及
聯外交通需求,配合都市內部及穿越性交通需求特性,區隔不同服務功能
之市區道路。
4.路網規劃須配合自然地形,依道路功能分類與設計速率條件,考量納入
平、縱面之限制因素,避免破壞文物、古蹟及珍貴自然資源地區,區隔不
同土地使用型態,避免穿越住宅區及文教區之中心。
2.4 市區道路之容量分析方法
市區道路規劃應有客觀之道路容量與服務水準分析程序與方法,並應依相關
之公路容量手冊所訂的方法分析。
| 附錄一之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