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第十二章 交通寧靜區(2/2)
原檔第 118 / 181 頁|原頁渲染與可搜尋文字層
展開本頁可搜尋文字與辨識表格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5年4月23日修正)
4.鋪面材質或色彩變化―變化路面鋪面材質或色彩,使駕駛者產生警示效果。
5.路段之車道曲折
(1)利用車道線形彎曲配置,迫使駕駛者減速,設置參考例如圖 12.5.11~
12.5.12。
(2)車道配置應依第一章設計車種與轉向軌跡規定辦理。
(3)道路縱坡大於8%,不宜設置。
圖12.5.11 車道彎曲圖例
圖12.5.12 車道取折圖例
6.狹路或路寬縮減
以實體設施縮小車輛通行寬度或以視覺效果方式,使駕駛通過產生壓迫感而減
低行車速率,設置參考例如圖 12.5.13~12.5.14。
| 道路附屬工程設計篇12 - 8 | |
原檔第 119 / 181 頁|原頁渲染與可搜尋文字層
展開本頁可搜尋文字與辨識表格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115年4月23日修正)
圖12.5.13 車道寬縮減圖例
圖12.5.14 路口寬縮減圖例
| 道路附屬工程設計篇12 -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