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設計規範與解說-09_第九章_耐震設計_pdf(第 21–3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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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特殊
特殊
特殊
特殊同心斜撐構架
同心斜撐構架
同心斜撐構架
同心斜撐構架
1. 採用特殊同心斜撐構架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其斜撐應採用鋼骨
構材或內部填充混凝土之鋼管構材。
2. 斜撐構材採用鋼骨構材設計時,應符合內政部所定之「鋼結構極限
設計法規範及解說」中之特殊同心斜撐構架相關規定;採用內部填
充混凝土之鋼管斜撐構材,其設計應符合本規範第六章之相關規定。
3. 斜撐構材與構架之接合應符合「鋼結構極限設計法規範及解說」中之
特殊同心斜撐構架相關規定。
解說:根據2005 年AISC Seismic Provisions [57]將同心斜撐構架系統分為普
通同心斜撐構架(Ordinary Concentrically Braced Frame,OCBF)與特殊
同心斜撐構架(Special Concentrically Braced Frame,SCBF),其中OCBF
在彈性階段具有良好的勁度與強度,然而,就抵抗強烈地震而言,受
到較大的反復水平力作用時,斜撐構材受到過大的軸向壓力而產生挫
屈,甚至可能因過度之挫屈變形,導致材料在未發揮消能容量之前即
提早斷裂,使得遲滯迴圈呈現衰減與束縮,嚴重影響結構系統之韌性。
特殊同心斜撐構架(SCBF)的出現改善OCBF 之缺點,AISC Seismic
Provisions 係利用斜撐構材長細比(Slenderness Ratio)及斷面寬厚比
(Width-Thickness Ratio)等限制,來避免SCBF 之斜撐構材發生非預期
的挫屈變形,提升其韌性及非彈性階段之變形能力。SCBF 在系統配
置與接合細部要求上較OCBF 嚴格,當受到較大的反復水平力作用時
可承受較大之非彈性變形,使整體構架耐震性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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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偏心斜撐構架
偏心斜撐構架
偏心斜撐構架
偏心斜撐構架
採用偏心斜撐構架之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其連桿梁應採用鋼材設
計,且連桿梁不可與包覆型鋼骨鋼筋混凝土柱相接。斜撐應採用鋼骨構
材或內部填充混凝土之鋼管所組成。
鋼骨鋼筋混凝土偏心斜撐構架之連桿梁與斜撐之設計,應符合內政
部所定「鋼結構極限設計法規範及解說」之相關規定。
解說:偏心斜撐構架設計的基本出發點是把連桿梁 (Link Beam) 設計為整
個構架中最先降伏且最具韌性的結構構材,同時並把斜撐、柱及連桿
梁以外之梁段及梁柱接頭設計得比連桿梁還要強[57]。大地震來襲
時,連桿梁是偏心斜撐構架主要的消能器,同時它的角色又好像是構
架的保險絲。
一般而言,偏心斜撐構架之連桿梁宜設計為「剪力連桿梁」(Shear
Link),且在連桿梁發生充分降伏與應變硬化之最大作用力下,構架中
之斜撐、柱與連桿梁外之梁段均應保持在彈性範圍內。
由於混凝土材料之韌性較鋼材為差,故不適合以SRC 梁作為連桿梁
之設計。此外,由於連桿梁被賦予較大的韌性變形能力,故亦不適合
直接將連桿梁與包覆型SRC 柱相接,以免在連桿梁發生充分降伏變
形時,連帶造成SRC 柱之混凝土嚴重開裂破壞。
在AISC 耐震設計規定[57]中包含合成構造之偏心斜撐構架系統
(C-EBF, Composite Eccentrically Braced Frames) ,該規定對偏心斜撐
構架之柱允許採用鋼柱、鋼筋混凝土柱或合成柱,但是連桿梁則必須
為鋼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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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剪力牆
剪力牆
剪力牆
剪力牆
本節所稱之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係指牆體周邊梁、柱為包覆型
鋼骨鋼筋混凝土構材,牆體本身為鋼筋混凝土牆或鋼板牆,或內裝鋼板
或對稱鋼骨斜撐之鋼骨鋼筋混凝土牆。
當剪力牆為鋼板牆,或是內裝鋼板或對稱鋼骨斜撐之鋼骨鋼筋混凝
土牆時,其設計應符合本節之要求;當剪力牆之牆體為鋼筋混凝土牆
時,其設計應依內政部所定「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之相關規定處理。
內裝鋼板或鋼骨斜撐之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包覆鋼板或斜撐
兩側之混凝土應具有足夠之厚度,且各側混凝土內均須配置適當之剪力
鋼筋。內裝鋼骨斜撐之剪力牆,其斜撐構材應為兩支且須對稱配置。
解說:內裝鋼板或鋼骨斜撐之SRC 剪力牆,其牆體兩側之混凝土須具有足
夠的厚度,以防止剪力牆內之鋼板或鋼骨斜撐發生挫屈現象。根據
AISC 耐震設計規定[57]之要求,採用內裝鋼板之SRC 剪力牆若鋼板
兩側均受到混凝土包覆,則鋼板各側之混凝土厚度須為100mm 以上;
若鋼板僅單側受到混凝土包覆,則包覆鋼板之混凝土厚度須為200mm
以上。
此外,AISC 耐震設計規定[57]為有效控制鋼板之寬厚比,要求須於
鋼板上配置適當之剪力釘以確保混凝土與鋼板密切結合,且混凝土能
進一步提供足夠之勁度防止鋼板發生剪力挫屈。不過由於上述之要求
尚未有充分之實驗證明,因此本節未對包覆鋼板之混凝土厚度作定量
之要求,惟設計時應注意混凝土具有足夠之厚度,以防止SRC 剪力牆
內之鋼板或鋼骨斜撐發生挫屈。
當採用內裝鋼骨斜撐之SRC 剪力牆時,為了控制剪力牆之厚度,一般
多採用平鋼棒作為斜撐構材,平鋼棒之設計應具有足夠之拉力與壓力
強度[13]。
相較於內裝鋼板或鋼骨斜撐之SRC 剪力牆,純粹的鋼板剪力牆具有製
作與施工較為方便快速之優點。近年來,由於低降服鋼板 (Low Y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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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int Steel) 之研究發展進步快速,應用LYP 鋼板之剪力牆日漸受到
重視。
本節所稱之SRC 剪力牆其周邊梁柱與牆體之組合可如表C9.10.1 所示
[13]。惟當SRC 構造採用填充型鋼管混凝土柱與鋼梁時,由於剪力牆
之牆體與鋼管柱及鋼梁之結合較為困難,因此若欲增加此種構造之側
向勁度,則宜考慮採用同心斜撐或偏心斜撐系統。
9.10.1 剪力牆之剪力強度
剪力牆之剪力強度
剪力牆之剪力強度
剪力牆之剪力強度
符合第9.10.4節相關規定之內裝鋼板或內裝雙對稱鋼骨斜撐之鋼骨
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設計剪力強度φvVnw 應為鋼骨部分與鋼筋混凝土
部分剪力強度之和,即:
φvVnw = φvsVnws + φvrcVnwrc (9.10-1)
其中:
φvsVnws = 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中鋼骨部分之設計剪力強度,φvs =
0.9,Vnws 應依第9.10.2 節之規定計算
φvrcVnwrc = 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中鋼筋混凝土部分之設計剪力強度,
表C9.10.1 SRC 構造剪力牆型式之示意圖[13]
| 牆 梁 、柱 | 一般鋼筋混凝土剪力牆 | 牆內配置鋼骨斜撐之SRC 牆 | 牆內配置鋼板之SRC 牆 |
|---|---|---|---|
| 包覆型 SRC 構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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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vrc = 0.75,Vnwrc 應依第9.10.3 節之規定計算
解說:目前AISC 設計規範尚未訂定鋼板剪力牆之設計標準,當需要採用鋼
板剪力牆時,應依據公開合理之研究成果審慎設計之。本節RC 部分
之強度折減係數 φvrc=0.75 係依據ACI-318-05 規範而訂定[50]。
9.10.2 鋼骨
鋼骨
鋼骨
鋼骨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之剪力強度
之剪力強度
之剪力強度
之剪力強度
1. 內裝鋼板之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鋼板之標稱剪力強度Vnws 依以
下規定計算:
Vnws = 0.6FypAsp (9.10-2)
其中: Fyp = 鋼板之標稱降伏應力,kgf/cm2
Asp = 剪力方向之鋼板斷面積,cm2
2. 內裝X 型或V 型雙對稱鋼骨斜撐之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斜撐之
標稱剪力強度Vnws 依以下規定計算:
Vnws = 2Pns cosθw (9.10-3)
其中: Pns = 鋼骨斜撐之標稱受壓強度,依第6.4.1 節決定之,惟公
式(6.4-5)中之reff 應取為rs
θw = 鋼骨斜撐與水平線之夾角
解說:內裝鋼板之SRC 剪力牆,若在鋼板兩側之混凝土有足夠之厚度,牆中
鋼板將受到混凝土之良好圍束,可不考慮局部挫屈之問題。內裝鋼骨
斜撐之SRC 剪力牆中,對稱配置之斜撐在受到側向力的作用下將會導
致一支斜撐受拉力、另一支受壓力,因此斜撐所提供之剪力強度將如
公式(9.10-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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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3 鋼筋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
鋼筋混凝土部分
部分
部分
部分之剪力強度
之剪力強度
之剪力強度
之剪力強度
1. 無開孔之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標稱剪力強度Vnwrc 依以下規定計算:
Vnwrc = (αc
c
'f
+ ρnFyr) Acv (9.10-4)
其中: αc 之值依以下規定計算:
(1) 當Hw/Lw
1.5
≦
時, αc = 0.80
(2) 當Hw/Lw
2.0
≧
時, αc = 0.53
(3) 當1.5< Hw/Lw <2.0 時, αc = 0.53 [3.0-(Hw/Lw )]
Hw = 剪力方向全牆或設計牆段之高度,cm
Lw = 剪力方向全牆或設計牆段之長度,cm
ρn = 與剪力作用方向垂直之平面上之牆筋比
Fyr = 牆剪力鋼筋之規定降伏應力,kgf/cm2
Acv = 剪力方向全牆或設計牆段之鋼筋混凝土總斷面積,cm2
2. 開孔之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標稱剪力強度應為開孔附近各牆墩之標稱
剪力強度之和與上述第1 款所計得之標稱剪力強度之較小者。上述各牆
墩之標稱剪力強度應依公式(9.10-4)計算,惟公式中Hw/Lw 之值應取全
牆高寬比與各牆墩高寬比之較大值,計算時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a) 剪力牆中分擔同一側向力之各牆墩,其鋼筋混凝土部分之標稱剪力
強度之和不得超過2.11Acv
c
'f ,且各牆墩之標稱剪力強度不得超過
2.65Acp
c
'f
,其中Acv 為剪力方向全牆鋼筋混凝土部分之總斷面
積,Acp 為剪力方向各牆墩鋼筋混凝土部分之斷面積。
(b) 剪力牆中上下開孔間之水平牆段,其鋼筋混凝土部分之標稱剪力強
度不得超過2.65Acw
c
'f
,其中Acw 為上下相鄰開孔之間距乘以牆
厚之面積。
3. 剪力牆沿縱軸與橫軸方向之鋼筋比均不得小於0.0025,且每一方向之剪
力鋼筋間距均不得大於450mm。
4. 剪力牆應於其平面內平均分散配置兩相互垂直方向之剪力鋼筋,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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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Lw 不超過2.0 時,豎向鋼筋比ρv 不得小於橫向鋼筋比ρn。
解說:有開孔之SRC 剪力牆其鋼筋混凝土部分之剪力破壞可能發生於開孔附
近之牆墩上,因此SRC 剪力牆中鋼筋混凝土部分之標稱剪力強度應
考慮開孔對牆體標稱剪力強度的影響[9]。
SRC 剪力牆中RC 部分剪力強度之計算公式 (9.10-4) 係依據ACI
318-05 之相關規定而訂定[50]。公式中平行剪力作用方向之牆筋比 ρn
之計算方式為 ρn = Av /(t×s),其中Av 為牆筋在間距s 之斷面積,t 為
剪力牆之厚度,s 為牆筋之間距。公式中之αc 係數為考慮當剪力牆之
高寬比較小時,剪力牆將具有較高之標稱剪力強度。
本節所稱之水平牆段 (Horizontal Wall Segment) 係指垂直方向開孔間
之剪力牆塊;而所稱之剪力牆墩 (Wall Pier) 係指水平方向開孔間之垂
直剪力牆塊或開孔與周邊柱間之垂直剪力牆塊(如圖C9.10.1b)。
公式(9.10-4)中之高寬比Hw/Lw,對無開孔剪力牆而言為全牆高寬比
(如圖C9.10.1(a)所示);對有開孔剪力牆而言則為全牆高寬比與剪力牆
墩高寬比(如圖C9.10.1(b)所示)之較大者。
為避免牆筋量太高導致在牆筋降伏前發生剪壓破壞,本節規定SRC
剪力牆中分擔同一側向力之各牆墩,其鋼筋混凝土部分之標稱剪力強
度和不得超過2.11Acv
;對於上下開孔間之水平牆段,其鋼筋混
凝土部分之標稱剪力強度亦不得超過2.65Acw
c
'f
剪力牆中縱向及橫向鋼筋之最小鋼筋比限制係依據ACI 318-05 之鋼
筋混凝土剪力牆之設計規定而訂定[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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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C9.10.1 剪力牆之高寬比Hw/Lw 及剪力牆墩與水平牆段示意圖
Lw
水平牆段
剪力牆墩
(a) 無開孔之剪力牆
(b) 開孔之剪力牆
| H | |||||
|---|---|---|---|---|---|
| H w | ||||||||||
|---|---|---|---|---|---|---|---|---|---|---|
| L w | L 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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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4 設計細則
設計細則
設計細則
設計細則
1. 鋼板剪力牆或內裝鋼板之鋼骨鋼筋混凝土剪力牆,其鋼板與周邊梁柱中
鋼骨之接合須能提供足夠之強度以傳遞所需之剪力。
2. 內裝鋼板之剪力牆,在配置周邊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柱之箍筋時,若須
在鋼板上穿孔則鋼板之貫穿孔應在工廠內施作完成,且鋼板上之穿孔應
不損害鋼板抗剪能力。
3. 剪力牆內之牆筋應均勻分佈於受剪面上,必要時須於應力傳遞複雜之處
加配適當之補強筋。
4. 剪力牆內之牆筋應錨定於周邊鋼骨鋼筋混凝土梁、柱之圍束核心內,使
牆筋能發揮其拉力達降伏應力。牆筋之錨定與續接,應依內政部所定「混
凝土結構設計規範」之相關規定辦理。
5. 鋼骨斜撐構材之設計應依內政部所定「鋼結構極限設計法規範及解說」
之相關規定辦理。
解說:由於內裝鋼板之剪力牆其鋼板須銲在周邊SRC 梁、柱之鋼骨翼板上,
故在配置周邊梁、柱之箍筋時,一般須在鋼板上穿孔讓箍筋穿過。因
此應注意鋼板上之穿孔應不損害抵抗剪力之能力,亦不得對鋼板與周
邊SRC 構材之間剪力傳遞造成不利之影響。
對於內裝鋼骨斜撐之剪力牆,本規範建議應以兩支斜撐對稱配置在一
片剪力牆中,其配置方式可參考圖C9.10.2。此外,為防止斜撐產生局
部挫屈及端部因應力集中而過早破壞,在斜撐端部及容易產生較大應
力處宜加配適當之補強筋,如圖C9.10.3 所示[13]。
採用內裝鋼板之剪力牆時,牆中之鋼板可用適當的銲接直接銲在周邊
SRC 構材之鋼骨上,或在周邊構材鋼骨上銲植剪力釘,再將鋼板銲在
剪力釘上之方式來傳遞剪力。牆筋錨定於周邊梁柱之混凝土核心內
時,其錨定長度可依「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2]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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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鋼棒
圖C9.10.2 SRC 剪力牆中鋼骨斜撐之配置方式
(c)
補強區間
(a)
(b)
端部補強筋
平鋼棒
圖C9.10.3 內裝鋼骨斜撐之SRC 剪力牆中補牆筋之配置[13]
端部補強筋
埋入長度
15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