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七章 輪椅觀眾席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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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配置
704.1 引導標誌:觀眾席主要入口處及沿路轉彎處應設置輪椅觀眾
席位之方向標示。
704.2 位置:輪椅觀眾席位應設於鄰近避難逃生通道、易到達且有
寬度90公分以上之無障礙通路可通達,如有2個以上之輪椅觀
眾席位並排時,應有寬度90公分以上之通路進入個別席位 (
如圖704.2)。
圖7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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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3 視線:輪椅觀眾席位視線不得受阻礙,應和其他區域相同。
704.4 陪伴者之座椅:在輪椅觀眾席位鄰近至少應留有1個陪伴者座
椅。
704.5 防護設施:席位地面有高差且無適當阻隔者,應設置高度5
公分以上之邊緣防護與高度75公分之防護設施(如圖704.5)
。
圖7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