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第三章 樓梯(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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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03.2.3
303.3 樓梯平台:不得有梯級或高差。
304 樓梯梯級
304.1 級高及級深:樓梯上所有梯級之級高及級深應統一,級高(R
)應為16公分以下,級深(T)應為26公分以上(如圖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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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55公分≦2R+T≦65公分。
圖304.1
304.2 梯級鼻端:梯級突沿之彎曲半徑不得大於1.3公分(如圖
304.2.1),且應將超出踏面之突沿下方作成斜面,該突出之
斜面不得大於2公分(如圖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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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04.2.1
圖304.2.2
304.3 防滑條:梯級踏面邊緣應作防滑處理,其顏色應與踏面有明
顯不同,且應順平(如圖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