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結構混凝土施工規範-第八章 混凝土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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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混凝土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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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八章 混凝土輸送
8.1 一般規定
8.1.1 混凝土輸送係指自拌和完成卸出至其注入模板前之過程,如為預拌混凝土尚應符合CNS
3090[預拌混凝土]之有關規定。
解說:
本章係就混凝土自拌和機(包括預拌廠)卸出後運送至澆置地點之有關過程訂定者。
為順暢輸送混凝土至澆置地點得視工程特性之需要擬定輸送計畫,以期確保混凝土之品質。輸送計
畫宜考慮下列事項:
(1) 混凝土產製、輸送及澆置作業之配合及混凝土性質之特殊要求。
(2) 所需混凝土總數量,一次之需要量,混凝土來源,施工之難易性,季節、天候等。
(3) 運送方法及所需裝備、數量、輸送機,如拌和車、泵送機、斜槽、吊桶、推車等之性能與數量。
(4) 運送路線及所需時間。
任何輸送設備均須獨立支撐不得擾動模板或鋼筋而影響其定位。拌和車、攪拌車與其他設備之使用應
按CNS 3090〔預拌混凝土〕之規定,輸送設備用完後應立即刷洗清潔不得附著硬化砂漿或雜物。
8.1.2 混凝土輸送時應保持品質均勻,避免不當之材料析離或坍度損失。除另有規定外,混凝土
自拌和開始後至工地完成卸料之時間規定如下:
(1) 輸送途中保持攪動者不得超過90分鐘。
(2) 途中未加攪動者不得超過30分鐘。
解說:
混凝土自預拌混凝土廠、自車載式拌和機或自現場拌和機拌和完成後至澆置完成之適當時間雖視溫
度、濕度、運送攪動情況而異,一般宜於90分鐘內完成。而運抵工地之等待時間亦應予計入運送時間。
由於交通狀況、路程或其他原因難於上述時限內運至現場或澆置完成者,得摻用緩凝劑以延長有效
時限,其使用應按第二章摻料之規定。
混凝土輸送途中應對日照、雨淋等作適當保護措施。
低坍度混凝土以傾卸車運搬時應加以保護以防雨水,若氣溫大於20°C而露於陽光中超過20分鐘,則
輸送時應施以遮蓋保護。
8.1.3 混凝土之輸送應與現場澆置作業配合,適當控制其速率。
解說:
輸送設備須經許可,其尺寸與設計應配合澆置需要,得以適當且連續輸運混凝土。其輸送不可太快
以致搗實不足,亦不可太慢以致產生冷縫。
8.1.4 混凝土輸送過程中,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質。
解說:
輸送中維持原配比為確保混凝土品質之基本原則,故不得添加任何物質。不可因天氣炎熱、交通阻
塞或泵送困難等藉口而任意加水。加水為混凝土品質劣化之主因,須禁止。
除另有規定外,經監造者同意者得在不損及混凝土品質下,於輸送過程中依指定方式添加適當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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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料。
8.1.5 輸送設備在使用前後必須清除內部之殘留物及清洗不潔表面。
8.1.6 輸送設備與混凝土接觸面不得採用鋁或鋁合金材料製造。
解說:
使用鋁或鋁合金材料之容器、輸送管、特密管及傾卸槽輸送混凝土時,鋁之成分與混凝土之鹼性成
分會起化學作用,所產生之大量氫氣會使混凝土之強度減損,嚴重者可達50%[2]。
8.2 混凝土輸送機具
8.2.1 混凝土輸送機具應能維持輸送過程中混凝土之均質性。
解說:
混凝土之輸送機具可區分為:
(1) 長距離輸送用:攪拌車、傾卸卡車及作攪拌車用之車載式拌和機等。
(2) 短距離輸送用:傾卸卡車、手推車、吊桶、輸送帶、滑槽、混凝土泵送機等。
攪拌車通常用來運送距離較遠或坍度較大之混凝土。傾卸卡車或裝載載泥艙之卡車通常用來運送低
坍度混凝土、運送區間較短、路況不致材料嚴重析離之混凝土。
本節僅就較常用之輸送機具加以規定,未規定者應依監造者之指示選用。
輸送機具操作時宜注意下列事項:
(1) 為減低材料析離,自拌和機至模板內,混凝土轉運次數宜儘量減少。
(2) 夜間作業應設充分的照明。
(3) 雨天時之混凝土輸送應依監造者之指示。
8.2.2 攪拌車
(1) 攪拌車或作攪拌車用之車載式拌和機用於輸送預拌混凝土,其裝載容量及性能應事先
檢驗確認性能符合要求。
(2)攪拌車與充當攪拌車使用之車載式拌和機,其混凝土裝載量均不得超過其攪拌胴容量之
80%。
(3)攪拌車應定期空車秤重,以防止硬化混凝土或砂漿附著攪拌葉片上而影響其輔拌功能。
解說:
預拌混凝土輸送距離較長者宜使用攪拌車。車載式拌和機僅作為混凝土輸送機具時得視為攪拌車使
用。車載式拌和機若兼具拌和與輸送之功能時,其裝載容量不得超過攪拌胴容量之63%。攪拌車及車載
式拌和機均應符合CNS 3090規定之性能。
混凝土之輸送應事先擬定計畫,其要點如下:
(1) 應瞭解運輸路線之平時及尖峰時路況,以預估運輸所需時間及坍度損失。
(2) 如需自闢專用道路應依需要妥善規劃。
(3) 運輸道路應妥予養護以維持暢通。
(4) 應衡量每日澆置量、最大單元澆置量、最高日澆置量、運輸方式及運輸路況與需要時間,檢討所需
之運輸車輛數。
(5) 應適當的維持備用輸送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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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場待命期間亦應以同轉速保持轉動。惟在卸料前應以快速轉動2-3轉,以使均勻。每次卸料後,鼓
內必需沖洗乾淨,不可留有混凝土渣,惟在重新裝料前,拌和鼓內之積水務必完全排除,否則將造成額
外加水。
8.2.3 吊桶
(1) 吊桶必須配合水平、垂直轉運機具及適當能量之吊裝設備以便吊卸,其裝置應妥為設
計。
(2) 裝填至卸出之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 吊桶卸料口至受料處之高差應在2 m以內。
解說:
以具有適當構造的吊桶承接自拌和機(含預拌混凝土車)卸出之混凝土,隨即吊送至澆置點,此法為
目前最能滿足澆置要求之輸送方法。以吊具移動吊桶,非但振動較小不致造成析離,又得以水平、垂直
方向任意的移動,頗為理想。吊桶之構造應妥為設計,以期混凝土裝卸迅速容易且不產生材料析離。配
合吊桶輸送機具有捲揚塔、軌道車、卡車、台車及纜索等。
吊裝設置之操作、控制應能確保施工安全、工作效率及混凝土品質;其設置必須由專業人員設計。
8.2.4 混凝土泵送機
(1) 應視混凝土之規格及泵送高度等施工條件,使用不致造成泵送中混凝土之粒料產生分
離之泵送機。
(2) 廠商應根據工地的澆置動線狀況,依表8.2.4計算等效水平泵送長度與混凝土泵送高度
,據以估算所需泵送機的效能。
表8.2.4 混凝土泵送之等效距離
(3) 廠商應將使用泵送機之性能、最大輸出量及最大可輸出壓力等,彙整於混凝土泵送計
畫書中,送交監造者審核;上述配管的所需之泵送壓力應小於泵送機最大可輸出壓力
之50%,否則應更換泵送機或改變配管澆置計畫;監造者應於施工前實際測試泵送機
之壓力輸出能力,確保符合需求後方得施工。
(4) 泵送機應妥為操作,使混凝土得以連續流動。輸送管之出口端應儘可能置於澆置點附
近,其間之距離以不超過150cm為原則。但輸送自充填混凝土時可依實際狀況決定。
(5) 泵送機移位至下一構造物之澆置時,或澆置作業中有泵送機待機時間過長之情況,應
立即清洗殘留於輸送管線及泵送機中之混凝土。
(6) 針對特殊混凝土如自充填混凝土(SCC),應以中低速泵送避免壓力過大產生爆管耽誤
| 情況 | 同直徑鋼管之相當 水平輸送距離 |
|---|---|
| 鋼管垂直輸送1m | 8m |
| 鋼管90 ̊ 彎管1處 | 12m |
| 鋼管45 ̊ 彎管1處 | 6m |
| 鋼管30 ̊ 彎管1處 | 4m |
| 膠管輸送1m |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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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業。
解說:
選擇混凝土泵送機種應考量混凝土之品質、澆置處所、一次之澆置量、泵送距離及高差等。
摻用塑化劑之低水膠比高流動性混凝土,尤忌於泵送過程加水,因些許增加之水量極易造成材料析
離而導致塞管。
8.2.5 輸送帶
(1) 輸送帶以水平設置為原則,其最大斜度為15°,且總長不得超過300 m。
(2) 輸送帶卸料端應裝置水泥漿刮取設施,以防止混凝土中水泥漿為皮帶迴轉而帶走漏失。
(3) 輸送帶進料及卸料端應設置擋板及漏斗,以防止材料析離。
(4) 輸送帶上應加罩覆蓋以防混凝土水份大量蒸發及溫度昇高。
解說:
為防止材料析離影響品質,輸送中之混凝土應避免在帶子上相對滾動,故其設置以接近水平為佳。
若因場地關係需彎轉時應儘量避免接帶數量及銳角折轉。
每節輸送帶之卸料端迴轉處如未採適當的刮泥措施,黏附於帶上的水泥砂漿將隨回程之帶子散落於
地,導致混凝土中之水泥砂漿漏失而趨於不足,故應設適當的刮取措施。
輸送帶之卸料端亦就是續接輸送帶之進料處,由於混凝土脫離帶子時之衝力或掉落時極易造成材料
之析離,擋板及漏斗之設置對於防止材料析離頗具效果。
輸送帶適用於混凝土之連續輸送,輸送過程中混凝土容易受風吹日曬,如距離較長時,應設置適當
遮蓋物,以防混凝土坍度過度損失。
8.2.6 滑槽
(1)滑槽之底面應為適當之圓弧型,滑槽長度不得超過6 m,且斜度應在1:2~1:3(垂直:水平
)之間。若超過上述規定之一者,則滑槽出口處應以漏斗承接。
(2)滑槽出口至澆置面之高差不得超過2 m;出口處應使用漏斗串接長度60 cm以上之垂直落
管。
(3)滑槽或其表面應使用不吸水及不黏漿之材料製作。
解說:
由高處以滑槽輸送混凝土時,原則上應使用漏斗串接長度60 cm以上之垂直落管以防材料析離。
為防混凝土脫離滑槽後,以分散或分離狀態衝擊已澆置之混凝土,出口與澆置面之高差不宜過大,
以不超過2 m為限。
以滑槽輸送之混凝土甚易產生材料析離,且為提高混凝土之流動,往往採較高之坍度使更易產生析
離。為減輕上述缺陷,其斜度應做如上限制,且全長宜保持一致斜度,如需超出此限,其出口應以漏斗
串接垂直落管承接混凝土或遵照監造者之指示採適當措施。
滑槽表面多使用非鋁金屬或塑膠材料製作乃是為減低滑動阻力,並防止漏漿。
8.2.7 手推車
(1)手推車之輸送距離不得超過60 m。
(2)手推車須鋪設走道板,使行走路線平順。走道板應鋪設於支架上,且不得影響鋼筋之正
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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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混凝土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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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裝料時應儘可能使混凝土垂直卸落於盛料斗中央。
解說:
為防推送時間過長、日曬等引起材料析離、失水、趨乾等故限定運送距離不得超過60 m,採妥善措
施經監造者同意者可略予放寬。
手推車之經路為減少行駛中之顛簸及增加行速應確實整平,如有必要應鋪設走道板,走道板之接頭
易造成跳動式阻礙應特別注意,為減少顛簸手推車之輪胎應為充氣膠胎。設置於模板、鋼筋上之走道板
不得直接碰撞鋼筋以免影響其正確位置。
為保持混凝土品質,使用手推車式台車運送時,混凝土之裝載必須儘可能以垂直裝盛於料斗中央,
且卸料時亦應儘可能的垂直卸落,為此宜配合使用垂直漏斗管,檔板等以資因應。
參考文獻
[1] CNS 3090 〔預拌混凝土〕, 民國八十七年。
[2] ACI Committee 318, “Building Code Requirements for Reinforced Concrete (ACI 318-95) And
Commentary (ACI 318R-95)”.
[3] 日本土木學會, “コンクリ-ト標準示方書” ,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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