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計技術規範-第三章 設施規範與設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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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常用消泡水噴灑時,對流入污水而言,水量相當大,而造成
曝氣槽、沉澱槽之滯留時間會減短。因此消泡可用定時器或手動
的方式,以採用間歇方式運轉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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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0 延長曝氣槽之沉澱槽
(1)槽之有效容量應為日平均污水量之1/6以上,且最小不得小於三立方公
尺。
(2)槽之有效水深(H)應大於2.0公尺。
(3)沉澱槽之水面積負荷(以S表示),即對沉澱槽表面積而言,每平方
公尺每日溢流水量不大於8立方公尺(即S≦8 m3/m2.日)
(4)S值若每天處理水量超過100立方公尺時,其超過部分應另以15
m3/m2.日核算。
(5)出流口前端應設置溢流堰,其溢流負荷(以L表示),即對該溢流堰
而言,每公尺每日溢流水量不大於30立方公尺(L≦30 m3/m.
日);若每天處理水量超過100立方公尺時,其超過部分應另以50
m3/m.日計算。
(6)沉澱槽上方液面應設有浮渣刮除或其它收集、移除之裝置。
(7)沉澱槽應設置抽除管,其下方開口應位於污泥濃縮收集漏斗之中
央,並應設置適當抽除能力之污泥幫浦。
(8)應設有將沉澱污泥迴流至曝氣槽之裝置,迴流能力應可達日平均污
水量之200%以上者。
3.6 批次活性污泥法(SBR)
本方式適用於日平均污水量大於10立方公尺之建築物污水處理。
3.6.1處理單元
批次活性污泥之處理單元包括:
初沉槽、攔污柵、沉砂池、流量調整槽、批次式活性污泥反應槽、消
毒槽、放流槽、污泥濃縮貯留槽、污泥濃縮槽及污泥貯留槽等單元。
說明:
批次活性污泥槽係以活性污泥反應槽作生物分解,並於間歇性曝氣中
止時,以使污泥沉降,故省卻沉澱槽之裝置。
3.6.2 處理規模
本方式依污水量規模可有三種處理規模,各種程序分別為3.4.1中各
單元之不同組合;其中第一種為適用處理污水量每天10至50立方公尺
者:第二種為適用處理污水流量每天51至250立方公尺者;第三種為適
用處理污水量每天大於250立方公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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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
適用處理污水量每天小於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初沉槽、流量調整槽、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消毒槽及放流槽等單
元。其中,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操作每日最多不得超過3批次
說明:
廢棄污泥運出
3.6.4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適用處理之污水量每天51至2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粗孔攔污柵、微細孔攔污柵、5mm孔攔污柵、流量調整槽、批次活性污
泥反應槽、沉澱槽、消毒槽、放流槽及污泥濃縮貯留槽等單元。
其中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操作每日最多不得超過4批次
說明:
繞
流
5mm孔
攔污柵
上澄液
污泥濃縮貯留槽
消毒槽
廢 棄 污 泥
放流槽
污 泥 搬 運
圖 3-31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3.6.5 第三種規模處理流程
適用處理之污水流量每天大於2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粗孔攔污柵、微細孔攔污柵、5mm孔攔污柵、流量調整槽、批次式活性
污泥反應槽、消毒槽、放流槽、污泥濃縮槽及污泥貯留槽等單元。
其中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操作每日最多不得超過5批次
說明:
繞
流
5mm孔
攔污柵
上澄液
批次活性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廢 棄 污 泥
污泥貯留槽
廢棄污泥運出
圖 3-32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3.6.3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適用處理污水量每天小於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 |||||||||||||||||
| 初沉槽、流量調整槽、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消毒槽及放流槽等單 | |||||||||||||||||
| 元。其中,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操作每日最多不得超過3批次 | |||||||||||||||||
| 說明: | |||||||||||||||||
| 廢棄污泥運出 | |||||||||||||||||
| 廢棄污泥 | |||||||||||||||||
| 初沈槽 流量 批次活性 | |||||||||||||||||
| 調整槽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放流槽 | |||||||||||||||||
| 圖 3-30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初沈槽 流量 批次活性 | |||||||||||||||||
| 調整槽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放流槽 | |||||||||||||||||
| 圖 3-30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調整槽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放流槽 | |||||||||||||||||
| 圖 3-30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3.6.4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適用處理之污水量每天51至2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 |||||||||||||||||
| 粗孔攔污柵、微細孔攔污柵、5mm孔攔污柵、流量調整槽、批次活性污 | |||||||||||||||||
| 泥反應槽、沉澱槽、消毒槽、放流槽及污泥濃縮貯留槽等單元。 | |||||||||||||||||
| 其中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操作每日最多不得超過4批次 | |||||||||||||||||
| 說明: | |||||||||||||||||
| 粗 孔 微細孔 流 量 批次活性 | |||||||||||||||||
| 攔污柵 攔污柵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放流槽 | |||||||||||||||||
| 調整槽 | |||||||||||||||||
| 繞 廢 棄 污 泥 | |||||||||||||||||
| 流 污泥濃縮貯留槽 | |||||||||||||||||
| 5mm孔 污 泥 搬 運 | |||||||||||||||||
| 攔污柵 上澄液 | |||||||||||||||||
| 圖 3-31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粗 孔 攔污柵 | 微細孔 流 量 批次活性 攔污柵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放流槽 調整槽 廢 棄 污 泥 5mm孔 污泥濃縮貯留槽 污 泥 搬 運 攔污柵 上澄液 圖 3-31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5mm孔 攔污柵 圖 | 調整槽 廢 棄 污 泥 污泥濃縮貯留槽 污 泥 搬 運 上澄液 3-31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繞 流 | 5mm孔 攔污柵 圖 | 上澄液 3-31 | 廢 棄 污 泥 污泥濃縮貯留槽 污 泥 搬 運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流 | 5mm孔 攔污柵 | 污泥濃縮貯留槽 | 污 泥 搬 運 | ||||||||||||||
| 攔污柵 | 圖 3-31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圖 3-31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3.6.5 第三種規模處理流程 | |||||||||||||||||
| 適用處理之污水流量每天大於2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 |||||||||||||||||
| 粗孔攔污柵、微細孔攔污柵、5mm孔攔污柵、流量調整槽、批次式活性 | |||||||||||||||||
| 污泥反應槽、消毒槽、放流槽、污泥濃縮槽及污泥貯留槽等單元。 | |||||||||||||||||
| 其中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操作每日最多不得超過5批次 | |||||||||||||||||
| 說明: | |||||||||||||||||
| 粗 孔 微細孔 流 量 批次活性 | |||||||||||||||||
| 攔污柵 攔污柵 調整槽 污泥反應槽 消毒槽 放流槽 | |||||||||||||||||
| 繞 廢 棄 污 泥 | |||||||||||||||||
| 流 上澄液 | |||||||||||||||||
| 5mm孔 | |||||||||||||||||
| 攔污柵 | |||||||||||||||||
| 污泥貯留槽 污泥濃縮槽 | |||||||||||||||||
| 攔污柵 攔污柵 繞 流 5mm孔 攔污柵 | 調整槽 污泥反應槽 放流槽 上澄液 廢 棄 污 泥 污泥貯留槽 污泥濃縮槽 | ||||||||||||||||
| 流 | 5mm孔 | 上澄液 | |||||||||||||||
| 攔污柵 | 污泥貯留槽 污泥濃縮槽 | ||||||||||||||||
| 攔污柵 | 污泥貯留槽 | 污泥濃縮槽 | |||||||||||||||
| 污泥貯留槽 污泥濃縮槽 | |||||||||||||||||
| 粗 孔 攔污柵 | 微細孔 攔污柵 | 流 量 調整槽 | 批次活性 污泥反應槽 |
|---|
| 粗 孔 攔污柵 | 微細孔 攔污柵 | 流 量 調整槽 |
|---|
| 放流槽 |
|---|
| 污泥貯留槽 | 污泥濃縮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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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構造與機能
本方式各種處理組合中除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及消毒槽外,其餘各單
元之構造與機能依旋轉生物圓盤法之相關規定。
3.6.7 類別區分
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處理功能區分為二種,如表 3-12 所示:
表 3-12 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處理功能區分表
水、排泥等階段,其依據設計參數之不同而有不同之生化需氧量
(BOD)處理功能。
2.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中包括進水、生物分解反應、靜置沉澱、排水、
排泥等階段之動作,應利用可程式控制器或微處理機控制。
3.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依處理效率,區分為以下二種:
(1)甲類型為在所設定之污水處理量及BOD濃度負荷下,可獲致
BOD去除率8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於30mg/L者。
(2)乙類型為在所設定之污水處理量及BOD濃度負荷下,可獲致
BOD去除率7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於50mg/L者。
3.6.8 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設計參數
各類型之批次活性污泥法中之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各具不同之設計參數
如表 3-13 所示,其中Q為計畫處理污水量(m3/日),n代表每日處理
批次:
| 類 型 | BOD去除率 (%) | 放流水BOD 濃度 (mg/L) | 放流水NH3-N 濃度(mg/L) | 放流水T-N 濃度(mg/L) |
|---|---|---|---|---|
| 甲 | ≧85 | ≦30 | ----- | ----- |
| 乙 | ≧75 | ≦50 | ----- | ----- |
| 類型 | 有效容積(m3) | BOD容積負荷量 (kg/m3‧d) | 備註 |
|---|---|---|---|
| 甲 | ≧0.65Q + 2Q/n | 0.30 | ----- |
| 乙 | ≧0.55Q + 2Q/n | 0.3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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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各類型之批次活性污泥法中之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各具不同之設計
參數如下所示,其中Q為計畫處理污水量,n代表每日處理批次:
(1)甲類型之批次活性污泥處理設施,其有效容量(V,立方公尺)
應為:V≧0.65Q+2Q/n;且BOD容積負荷應為每立方公尺槽體
積每日承受BOD負荷在0.3公斤以下。
(2)乙類型之批次活性污泥處理設施,其有效容量(V,立方公尺)
應為:V≧0.55Q+2Q/n;且BOD容積負荷應為每立方公尺槽體
積每日承受BOD負荷在0.35公斤以下
2.為保持特定之處理功能,建議各類型處理設施應保持一定食微比之
操作,其中
(1)甲類型建議食微比(F/M)應為0.15kgBOD/kgMLSS ̇日以下
(2)乙類型建議食微比(F/M)應為0.2kgBOD/kgMLSS ̇日以下
3.[ 計算範例]
某住宅區建築物住戶共300人,每人每天排放污水量若以0.25立
方公尺計,BOD濃度預估為 160mg/L,若擬採甲類型處理設施,處
理後BOD放流濃度應低於30mg/L,且BOD去除率為85%以上者,批次
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最小容量計算如下:每日以4批次考量
V ≧ 0.65Q+2Q/n
≧ 0.65×0.25×300+2×0.25×300/4
≧ 48.75+37.5=86.25m3
若水深選用4.0m,水面至槽頂底面之淨高度為0.5m,則批次活性
污泥反應槽尺寸為4.5m×5.0m×5.0m
對於排放水水質要求較低之地區,則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最小容
量計算如下:
V ≧ 0.55Q+2Q/n
≧ 0.55×0.25×300+2×0.25×300/4
≧ 41.25+37.5=78.75m3
若水深選用4m,水面至槽頂底面之淨高度為0.5m,則批次活性污
泥反應槽尺寸為4.5m ×4.2m × 4.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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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3.6.8.1 具脫氮除磷功能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構造與機能
如3.6.7之丁類型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其構造與機能除應具有3.6.8
之規定外,另應設置攪拌裝置。
前項攪拌裝置可為曝氣攪拌合併裝置亦可為單獨攪拌裝置。
說明:
1.攪拌裝置的型式可為水平軸式攪拌、垂直軸式攪拌、漂浮式攪拌或
沉水式攪拌者,其裝設位置應為攪拌功能不受液位影響者。
2.作為兼具脫氮功能之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其氧氣供應量除應考慮
去除BOD所需之空氣量外,另應計算去除一公斤NH3-N至少應供應
4.6公斤以上之氧氣量。
3.6.9 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構造、機能及裝置
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之構造與機能規定如下:
(1)槽之有效容量應依計畫處理水量及每日批次數而定,且至少應能維
持2倍計畫處理水量而不致溢流。
(2)槽之有效水深應為3.0至5.0公尺。
(3)槽至少應備有下列裝置:
a.可利用時間或液位控制之進流控制裝置
b.於進流口處,應設置減緩進水衝力及避免短流之進流緩衝裝置
c.能提供足夠氧氣量之曝氣裝置
d.設有排水裝置能於設定時間內排放上澄液至設定液位處,避免浮
渣或污泥混入。
e.排泥裝置
f.溶氧監測計
g消泡裝置
說明:
1.批次活性污泥反應槽在低液位時應能容納所有之活性污泥,且應有
足夠之上澄液空間,俾排水時確保活性污泥不致被帶出。
2.空氣供給量應依設計功能,以去除一公斤BOD至少應提供1.2kg以
上氧氣量計,且應維持溶氧量為曝氣時至少1mg/L以上,進料及沉
澱時至少0.2mg/L以上。曝氣裝置常用的形式有鼓風機與散氣頭併
用,沈水式曝氣機、表面曝氣機等。
3.槽內設置之其它各項設備說明如後:
(a)進出流控制裝置:通常採用電動或氣動控制閥,為減低當機時間
及易於維修,應於控制閥前後設置手動閥,並另購置一組控制閥
為備品,以為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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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進流緩衝裝置:應設於進流口處,以減緩進流水之衝力,並可避
免於排水階段時,進流水之短流。
(c)排水裝置:應能於設定時間內排放SBR槽內之上澄液至設定之低
水位。該裝置應有於曝氣,攪拌階段防止MLSS進入之設計,於排
水時防止浮渣、污泥進入之設施以確保良好之排放水質。排水裝
置可分成固定式、漂浮式及上下移動式,以漂浮式排水量較為穩
定。應選用抗腐蝕性強及操作維修容易之設備。
(d)排泥裝置:應能排除沈澱於SBR槽底之污泥而不致堵塞。排泥裝
置常用的形式為沈水式幫浦;葉輪應為不堵塞式或渦流式,為避
免幫浦受攪拌、曝氣之影響,應使用自動著脫式及不易堵塞,抗
腐蝕性強、易維修之設備。
(e)操作控制儀器設備如可程式控制器或微處理機等,其容量應足夠
控制所有需要之動作,其軟體設計亦應簡易,操作盤應可顯示目
前進行的程序及本批次剩餘時間,且每批次之動作程序時間應可
直接調整修改。
3.6.10 消毒槽
消毒槽之有效容量應能容納批次性污泥槽每批次排水時最少15分鐘(含
放流管渠)之水量外,其餘部分之構造與機能依3.3.14之規定。
說明:
批次活性污泥法由於係批次排料,故有效容量不得以容納由日平均
污水量所計算之水量計,而應採容納一定時間之批次排水時之排放量
為計算依據,其計算式說明如下:
V≧Q/N/T×t/60
V:消毒槽之總有效容量 (m3)
Q:計畫處理每日平均污水量(m3)
N:每日批次數
t:消毒槽滯留時間(15~30分,依計畫大腸菌數去除量而定)
T:每次排水時間(hr)
3.7 標準活性污泥法
本方式適用於日平均污水量大於1000立方公尺之建築物污水處理。
說明:
標準活性污泥法適用於大規模且設有專責人員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
施,因此其設施之操作管理需較高之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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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處理功能
標準活性污泥法在所設定之污水處理量及BOD濃度負荷下可獲致BOD去
除率8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於30mg/L之處理功能。
3.7.2 處理單元
標準活性污泥法之處理單元包括:
攔污柵、沉砂池、流量調整槽、活性污泥曝氣槽、沉澱槽、消毒槽、放
流槽、污泥濃縮槽及污泥貯留槽等單元。
說明..(其中,污水經粗孔攔污柵後得選擇流程A或B。)
粗 孔
攔污柵
上澄液
流 量
調整槽
活性污泥
曝氣槽
沈澱槽
消毒槽
廢 棄 污 泥
放流槽
迴流污泥
破 碎
裝 置
細 孔
攔污柵
細 孔
攔污柵
微細孔
攔污柵
沉砂池
A
B
圖 3-33 標準活性污泥法之處理流程
3.7.3 構造與機能
標準活性污泥法之各處理組合單元中,攔污柵之構造與機能依延長曝氣
法第二種處理規模3.5.5規定外。其餘處理單元除活性污泥曝氣槽、沉
澱槽外依旋轉生物圓盤法之相關規定。
3.7.4 活性污泥曝氣槽
活性污泥曝氣槽之構造與機能規定如下..
(1)槽之有效容積至少應為日平均污水量三分之二以上。
(2)槽之有效水深應為3.0至5.0公尺。
(3)槽內應具有供給氧氣連續曝氣及消泡之裝置
(4)至少可自沉澱槽迴流污泥達100%以上之污泥迴流能力
(5)每日每立方公尺槽體積之BOD負荷在0.5公斤以下
說明:
1.應控制食微比(F/M)在0.2kgBOD/kg‧MLSS‧日以下。
2.污泥迴流率應為可調整,一般迴流率約為30~100%。
| 污泥貯留槽 | 污泥濃縮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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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曝氣強度至少應為每立方公尺槽體積每小時可供應1.0~2.0立方
公尺空氣之能力。
4.至少應維持槽內溶氧達1mg/L以上。
5.其他槽之構造與機能則與延長曝氣法相同。
3.7.5 沉澱槽
標準活性污泥法之沉澱槽之構造與機能規定如下:
(1)槽之有效容量應為日平均污水量之1/8以上。
(1)槽之有效水深應為2.0公尺以上。
(3)依旋轉生物圓盤法3.3.13中第(4)項至第(8)項之規定,唯對該第
(4)項所定之流量面積負荷,應為每日溢流水量不大於8立方公尺
(即S≦8 m3/m2.日);對第(5)項所定之超過100立方公尺之流量
面積負荷應為18 m3/m2.日。
3.8. 滴濾池法
本方式適用於日平均污水量大於10立方公尺之建築物污水處理。
3.8.1 處理組合
滴濾池法之處理單元包括:
初沉槽、集水槽、攔污柵、沉砂池、流量調整槽、滴濾塔、分水裝
置、沉澱槽、消毒槽、放流槽、污泥濃縮貯留槽、污泥濃縮槽及污泥
貯留槽等單元。
3.8.2 處理規模
本方式依污水量規模可有三種處理規模,其中第一種為適用處理污水
量每天10至50立方公尺者,第二種為適用處理污水量每天51至250立
方公尺者:第三種為適用處理污水量每天大於251立方公尺者。
3.8.3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
處理污水量每天10至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初沉槽、集水槽、滴濾塔、分水裝置、沉澱槽、消毒槽、放流槽等單
元。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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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沈槽
沈澱槽
消毒槽
廢 棄 污 泥
放流槽
幫 浦
集水槽
滴濾塔
分水裝置
迴流水
廢棄污泥運出
圖 3-34 第一種規模處理流程(滴濾池法)
3.8.4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
處理污水量每天51至2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初沉槽、流量調整槽、集水槽、滴濾塔、分水裝置、沉澱槽、消毒
槽、放流槽、污泥濃縮貯留槽等單元。
其中初沉槽部份得視需要以機械式攔污柵取代之。
說明:
流 量
調整槽
上澄液
污泥濃縮貯留槽
沈澱槽
消毒槽
廢 棄 污 泥
放流槽
初沉槽
沉澱污泥
幫 浦
集水槽
滴濾塔
分水
裝置
迴流水
廢棄污泥運出
圖 3-35 第二種規模處理流程(滴濾池法)
3.8.5 第三種規模處理流程
處理污水量每天大於250立方公尺之處理流程包括:
攔污柵、沉砂池、流量調整槽、集水槽、滴濾塔、分水裝置、沉澱
槽、消毒槽、放流槽、污泥濃縮槽及污泥貯留槽等單元。
說明:
粗 孔
攔污柵
微細孔
攔污柵
流 量
調整槽
繞
流
5mm孔
攔污柵
上澄液
污泥濃縮槽
沈澱槽
消毒槽
廢 棄 污 泥
放流槽
污泥貯留槽
泵 浦
集水槽
滴濾塔
分水
裝置
迴流水
圖 3-36 第三種規模處理流程(滴濾池法)
3.8.6 構造與機能
本方式處理組合單元除滴濾塔、分水裝置、集水槽外,於其餘各單元
之構造與機能依旋轉生物圓盤法之相關規定。
| 消毒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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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類別區分
滴濾塔區分為二種類型,如表 3-14 所示:
長,並與流入污水接觸以分解有機質者,係主要之生物處理單元。
其依據設計參數之不同而得以有不同之生化需氧量(BOD)處理性
能。
2.滴濾塔依處理性能區分為二種類型..
(1)甲類型為在所設定之污水處理量及BOD濃度負荷下可獲致BOD去
除率8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於30mg/L者。
(2)乙類型為在所設定之污水處理量及BOD濃度負荷下可獲致BOD去
除率7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於50mg/L者。
3.8.8 設計參數
(1)滴濾池法之濾床有效容積應依處理對象污水量而定,至少不小於
0.74立方公尺,且日平均污水流量每增加0.2立方公尺,有效容積
應至少增加0.05立方公尺。
(2)採用礫石作為濾材時之有效容積可如表 3-15 求得:
| 類 型 | BOD去除率(%) | 處理後放流水 BOD濃度(mg/l) |
|---|---|---|
| 甲 | ≧85 | ≦30 |
| 乙 | ≧75 | ≦50 |
| 類 型 | BOD 去除率[%] | 放流水BOD 濃度[mg/l] | BOD體積負荷 [kg-BOD/m3 ・日] |
|---|---|---|---|
| 甲 | ≧85 | ≦30 | ≦0.1 |
| 乙 | ≧75 | ≦50 | ≦0.4 |
| 類 型 | BOD去除率 [%] | 放流水BOD 濃度[mg/l] | BOD表面積負荷 [g-BOD/m2・日] |
|---|---|---|---|
| 甲 | ≧85 | ≦30 | ≦3.0 |
| 乙 | ≧75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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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BOD負荷」,並不包含迴流水之BOD之數值。
2.有效容積
(1)採用礫石作為濾材時之有效容積可由下式(污水之BOD負荷與濾
材之BOD體積負荷之比值)求得:
甲.若為可獲致BOD去除率8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
於30mg/L者,其BOD體積負荷應為每立方公尺槽體積每日
承受BOD負荷在0.1公斤以下;
乙.如為可獲致BOD去除率7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
於50mg/L者,其BOD體積負荷應為每立方公尺槽體積每日
承受BOD負荷在0.4公斤以下。
碎石濾材之有效容積[m3]=
]
d
m
/
[
BOD
]
m
/
BOD
]
m
[
3
3
[
3
•
×
kg
kg
容積負荷
污水量
【計算例】
處理對象人數:240人
污水量:250L/人 ̇日
計畫處理污水量:60m3/日
進流水之BOD濃度假設為160mg/L=0.16kg/m3
BOD負荷:60(m3/日)×0.16(kg/m3)=9.6(kg/d)
9.6[kg/d]
碎石濾材之有效容積[m ]=
3
3
0.7[kg/m d]
̇
= 13.7 [m ]
3
其處理效率可由下經驗式求得。
E:BOD去除率( %)
L:BOD體積負荷(kg-BOD/m3.d)
F:循環迴流係數
F
L
E
444
.0
1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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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F=
1+R
1+ 10
R
( )
R:迴流比
【計算例】
礫石濾床之迴流比為100%,BOD體積負荷應為700 g/m3.d
時,則其去除率(E)應為..
F=
1+1
1+ 10
( )2
1
=1.653
∴ E=
653
.1
7.0
444
.0
1
100
+
=77.58%
因此,若期待去除率達70.0%,其BOD體積負荷應設計為
0.7 kg/m3.d以下較為妥當。
(2)採用其它物作為濾材時之有效容積可如下求得:
甲.如為可獲致BOD去除率8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
於30mg/L者,其BOD面積負荷應為每平方公尺濾材每日承
受BOD負荷在3.0公克以下;
乙.如為可獲致BOD去除率75%以上,且處理後BOD放流濃度低
於50mg/L者,其BOD面積負荷應為每平方公尺濾材每日承
受BOD負荷在5.0公克以下;採用其它材質濾材時之有效容
積計算:
因為,濾材每1m3中1日之BOD表面積負荷應為8.0 g/m2.
d。因此,可利用BOD表面積負荷計算出濾材全表面積,其計算
式如下:
濾材之全表面積[m2]=
]
/
[
]
/
[
2
3
3
m
g
BOD
d
m
×
污水之
污水量
【計算例】
BOD負荷量:9.6(kg/d)
BOD表面積負荷:8.0( g/m2.d)
單位濾材每1m3之比表面積:80m2/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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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濾材之全表面積[m2]=
]
/
[0.8
]
/
[
600
,9
2 d
m
g
d
g
⋅
=1,200[m2]
濾材之容積[m3]=
]
/
[
80
]
[
200
,1
3
2
2
m
m
m
=15[m3]
採用塑膠濾材處理住宅之生活污水時,濾材之容量則如下列方
式設定:
『處理條件』
每人每日之BOD量:40g/人.d
每人每日之污水量:250L/人.d
處理對象人數:N人
濾材之面積負荷:8.0[g/m2d]
∴濾床進流污水之BOD量:
40g/人.d × N人 = 40.N [g/d]
濾材之必要面積:
40.N [g/d]÷8.0[g/m2.d]=5.N[m2]
單位濾材每1m3之比表面積:a[m2/m3]
則,濾材量[m3]:
5.N[m2]÷a[m2/m3]=5.N/a [m3]
若處理對象人數為500人,而濾材之比表面積為80[m2/m3],則濾
材之必要容量為
5×500÷80=31.25[m3]
其處理效率可由下經驗式求得。
Le
Lo = 0.176( )
45.455
Lo
0.748
0.707
̇ L
其中, Le:放流水之BOD濃度[mg/L]
Lo:進流水之BOD濃度[mg/L]
L:BOD面積負荷[g/m2.d]
【計算例】
當Le:50[mg/L],Lo:160[mg/L]時,必要之BOD面積負荷
為..
707
.0
748
.0
L
)
200
455
.
45
(
176
.0
160
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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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L=10.8[g/m2.d]
因此,構造基準在考量安全情況下,建議採用8.0[g/m2.
d]。
3.8.9 構造與機能
滴濾塔之構造與機能應符合以下之規定:
(1)如若採用礫石作為濾材時,其濾床高度至少應1.2公尺以上;若採
用其它物作為濾材時其濾床高度至少應2.5公尺以上。
(2)濾床底部與濾材部之間隔至少應為0.3公尺以上,且槽底之坡度至
少應為五十分之一以上。
(3)滴濾池法之生物接觸濾材若為礫石時,其直徑範圍為5.0~7.5公
分,同時每立方公尺礫石中其比表面積範圍應為80至120平方公
尺,而空隙率則應為30~40%;生物接觸濾材若為其它物時,其比
表面積每立方公尺中至少應為90~200平方公尺,而空隙率則至少
應為90%以上;且應依濾材之材質之不同,決定散水(負荷)量之多
寡。
(4)濾材之面積負荷應為每日每平方公尺表面積可承受污水之BOD濃度
應小於8.0公克以下者。
(5)槽內應設有送風與排氣等通風及輸送剝離污泥之裝置。
(6)礫石濾床者之散水量為每日濾床表面積每平方公尺為10.0m3,即其
散水負荷量為10.0[m3/m2 ̇d],塑膠濾床者散水量為每日濾材之
表面積每平方公尺為0.6m3,即其散水負荷量為0.6[m3/m2 ̇d]。
說明:
1.滴濾池法之生物接觸濾材常用之材料有花崗岩、石英粗面岩、安山
岩等礫石,或其他不易腐蝕之合成樹脂材料。
2.濾床之深度
(1)採用礫石作為濾材時之濾床深度:
採用礫石填充成濾床時,由於通氣抵抗大且BOD負荷大等關
係,因而設定時之濾床深度應為1.2m以上。
(2)採用塑膠濾材時之濾床深度:
採用塑膠填充成濾床時,由於空隙率大且污水與濾床之接觸時
間較長形成良好之處理效率,因而設定時之濾床深度應為2.5m
以上。一般而言,採用塑膠濾材而處理污水且要求放流水之
BOD濃度為60mg/L以下時,期望總濾床深度為3.0~6.0m之範
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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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3.濾材之選擇
(1)濾材部及底部之斜度
為了維持濾材間之通氣性及使處理水容易流出,濾材部與濾床
底部之間隔保持30cm以上。特別是塑膠濾材時,其間隔更應保
持於70cm以上。槽底部之斜度則為了集水方便,設計為1/50。
(2)通氣、排氣設備
由於滴濾池法是屬好氣性之處理方式。因此,構造應通氣充分
且溶氧之供給亦須充足。濾床之通氣性,受濾材之形狀及規格
而影響。譬如,礫石濾床時,深度2m左右之通氣抵抗約為1~
4mm水柱,且隨著深度之增加,其抵抗為2倍左右。因此,當濾
床深度為1.2m以上時,應設置強制通氣設備。相對地,空隙率
為90%以上之塑膠濾床,其通氣性非常良好。
為了進行通氣,將空氣進氣口放置於濾床之底部周壁附近。其
空氣進氣口之開孔面積少應為濾床表面積之5%以上。
(3)濾材之形狀
礫石濾材常採用石英粗面岩、安山岩、花崗岩等。礫石直徑為
5.0~7.5cm時,濾材每1m3之比表面積為80~120m2/m3,
而空隙率為30~40%。而塑膠濾材之構造、形狀則如圖 3-37
所示,而其規格則如表 3-17 所示。其濾材每1m3之比表面積
約為90~200m2/m3,而空隙率為97~9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