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築物給水排水設備設計技術規範-第四章 排水通氣設備(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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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彎水封破封或蒸發乾涸之缺失,同時雜排水設備器具匯接於集合式總存
水彎集中排水,可穩定存水彎水封,同時便於進行簡易維修管理。
註:
1. 當WP 橫支管採個別存水彎時,若器具本身已有存水彎
器具本身已有存水彎(如:洗臉盆),該排水管不得再設置存
水彎,避免雙重存水彎造成排水不順暢及
順暢及無法維護管理。
。
2. 排水立管如有折曲管之
管如有折曲管之配置,應依本規範圖4-2設置
圖4-18-1 排水管路使用個別存水彎(圖左)與集合式總存水彎(圖右)之配置圖例
4.4.8 集合式總存水彎之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規定:
(1) 採用集合式總存水彎時,該設備器具應經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試驗
合格,方能採用。
(2) 集合式總存水彎設備不得連接大便器
器、小便器等污水排水設備
器等污水排水設備及廚餘絞碎設
備。
(3) 集合式總存水彎設備裝設位置,應盡量靠近管道間排水幹管,同時必須就近
留設可隨時清潔維修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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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採用集合式總存水彎連結洗手臺
結洗手臺、浴缸及地板落水等雜排水之管路設備,得
免重複設置個別器具存水彎設備。
說明:
一般新建建築物集合式總存水彎之設置方式可區分為五種類型,分別如圖
4-18-2至圖4-18-6所示,各類型均應與建築構造整體規劃設計,並於水電設
備配管規劃階段決定採取之配管方式及設備類型。
註:圖4-18-2至4-18-6所示集合式總存水彎設備器具應經中華民國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試驗
合格,方能採用。
圖4-18-2 同層降板式(埋入式)剖面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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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8-3 同層降板式(雙層樓板)剖面示意圖
圖4-18-4 隔層懸吊式剖面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