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第02374 章 石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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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74-1第02374 章石籠
1.
通則
1.1本章概要說明石籠之產品、施工及計量與計價等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包括石籠編製、運送、填裝石料、以及捆結、安放、整地、錨接及坡面坡腳整理等工作。
¶ 1.3 相關章節
1.3.1第02372 章--邊坡保護工程-護坡
1.4相關準則
1.4.1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0146建築物防水用基布及他物積層之合成高分子膠布檢驗法CNS 14302鍍鋅低碳鋼線
1.5資料送審
1.5.1品質計畫
1.5.2施工計畫
1.5.3契約規定須送審者
2.
產品
2.1材料
2.1.1鍍鋅鋼線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採用線徑4mm,鋼線品質應符合CNS14302 之SWMGS-5 規定。
2.1.2如採用PVC 保護層,其厚度應在0.66mm 以上,比重至少1.25,抗拉強度175 kgf/cm2 以上,延伸率150% 以上,延伸時劣化試驗應依據CNS 10146之規定檢驗。
2.1.3所有卵石須質地堅硬,未經風化,表面潔淨,石料大小應以粒徑22cm~35cm為原則,但為裝實及填平,應依工程司之指示,得於其內,斟酌填以粒徑10cm~22cm 之卵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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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施工
3.1施工要求
3.1.1石籠之型式、大小及長度、裝填石料之大小尺寸、以及安放之位置,均應符合設計圖說之規定。安放前需先整地,安放時尤需錨接穩固,保持不變之位置。
3.1.2石籠需以規定之鋼線縱向排列,編結成六角形孔,孔長在20cm、寬在15cm以下,且需整齊一致。每2 根鄰近鋼線之捲接處,至少繞結2 圈半以上,依設計圖說之詳細尺寸或工程司之指示圍成正方形或長方形。
3.1.3石籠每長100cm 處或依設計圖說所示,須以鋼線網間隔之,間隔網亦需結成六角形,孔長在17.4cm、寬在15cm 以下。
3.1.4石籠裝石,除另有規定外,應符合2.1.3 節之要求。
3.1.5石籠安放指定位置後應用鋼線互相連接每邊每公尺至少3 處,其它重要部分,應依照設計圖說或工程司指示固結之。
3.1.6石籠安放之方向,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用於護坡之石籠,應順坡安放之。
3.1.7石籠安裝前,地面須先整平,平鋪部分除設計圖說另有規定外應儘可能鋪於原地面上,但相鄰兩石籠頂面高度相差以10 cm 為限。
3.1.8每條石籠之實際長度,俟邊坡修整完竣後決定之。
¶ 3.2 檢驗
卵、塊石檢驗依照第02372 章「邊坡保護工程-護坡」第3.13.1 節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計量石籠之計量應分別依其規定之種類及型式,在填滿石料後,量其中心線長度,以「公尺」計量。
¶ 4.2 計價
石籠之計價依契約單價計價。每公尺單價已包括所有人工、材料及機具之供應,並包括石籠編製、運送、裝填石料、以及捆結、安放、整地、錨接及坡面整理等為完成本工作所需之一切必要費用。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