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第02633 章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02633-1第02633 章混凝土內面工水溝
1.
通則
1.1本章概要說明混凝土內面工水溝之產品、施工及計量與計價等相關規定。
¶ 1.2 工作範圍
包括混凝土內面工水溝之放樣、基礎整理、混凝土澆置、伸縮縫等相關工作。
¶ 1.3 相關章節
1.3.1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1.4相關準則
1.4.1CNS─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11777-1 土壤含水量與密度關係試驗法(改良式夯實試驗法)
¶ 1.5 資料送審
¶ 1.5.1 品質計畫
¶ 1.5.2 施工計畫
¶ 1.5.3 契約規定須送審者
2.
產品
2.1材料
2.1.1除契約另有規定外襯砌混凝土之規定強度fc ́為175 kgf/cm2,其材料、配比、
拌和、運輸、養護、工地試驗等,應按第03053 章「水泥混凝土之一般要求」
之規定辦理。
3.
施工
3.1施工要求
3.1.1放樣除另有規定外,一般應於設計斷面每10 m 設置樣板一處。樣板應使用厚1.5cm、寬9 cm 以上之不變形木料。
¶ 3.1.2 基礎整理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02633-2澆置混凝土前,應將邊坡及渠底清理平整,使用木質拍板拍實,使其斷面切實符合設計圖說所示,並灑以適量之水,經工程司驗可後,方可開始澆置混凝土。渠道位於填方段,則須先填一高度高出設計溝頂15 cm,面寬5 m 之土堤,該土堤應以適合之材料分層填築。每層填土之鬆方厚度不得超過30cm,每層壓實度應達CNS 11777-1 試驗所測定最大乾密度之90%。無論在填方段或挖方段,開挖工作不得直接挖至設計高程及坡面,應酌留約5 cm,於澆置混凝土前始行削除整理。
¶ 3.1.3 混凝土澆置
澆置混凝土應自上游往下游,且先自邊坡開始,由下至上,平鋪水平上昇,俟邊坡完成後再鋪渠底。不得隔段施工,每段工作開始後,不得中止,以免產生冷縫。
¶ 3.1.4 伸縮縫
混凝土內面工水溝應設置伸縮縫,其間距、尺寸及填縫材料等,均應依設計圖說之規定或依工程司之指示辦理。
4.
計量與計價
4.1計量
4.1.1水溝之開挖與回填應另以「立方公尺」為單位計量。
4.1.2混凝土內面工水溝之數量應依設計圖說施工,實作經驗收認可之面積,依不同之厚度以「平方公尺」為單位計量。
¶ 4.2 計價
本章工作依契約詳細價目表所列項目單價計價, 該項單價已包括所需之一切人工、材料、工具、機具、設備、運輸、動力、伸縮縫、修飾、養護及其他為完成本項工作所必需之費用在內。
〈本章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