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景觀設計規範-第四章 公路構造物之景觀考量 4.1 一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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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2第四章 公路構造物之景觀考量
4.1 一般原則C4.1.1 本章之目的係為提升公路構造物景觀品質及與環境之融合性。
C4.1.2 公路構造物之景觀設計造型、量體、色彩及質感,於同一景觀設計區間應考量公路地域環境特性,並宜予整合統一,且與環境協調,以降低對環境景觀的衝擊。
C4.1.3 公路構造物方案之評估應納入景觀分析項目,以提高對環境景觀之保全性。
例如隧道或挖方/填方或橋梁、取棄土區選址,邊坡之坡度等方案評估。
C4.1.4 公路構造物宜考量近自然施工方法、採用當地或具自然質感之材料,並納入低衝擊開發及最佳管理程序之理念。設計時應考量施工期間之工法或施工便道儘量減少對景觀資源及環境之衝擊。經過重要景觀區或生態區,設計時應綜合評估分析施工工法對該區域景觀環境之影響,採用適當減小施工擾動區之施工方式,例如路堤或是擋土牆會造成環境生態之影響時,可採綜合性的思考,並評估橋工方案之可能性。
¶ 4.2 橋梁
C4.2.1 於橋梁交會處,造型設計宜簡化,並預留視覺間隙。公路橋梁之造型、色彩與量體也是決定橋梁型式的重要因素之一,設計時應先選擇橋梁最主要之視點,並以此視點作為研判各部構件形狀重要性之依據。地標性橋梁,宜考量就主要視點的各造型方案及周圍情境進行視覺模擬,作為方案評選之作業方式。橋梁作為地標時,宜避免因過度彰顯而產生視覺突兀或景觀衝突,並應依第六章相關內容處理。
C4.2.2 橋梁與周邊景觀應依環境分析結論,考量採強調、融合或減法之關係進行設計,橋梁跨度、高度之空間比例應有整體考量,故設計時應優先考量透過調整構件形狀與位置來達到美觀之目的,避免添加不合理或不合結構行為之裝飾。
C4.2.3 同一橋墩兩側之大梁、梁深及梁寬宜一致,其難以結構處理者,亦可考量在橋墩帽梁加修飾板遮蔽,以減少視覺上之突兀感,兩側不同型式之欄杆銜接亦應有類似之配合。
C4.2.4 橋梁之附掛管線及排水設施,經常造成明顯的不良景觀與視覺干擾,應利用護欄或側板等設施加以隱藏,亦可利用墩柱設置暗管以利橋梁整體景觀。
C4.2.5 橋梁兩側之欄杆亦是橋梁景觀之重點,應以配合周邊環境特色發展造型,唯應著重功能,其外型以簡潔、減量為原則,並力求與橋梁主體結構之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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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3合。
C4.2.6 橋梁設置景觀照明應綜合考量環境特性及其造成之負面影響,以使景觀照明對居民、生態或農作之影響減至最輕。
C4.2.7 橋梁之造型、梁、柱等結構物之美化設計,於快速公路等級以上高速行車之路段,應避免突兀及影響駕駛者專注力之設計,並宜考量光影效果設計手法及減小量體。
¶ 4.3 隔音牆
C4.3.1 隔音牆於規劃設計階段,應依減音目標配合周邊環境特色研擬造型方案,於同一景觀設計區間宜予整合統一,並注意造型與線條簡潔與優雅。隔音牆支柱、板材及其他附屬配件應搭配簡潔合宜之造型及色彩設計,增加景觀美感。
C4.3.2 為避免視覺景觀突然變化,隔音牆於兩端終點處之收尾方式,應詳加設計處理。
C4.3.3 為避免過多設施、量體,造成視覺之負面衝擊,隔音牆可適當運用地形、
地物等條件,加以設置。
C4.3.4 傳統隔音牆型式固定,常造成視覺阻隔,若配合自然地形設置土丘,可降低隔音牆高度,並以綠化植栽遮蔽牆身之量體,達到美化及減音之雙重效果。隔音牆前方或後方宜預留植栽生長、養護、隔音牆及其附掛設施等養護及管理通行等需求之空間。植栽帶淨寬、覆土深度、植穴土質、坡度應考量植栽生長及養護需求,灌木生長基盤寬度宜至少留設1 公尺,並考量後續長期養護作業簡化及日照環境適宜之植栽種類。
¶ 4.4 公路邊坡及擋土設施
C4.4.1 公路兩側坡面應依公路邊坡工程相關設計規範設計之,並對於原有穩固之岩石露頭、在地本土植栽及表土層等自然景觀,於行車安全前提下,應儘可能予以保留,以維持既有坡面之景觀特色。
C4.4.2 公路邊坡完工後應加以植生綠化,回復邊坡近似原有的景觀。在不影響邊坡巡查檢測前提下,格框、格梁護坡或混凝土面等,亦應考量坡面之綠化。
表土層含有較豐富的有機質和當地種子資源,其保存及再利用,利於回復健全的土壤環境,對於後續植物生長,生物多樣性的回復有直接的助益,縮短回復近似原有植栽景觀之時間。表土的保存,應注意沖刷管理、
堆置厚度、覆蓋方式(如抑草毯或噴草種等)及通氣性,以維持潛存種子的發芽力及視覺景觀。表土保存應儘量縮短保存期限,並優先利用於回復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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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4自然景觀。
C4.4.3 於安全前提且腹地充足之區域,邊坡設計儘量配合自然地形,減少統一坡度之生硬坡形。
C4.4.4 邊坡上儘量不要設置結構物或其他設施以免破壞景觀,如因工程需要設置擋土護坡設施時,則宜留設植栽綠化空間加以柔化、遮蔽。
C4.4.5 植栽有利於挖填坡面之保護,並能與周邊景觀取得協調。填方坡面多為夯壓填築材料達安息角之穩定坡面,其表面的覆土與草種噴植,因附著不易,遇大雨易沖刷至坡腳,以緩於安息角之坡面施作可增加其穩定性。階梯狀整地亦有利於攔截逕流、草種或自然落種的植物種子,可加速植生綠化效果的呈現。
C4.4.6 邊坡植生綠化應考量公路邊坡長期穩定之原則,巡查檢測需求、護坡工法結構之穩定及植栽生長相關之條件,如客土深度、底土硬度、坡度、植穴土壤流失等亦應納入考量,若有挖掘植穴影響坡面穩定,或不易生長等狀況,則避免種植喬木。
C4.4.7 路側擋土牆前方宜預留種植喬灌木空間,遮蔽量體或污痕等。其外觀設計宜考量光影效果設計手法及減少混凝土量體;牆頂配合道路縱坡,採平行或階式布設;較高或量體較大之牆面,宜分階或後縮(配合植栽),或增加質感之變化;牆面端部收尾或選擇適宜材質以減少壓迫感及突兀感;減少表面構件鏽痕及水痕等之細部手法等。
¶ 4.5 公路排水設施
C4.5.1 公路排水設施應考量配合周邊地形及景觀,廣泛運用草溝、卵石等透水及具孔隙的自然材料,或採具自然意象之排水設施,可塑造與當地環境相似的色彩及質感,增加景觀的融和性。可利於植物生長、提供動物棲息。
C4.5.2 公路排水設施、低衝擊開發(LID)設施、生態池及淨水設計應依部頒公路排水設計規範或其他主管機關之規範或手冊,如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降雨逕流非點源污染最佳管理技術(BMPs)指引及技術手冊、水環境低衝擊開發設施操作手冊之規定,其所需求之空間宜於規劃階段納入考量,以爭取設施設置之空間,同時應考量兼顧水源之收集作為綠化澆灌之用、減少對自然生態環境衝擊及加強景觀之營造。
C4.5.3 橋面排水導排至地面時,宜以貯流或適當方式補充地面及地下水,以利水資源之循環永續利用。經過市區路段所收集降雨逕流排流至下游時,宜考量採滲透集水井,及構築截水設施將降雨逕流優先導排至公路旁低衝擊開發(LID)設施或相關貯水設施,以減少公路外之市區排水系統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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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5
4.6 隧道C4.6.1 隧道洞口為用路人認知公路視覺序列的重要地區,位於山嶺區之隧道洞口應依據景觀風貌、景觀主體與自然程度,整體考量洞口結構及相關設施之景觀性。
C4.6.2 隧道機房因隨通風系統及基地環境條件之不同,其機房尺寸及位置應考量降低視覺景觀之衝擊。機房之立面考慮用路人視覺角度,宜以植生方式遮蔽量體,其周圍應儘量留設足夠綠帶空間。
C4.6.3 隧道內壁之景觀設計宜考量減少駕駛疲勞感,如燈光明暗變換,並優先考量低養護或易清洗之工法與材料。
C4.6.4 明隧道及假隧道於視覺可見範圍之結構完成面應考量景觀綠化需求。
¶ 4.7 公路附屬建築
C4.7.1 公路附屬建築物為路權範圍內養護、管理、服務等建築物,包括辦公廳舍、
機房、地磅站、交控站、服務區內之各類建物及公共設施等,其景觀設計除符合相關建築法令之規定外,應考量當地自然或人文景觀特色,依據景觀主題運用設計手法,或者以減法美學簡單素樸的設計原則,讓當地的人文或自然特色能夠凸顯。
C4.7.2 公路附屬建築周邊、停車場及廣場的植栽設計重點,宜考量季節特性及遮蔭效果,選用不同之樹種以塑造季節變化及達遮蔭效果。
C4.7.3 其附屬設施及地磅建築等外觀、色彩、材質、形狀及量體大小等若無特殊彰顯之需求,宜考量隱藏量體,避免大規模整地。改善及增建之建物與相關設施,如冷氣機、水塔及遮雨棚架、空調冷卻水塔等,應考量整體景觀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