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第四章 特別檢測 C4.1 一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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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第四章 特別檢測C4.1 一般說明
1. 特別檢測目的主要在於了解橋梁構件是否受損及探討損傷原因,決定是否進行交通管制、維修補強及後續處理方式等。
2. 特別檢測之檢測項目,由公路養護管理機關、公路養護單位視天然或人為災害之特性及規模自行訂定之。
C4.2 地震後特別檢測
1. 地震發生後,依公路養護規範規定進行特別巡查,以儘速掌握橋梁之主要受害狀況及防止二次災害。各公路養護管理機關、公路養護單位依其相關規定所訂之地震震度,於特別巡查後進行橋梁特別檢測,並以目視方式判斷橋梁結構損傷及是否影響行車安全,以快速掌握地震後橋梁安全狀況。
2. 地震特別巡查及檢測依震害程度包括以下兩個階段:
(1) 震後特別巡查:地震發生後以儘速掌握橋梁之主要受害狀況及防止二次災害為首要目的所進行之之巡查。
(2) 特別巡查後之特別檢測:為掌握受災狀況,並據以判斷是否須進行搶修並研議復舊方針所進行之檢測。
3. 震後特別巡查屬第一階段作業,去程以巡查路段段之全面性快速了解為主,回程可酌採緊急措施。其目的係為儘速掌握道路設施之災情及可否通行概況,並評估是否可能導致二次災害。巡查項目包含防落設施、橋面板、伸縮縫、護欄、緣石及人行道、上部結構與下部結構之主要構件等。攜帶裝備主要為書面資料、檢測工具、記錄工具、通信器材等。調查留意點包含:
(1)巡邏車若因交通雍塞、路面面斷差或路上崩土而無法行駛駛時,可考慮利用機車巡查,必要時以徒步方式;(2)大範圍之災害調查可使用直昇機或無人遙控載具(UAV);(3)要掌握全體災情,注意不要因眼前小災情況而忽略潛伏之重大災情。
4. 特別巡查後之特別檢測為第二階段作業。本階段檢測係為掌握全盤性受災狀況而於搶修前所實施之檢測。檢測項目包含橋墩、基礎、橋台、支承及上部結構之主要構件等。檢測重點在於檢視特別巡查的第一階段中未發現,或無法檢測區域內是否有重大災情發生,如發現重大災害時要緊急搶修。
另外,檢測內容需涵蓋足以據以評估搶修之必要性及決定搶修工法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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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C4.3 土石流災後特別檢測
1. 土石流易對跨溪流之橋梁結構物造成重大危害,故於土石流發生後,針對土石流活動區(含發生區、流動區、堆積區及停止區)範圍內橋梁進行特別檢測。
2. 橋梁之土石流災害大部分是由於土石流對下部結構磨損、撞擊、淤埋等所造成。當橋孔空間不足時,上部結構易受土石流沖擊,若作用於橋梁之外力大於橋墩基礎之穩定能力時,橋墩將失去平衡,產生下沉、位移、傾斜、
甚至崩塌的情形。
C4.4 水災後特別檢測
1. 水災主因係豪雨之密集降落在山區集水區,造成河川水流量及流速迅速增加,橋梁橫跨河流、渠道所構築之水工結構物(橋墩、橋台)阻滯水流流動,造成流況之改變,促使結構物周圍形成河床局部沖刷,進而導致橋梁結構之破壞。
2. 橋梁水災後特別檢測項目包含河道、引道路堤及其保護措施、橋台及其基礎、橋墩及其基礎與保護措施等。若洪水水位曾達上部結構,則檢測對象亦須包含上部結構及支承。
C4.5 火災後特別檢測
1. 混凝土構件受火害時,混凝土因受高溫,造成混凝土內水氣之不均勻膨脹易產生剝落或爆裂而降低混凝土強度。鋼筋於受熱抗拉強度會降低,溫度降為室溫後,鋼筋之殘餘強度及極限強度亦略有降低,故對於受火害之鋼筋混凝土構件,可視需要進行燒失量試驗及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
2. 鋼結構構件受到高熱後,其降伏強度、極限強度、彈性模數、及衝擊強度等機械性質均會依火害溫度之不同而發生不同程度之改變,造成強度折減;
高溫亦會造成螺栓預力損失及銲道和熱影響區之韌性衝擊值降低,進而造成螺栓接頭與銲道及熱影響區結構行為之改變;鋼梁和鋼柱之不均勻受熱,則可能導致鋼梁或鋼柱之變形與局部挫屈,故對於受火害之鋼構件,可由試驗求取鋼材之降伏強度、極限強度,並確認火害後銲道及熱影響區之衝擊韌性及螺栓預力損失量。
C4.6 其他重大事故後之特別檢測
1. 山崩多發生於山區雨後,可能產生土石崩落撞擊橋梁,造成橋梁損傷。
2. 具地滑潛勢之地區,在經過豪雨過後,亦可能因發生地滑而使橋梁基礎錯位。
3. 颱風過境可能夾帶豪大雨勢,除考量其可能帶來之水害影響外,其強風侵襲對特殊型式橋梁如斜張橋、脊背橋等之鋼纜系統及錨碇裝置可能會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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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損傷,強風亦會對橋梁上相關附屬結構設施造成不同程度之損傷或倒塌,危及行車及用路人安全。
4. 交通事故等造成之撞擊則可能使橋梁撞擊部位變形或混凝土剝落。橋梁之無預警損害包含人為之蓄意破壞或恐怖攻擊等,都將對橋梁造成不同程度之損傷。
若在橋址處發生上述重大事故後,公路養護管理機關、公路養護單位判斷對橋梁結構或行車安全產生疑慮時,視需要進行適當之特別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