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智慧型運輸系統設計規範-第四章 交通無縫服務 C4.1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2第四章 交通無縫服務C4.1交通無縫服務之目的係提供用路人於旅次鏈之及戶運輸(Door toDoor)過程中,能完整取得各級道路及各類型運輸工具所提供之整合服務,並促成公共運輸及私人運具之時間、空間、資訊與服務之無縫接續。並透過建立整合性複合運具資訊系統,提供即時資訊及行程規劃等服務,整合無縫的交通資訊及彼此合作的控制策略,以達成運輸系統間之無縫服務目標。
交通無縫服務 (Seamless Service)指使用者在旅次過程中能完整的無縫接續,由旅次的起點到旅次的迄點,是一種及戶(Door to Door)
的完整服務。因此,包含各種運輸系統及交通運具,故含括各級道路的私人運輸及各種公共運輸的公共運輸部分。有關私人運具及各級道路的交通無縫服務可以分別在建置交通控制、管理及資訊系統時,透過各種交通順暢服務的措施及各種合作協控的機制來完成。
目前本章其他有關無縫服務的內容則是依據交通部101 年版「運輸政策白皮書」公共運輸篇的定義,以公共運輸的無縫為主。公共運輸無縫服務係透過各類型公共運輸工具及資訊所提供服務之整合,讓使用者在可接受條件(如:可接受步行距離、可接受等待時間、可接受票價、可接受服務水準下達到及戶(Door to Door)運輸目標之服務方式。
C4.2交通無縫服務之範疇C4.2.1 運輸旅次鏈之及戶運輸過程中可達到的無縫服務包含下列四種:
(1) 運輸空間無縫:在可接受之距離範圍內,搭乘、轉乘或使用各類運輸系統。
(2) 運輸時間無縫:在可接受之旅行時間、公共運輸時刻表或與行駛時間落差範圍內,搭乘、轉乘或使用各類運輸系統。
(3) 運輸資訊無縫:在搭乘、轉乘或使用各類運輸系統時,能夠即時取得動態的交通資訊、停車資訊及公共運輸資訊等。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3
(4) 運輸服務無縫:在搭乘、轉乘或使用各類運輸系統時,運具及場站之周邊服務設施(例如:連通道、票證機制、網路服務、服務台等),應以一致性、方便性及通用性設計為要求。
C4.2.2 不同的旅次別,須達成不同的無縫服務分類,包括:
(1) 通勤無縫服務:係針對通勤時刻,往返都市移動之旅次過程中,必須達到的無縫服務。
(2) 城際無縫服務:係針對起迄點介於連接兩都市區域間之旅次過程中,必須達到的無縫服務。
(3) 旅遊無縫服務:係針對觀光旅遊之接駁路線旅次過程中,必須達到的無縫服務。
(4) 偏遠無縫服務:係針對偏遠地區幅員廣大及需求量稀少,以致服務頻率低及服務路網不完整,對於該類旅次,必須達到的無縫服務。
(5) 其他旅次目的無縫服務:係針對購物、社交及重大活動等各種旅次之過程中,必須達到的無縫服務。
公共運輸無縫服務環境之理想即是從使用者整體旅次鏈觀點,透過各公共運輸服務型態之整合,以滿足運輸空間無縫(SpatialSeamless)、運輸資訊無縫(Information Seamless)、運輸時間無縫(Time Seamless) 及運輸服務品質無縫(Service Seamless)等四項目標,而此四項無縫運輸維度應環環相扣,且彼此間可以相互支援。為滿足空間、資訊、時間、品質等四個無縫以及達成交通無縫運輸。並針對旅次目的別,通勤運輸、城際運輸、旅遊運輸、
偏遠地區及其他各種運輸等提供交通無縫服務。其中各項無縫服務皆可在實際系統設計時,提供各種不同的服務功能項目。
C4.3交通無縫服務之功能要求C4.3.1 場站動線規劃設計應考慮下列因素,以利建置智慧型運輸系統:
(1) 場站應以主運具進出動線為最優先考量,並考量整體交通設施的運轉動線與服務機能,以符合乘客之轉乘需求。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4
(2) 場站動線應採人車分離方式規劃為原則,減少人行與車行動線間之衝突點,並配合場站實質限制,縮短轉乘距離及完成順暢之動線規劃。
(3) 場站轉乘臨停與轉乘停車系統之規劃設計應考量當地運輸政策及轉乘設施需求。
(4) 場站轉乘臨停與轉乘停車系統規劃優先順序,應以行人安全、
減少交通衝擊及公共運輸優先為主要考量,規劃順序依次序為步行、自行車、公共運輸系統、計程車、遊覽車、私人運具接送、私人運具停車。
(5) 場站各運具進出動線應明確劃分,並提供停車、轉乘及動線導引資訊,以促進轉乘效率,並減少動線干擾。
C4.3.2 標示系統規劃:
(1) 標示系統之設置包括靜態及動態標示系統,其設置目的係協助乘客搭乘公共運輸系統時能正確而有秩序地進、出站或轉乘,並提供完備且便利之乘客服務資訊。
(2) 標示系統應使乘客易於認知場站之各項設施及設備與方向,協助乘客到達預定之地點,以及標示場站設施、設備之佈設與地點,並適當提供各項動態資訊。
(3) 標示系統設置位置應於動線之節點上(如交叉點、決策點、
乘客候車位置)、進出場站之明顯位置、上下樓層之區域、
公共區之各設施部門附近及月臺,並且沿途隔適當距離設置。
(4) 播音系統具有即時性及隨時性,可於乘客下車時即時導引至最近之轉乘出口,且可為其他標示系統之輔助,故亦應納入標示系統規劃。
(5) 標示系統設置之內容、地點、設置位置及設置高度等項目應適當整合,並於動線沿途提供使用者連續資訊服務。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5C4.3.3 複合運輸場站動態資訊服務C4.3.3.1 動態資訊之提供至少應考量下列需求:
(1) 乘客搭乘頻率。
(2) 資料更新頻率與即時性。
(3) 乘客候車位置及動線。
(4) 節點間整合之轉乘資訊需求。
4.3.3.2 資訊整合服務應考量下列需求:
(1) 資訊整合內容應滿足該轉乘節點不同運輸系統之乘車資訊需求。
(2) 各節點資訊取得與提供窗口應單一化。
(3) 資訊來源應具即時性及連續性,並確保資訊內容的正確性。
(4) 配合運輸系統擴充與旅運型態改變,應適時增加資訊內容。
(5) 除定點資訊發布外,應提供個人化之查詢服務。
(6) 資訊提供須簡潔化、重點化、國際化,並以適地性及通用性為原則。
C4.3.4 電子票證系統:係整合提供用路人持電子票證即可進出各種不同運具,並達成:
(1) 電子票證整合作業之完整性。
(2) 利用電子票證交易資料進行旅次起迄分析及預測旅次起迄、
時間、轉乘模式,並進行需求管理。
(3) 利用電子票證交易資料、公共運輸動態資料及路網等資料整併納入公共運輸資訊平台,透過資訊面的融合,達到無縫公共運輸之目的。
(4) 利用電子票證跨運具營運之特性,達成跨運具票價結構整合,有利於提升公共運輸競爭力與使用率。
(5) 推動跨運具使用一日票、多日票、家庭票及團體票等旅遊乘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6客之特殊需求。
交通無縫服務的功能要求,包含複合運輸場站的概念,提供主要運輸服務路線停靠且提供多種運具服務或設施之場站,以減少乘客在旅運過程中轉乘之不便,如減短運具轉換所需移動之距離與減輕困難,提升整體公共運輸服務便利性。可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之「複合運輸場站公共交通轉乘設施規劃設計準則之研訂」
研究報告。
交通無縫服務的功能要求上主要包括四個項目:(一). 場站動線規劃設計,(二). 標示系統規劃,(三). 複合運輸場站動態資訊服務,(四).電子票證系統等。
一、 場站動線規劃設計的無縫服務的功能要求,對於轉乘設施區位選擇、人行動線及車輛進出動線規劃後進行轉乘臨停與轉乘停車系統設施之進行最適配置與設計,然後再按前述人行及車行動線規劃,布設乘客轉乘過程所需之人行系統及無障礙系統設施。其設施項目包括市區公車/公路客運、
遊覽車、計程車、小汽車及機車等臨停上下客設施。場站之轉乘停車系統主要係為配合乘客轉乘行為提供足量的停車設施,並滿足各車種停車需求,其設施項目包括大客車、
小汽車、機車、自行車等停車設施及計程車排班區。人行動線規劃包含步行至鄰近主運具場站與轉乘臨停及停車設施之人行動線規劃。人行設施包括場站內之出入口、通道、
樓梯、電扶梯、電動步道等,及行人穿越道時需考量之立體人行設施(人行天橋、地下道)及行人號誌。場站之無障礙系統主要是提供身心障礙者於使用場站相關轉乘設施時,能有舒適、安全、便利及可及性佳之環境。其設施項目包括:室外通路、室內走廊、出入口及門、坡道、昇降梯(電梯)、樓梯、扶手、停車位、服務臺、導盲磚、標示。各類無障礙系統設施之尺寸、大小、設計規範均應依「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之相關規定辦理。
二、 標示系統主要是配合前項場站動線之規劃設計,提供靜態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7之標誌、標線與動態資訊系統,提供乘客即時且必要的指引,以發揮規劃設計的效用。
三、複合運輸場站動態資訊服務,在規劃整合運輸資訊時,必須考慮到公共運輸乘客的特性,並考慮不同公共運輸族群具有不同的旅次特性,因此分析場站整合資訊需求,必須考量使用者、資訊及場站等因子。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複合運輸場站整合資訊系統研發與實作」研究報告。其中對於各項資訊可以依照乘客資訊需求程度與搭乘頻率區分,分成:1. 經常性使用者,例如,上班或上學交通工具的通勤者,或是老幼殘障、無私人運輸工具而無其他選擇的使用者。該類使用者對於公共運輸系統相當熟悉,所需的資訊項目和詳細程度最少。2. 非經常性使用者包括非固定旅次使用者或偶然性的使用者,例如:公共運輸乘客到非使用者日常活動之範圍區、平日不以公共運輸系統作為交通工具之使用者或對於運輸節點與到訪城市不熟悉之使用者,可能利用公共運輸系統作為購物、訪友及出遊等目的,應就不同之特性提供適當的服務。
對於資訊內容則需考慮轉乘運具相關資料更動頻率與即時性之高低,及滿足公共運輸乘客旅次鏈中最關切的資訊需求,例如:如何到達目的地、可以搭乘路線、轉車地點及預期等車時間等。並且提供不同主運具乘客轉乘資訊,及各不同運輸節點間需資訊整合之內容。這些不同運具節點可包括:航空客運運輸節點、城際客運運輸節點、傳統鐵路運輸節點,高速鐵路運輸節點,商港客運運輸節點等,詳細內容可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出版之「公共運輸客運節點資訊整合規劃」研究報告。
對於資訊的架構,可考慮建置共用資料庫,集中資料整合後之格式再主動或依需求下傳至各運輸節點、網站等資訊需求單位,減少各個資訊需求單位處理之負擔。以使用者需求出發,對於轉乘旅客所需要的轉乘資訊,必須為多運
本頁文字與表格(可複製、可搜尋)
C-28具整合之即時資訊,內容包含動態與靜態資訊。依據資訊整合儲存之需求,可考慮分為集中式與分散式資訊架構,或建置多個資訊中心。可參考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公共運輸客運節點資訊整合規劃」研究報告。
四、電子票證系統:係整合提供用路人持電子票證即可進出各種不同運具,並達成電子票證整合作業之完整性。同時,可以電子票證交易資料當成大數據分析的用途,作為運輸需求管理,或運輸系統規劃之用。其目標包括可以達成多卡通及各種跨運具的一日票、多日票、家庭票及團體票等。
對於聯合資訊售票及聯合排班與營運調度等,可以建立完整的服務整合協調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