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智慧型運輸系統設計規範-第二章 交通順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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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務篇2第二章 交通順暢服務
2.1 交通順暢服務的目的係為確保用路人從事各種交通活動皆可透過本系統的服務,在便捷有效率的環境下完成。
2.2 本系統為達成交通順暢服務,應協調或整合相關之交通控制、管理與資訊系統,以改善其營運效率與穩定性。其範圍可包含高快速公路、一般公路及市區道路。
2.2.1 高快速公路與一般公路之交通控制、管理與資訊系統包含事件偵測與管理、可變速限、匝道管制、車道管理、交通付費管理、替代路徑導引、
交通號誌與連鎖控制等;亦包含個別交通控制、管理與資訊中心之協調及運輸走廊之協控系統等。
2.2.2 市區道路的交通控制、管理與資訊系統包含獨立路口號誌控制、幹道號誌連鎖控制及路網號誌控制、替代路徑導引、停車管理、車道管理與交通付費管理等。
¶ 2.3 交通順暢服務之功能要求
2.3.1 公路路網交通控制及資訊系統應包含匝道與地區道路協控系統、運輸走廊匝道號誌協控系統、高快速公路及地區道路旅行時間資訊系統及替代路徑導引系統等。
(1) 交流道匝道與地區道路協控系統係於高快速公路及地方道路號誌透過相關交通資料蒐集,以進行演算,取得最佳化,以達成減少旅行時間,提高總通過量,減輕交通壅塞。並得於地方道路或高快速公路上游交流道之入口匝道,或交流道之出口匝道前等適當地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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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置路側設施,提供用路人壅塞與建議改道之資訊。
(2) 運輸走廊協控系統在於解決主線大範圍壅塞以及事故所造成之嚴重壅塞問題。其控制層級包括整合多匝道連鎖控制、替代路徑導引及整合式路廊控制等。實施運輸走廊協控系統應於高快速公路或替代道路等之重要決策路徑轉向點設置資訊可變標誌等路側設施,提供用路人壅塞與建議改道指引資訊。
(3) 高快速公路及地區道路旅行時間資訊系統在於充分利用既有資訊來源、推估或預測路徑旅行時間、並提供旅行時間資訊,以利用路人路徑選擇與行程規劃。
(4) 替代路徑導引系統在於高快速公路及地區道路連續假期或發生事件或道路施工養護時,造成旅行時間大幅增加與產生大範圍之壅塞,可於高快速公路提供改道資訊及於替代道路上佈設相關導引設施指引用路人,以紓解主要路徑上之壅塞情形,減低用路人的旅行時間。
2.3.2 市區道路交通控制系統至少包含獨立路口號誌控制、幹道號誌控制及路網號誌控制。
(1) 獨立路口號誌控制在於以個別路口最小總延滯、最大通過量、最少車輛停等次數或最少潛在衝突,建置相關之設施以執行適當號誌控制。
(2) 幹道號誌控制在於尋求幹道中各路口的最佳時制計畫,以達到最佳續進控制,惟必要時得將公共運輸與緊急救援車輛之優先通行納入考慮。
(3) 路網號誌控制在於整合各幹道之號誌控制系統,除各幹道應有適當的號誌控制設計之外,亦應針對各相關的介面及子路網間進行協調整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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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整合車路與跨區域的交通控制與資訊系統
(1) 提供行車速限、車道管制、壅塞及各類事件資訊,以利用路人及早應變。
(2) 提供行車警示資訊,包含車流、人流、易肇事地點及障礙物等潛在衝突資訊,以降低事故發生機率。
(3) 公共運輸車輛或緊急救護車輛與路側交通管制設施整合控制,包含公車、輕軌等優先號誌、公車準點控制、救護車、消防車及其他救援車輛優先通行等。
2.3.4 重大交通事件資訊系統在於提供各運輸系統之重大交通事件或暫停服務資訊,除在車站、捷運站、智慧公車站牌、機場及公有停車場主動顯示,並得提供用路人透過各類裝置查詢,以利民眾及時避開事件路線或改乘其他運輸工具。
2.3.5 管理式車道(Managed Lanes),係透過公路車道的使用權分配,提升公路運行效率,配合車流特性指定車道的使用方式,充分應用高乘載車道、
車種專用道、收費管理車道、出入管制、繞道控制、調撥車道、路肩車道等方式,彈性使用車道以提升公路運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