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邊坡工程設計規範-第八章 坡面保護設施設計 8.1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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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坡面保護設施設計
8.1 說明坡面保護設施係指邊坡經穩定分析符合設計需求者,為避免坡面受表面逕流、雨水沖蝕或風化,在坡面上覆蓋植生或構造物保護,以維護坡面穩定的設施。
坡面保護設施可分為植生保護設施及構造物保護設施二大類,兩者須妥善運用,以達坡面長期穩定、保護自然環境及景觀美化之目的。
坡面保護設施必須配合充份安全之排水設計,施工中對於開挖裸露坡面之保護亦須考慮其安全性。
¶ 8.2 坡面保護設施之選擇
,以維護坡面之長期穩定為首要原則,應充分掌握現地條件及周邊環境,確實瞭解及運用各種對策工法的特徵及機能,選擇符合經濟性、
施工性及容易維護管理的工法。
坡面保護設施應兼顧保護自然環境及景觀美化之目的,工法選擇上宜檢討植生保護設施與構造物保護設施併用之方式。
¶ 8.3 植生保護設施
設計應考量工址之氣候、土壤、地形及海拔高程等因素,選擇設施種類,並優先選擇邊坡鄰近之原生植物。
植生保護作用受植物生長狀況影響,設施設計須注意營造有利植物生長之環境,必要時透過編柵、掛網、格框或地工織物等方式,發揮植生初期固定表土、
減少沖刷或防止客土流失之效果。
¶ 8.4 構造物保護設施
的目的在防止坡面的沖蝕、風化及表層的滑落、崩塌等,以維護坡面的長期穩定。當坡面保護設施不適合採用植生時,或僅採用植生對坡面的長期穩定有疑慮時,可採用本工法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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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構造物保護設施的設計,以經驗方法為主。設計應保持彈性,宜考慮依據施工期間所獲取之新資訊進行必要之回饋設計,以確保獲得必要的設計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