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邊坡工程設計規範-第七章 邊坡排水設施設計 7.1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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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邊坡排水設施設計
7.1 說明公路邊坡應依據其設計水文條件,提供足夠容量之排水設施。
邊坡排水設施包括地表排水及地下排水系統。
邊坡排水設施應檢核排水系統之合理性及其聯外情形。
¶ 7.2 設計考量
邊坡排水系統以重力方式立即排水為設計原則,應依據公路邊坡之類別、地區降水特性及排水構造物之重要性等因素,研選適當之設計流量。
設計流量應考慮重現期距,以適當之方式推算或驗證。應用工程設施控制設計高水位時,應考量該工程設施之長期效能。
¶ 7.3 地表排水設施
¶ 7.3.1 一般設計考量
地表排水之目的在於攔阻地表逕流及匯集降雨,透過排水設施疏導及排除,避免邊坡不穩定。地表水沿邊坡裂隙入滲,可能造成邊坡破壞,故地表排水設施之設置應配合坡面整治同時進行。
¶ 7.3.2 坡面排水設施配置
坡面排水系統為利用工程或其他方法將上游之地表水或地下水引導、分流或排除,使其破壞力減低,以減輕或避免邊坡災害之發生。
排水設施應足以宣洩逕流,並與現有排水系統適當銜接。人工邊坡最頂部如仍有地表逕流沖刷之虞者,應在其上游處設置截水溝或其它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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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地下排水設施
7.4.1 一般設計考量應考量降雨入滲對於邊坡穩定性的影響,不同邊坡的地下水位受降雨的影響可能不同,應依據大地工程調查結果,考量不同重現期距降雨強度的地下水條件變化進行設計。
¶ 7.4.2 地下排水設施配置
地下排水設施如水平排水管、排水廊道、集水豎井等,均為常用於降低地下水之工法。所設計之排水設施應儘量以重力式排水為原則,並考慮日後維護清淤之方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