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邊坡工程設計規範-第五章 邊坡穩定工程處置 5.1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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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邊坡穩定工程處置
5.1 說明公路邊坡於規劃階段即應依據工址調查結果,儘量避免通過可能發生邊坡滑動的地區。
公路邊坡經穩定分析後,安全係數不符合設計要求者,需採用邊坡穩定工程處置以增進邊坡穩定。
針對滑動破壞類型之邊坡,邊坡穩定之對策包括減少驅動力及增加阻抗力等兩類之工程處置及設施。
¶ 5.2 設計考量
邊坡穩定工程處置及設施應依據其性能需求,決定所需考量的限度狀態,分析計算邊坡整體及穩定設施之穩定程度,包括構造物所能承受之應力及變形,驗證邊坡設計滿足各項穩定性要求。
¶ 5.3 減少驅動力
減少邊坡滑動驅動力可透過減少坡體承受之荷重達成,包括降低坡角或坡高、邊坡載重及地下水位等。
¶ 5.4 增加阻抗力
增加邊坡滑動阻抗力可透過提供邊坡滑動阻抗或提高邊坡抗剪強度達成,常見的措施前者如坡趾填土、設置擋土構造物、地錨等,後者如採用加勁材、地盤改良、止滑構造物等方式。前述方式亦可合併使用。
¶ 5.5 附屬設施
公路邊坡設計應考量營運維護階段邊坡巡查、檢測、監測以及維修所需之通道與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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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六章 邊坡地錨設計
6.1 說明邊坡地錨是一種可以提高岩體抗滑能力、減少岩體下滑作用力的邊坡穩定工程設施。
邊坡地錨依使用目的與功能,可分長久性與臨時性地錨。設計時,除須顧及地錨自身之穩定與包含地錨之構造物整體穩定外,尚需考慮經濟性、施工性以及周邊環境等條件。
¶ 6.2 地錨之構造與種類
地錨之基本構造包括錨碇段、自由段及錨頭等三部份。
地錨依其設計使用目的、錨碇體與地層間之錨碇行為機制、錨碇段抗張材之應力傳佈方式、錨碇體之施工方式、錨頭之裝置以及抗張材之回收方式等之不同,可區分為數種不同型式及類別之地錨。
¶ 6.3 地錨規劃注意事項
規劃使用地錨時,應先確定地錨之使用目的、設計功能、工程重要性、使用年限等基本條件,並綜合評估地錨和其他工法併用之注意事項。
選擇地錨方案前須先就地層、地權及對環境影響等條件,充份評估其可行性,並考慮各種地層之特性及其對錨碇段之影響。
具長久功能之地錨,規劃設計時應考慮材料防蝕、潛變、錨碇段長期穩定性、
以及維護與管理等。
¶ 6.4 安全係數及穩定性
地錨安全係數須考量使用地錨之長期與短期需求、公共安全危害程度、地質不確定性、構造物之重要性及銹蝕影響等因素,分別就影響地錨整體行為之構件和材料介面加以規定,對抗張材、地層/漿體介面及漿體/抗張材介面等因子,訂定地錨設計所需之各項最小安全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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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錨設計必須檢討地錨之整體穩定性、埋置深度、群錨效應、錨碇段尺寸等。
¶ 6.5 載重
地錨應能承受支撐的主要邊坡設施及岩體傳遞之各類載重,並依其使用目的與功能,考慮不同之載重組合,如地表超載重、土壓力、水壓力等。
¶ 6.6 配置
地錨配置須考量整體穩定及錨碇段地層條件,以及設置角度、長度、地錨間距等。錨碇段與鄰近可能受影響之構造物須保持適當之距離,應避免鄰錨間之相互影響。
¶ 6.7 錨長
邊坡地錨設計須注意自由段之長度至少要深入且超過可能滑動破壞面,達到穩定或堅實之錨碇地層。錨碇段長度應視荷重條件、地層條件、錨碇段直徑等因素,綜合分析而定。
¶ 6.8 錨碇體
之設計考量,包括漿體、漿體與抗張材介面、漿體與防蝕護管介面等,均須有充分的強度及耐久性,以承受設計荷重。
¶ 6.9 錨頭
錨頭及其附屬構件須檢核其強度,以承受抗張材之拉力,不致產生有害之變形,必要時得進行試驗。
若需重複施拉預力或荷重解除時,錨頭必須有對應的構造型式和組件。
錨頭及其附屬構件須有適當之防蝕保護措施,並考慮日後維護檢視工作之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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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0 錨碇力
設計包括極限荷重與設計荷重。極限荷重是地錨所能承受之最大荷重,容許荷重是地錨容許錨碇力以及抗張材容許拉力兩者之較小值。地錨之設計荷重,不得大於地錨之容許荷重。
¶ 6.11 預力
地錨所需施加之預力量應配合使用目的及地層條件,以提供構造物設計功能必須之錨碇阻抗來決定鎖定荷重。為顧及施加預力過程的損失量,地錨之鎖定荷重應為地錨設計拉力,再加上預力移轉至構造物時之推估損失荷重。
應用於構造物之長久性地錨,必須檢討施拉預力後歷時變化。
地錨施加預力對構造物所產生之變位量,應限制在構造物之容許變位量範圍內。
¶ 6.12 整體穩定
構造物或邊坡利用地錨加以穩定時,應就包含構造物、地層及地錨等因子,檢討整體穩定性。
¶ 6.13 防蝕保護設計
地錨防蝕保護設計應考慮其耐久性、穩定性,應依其使用功能、設計年限選擇適當的防蝕保護方法,使自由段、錨碇段及錨頭在施工及使用期間不損害其防蝕功能。除錨碇段抗張材之保護外,尤須注意錨頭和錨頭下方自由段抗張材之防蝕保護。
長久性地錨以雙重防蝕保護為原則。